ih17 wrote:他可以退費阿除了15分鐘以外 可以寫信跟開發商退費 您覺得會寫這種騙錢軟體的廠商會退錢嗎?他不會要我去美國總公司領美金1元吧?哪裡買就那裡退應該是天經地義的.他這裡不收錢也不管理, 放任大家在他的平台做詐騙. 他有沒有責任?
如果 我買了CD DVD 軟體等 之後 把它破解 再它儲存到電腦上 且在7天內 之後在退貨!他應該是怕有人做這種事吧!!所以沒有7天鑑賞期吧!tsaichisheng wrote:7天鑑賞真的如洪水如...(恕刪)
其實在七天退貨的規定下,我覺得還是有很多細節可以商量,例如適當的審核機制或軟體分類機制,藉以過濾那些用過就退的惡意消費者(例如頻繁的購買跟退貨)並保護善意的、真的不小心抓錯,或是真的抓到地雷品,不得不退費的人。何況Android硬體並不是統一的,常常抓了軟體後跑不順或當機,以致根本不能用,也是常有的事。各大購物平台都有退貨機制,而且絕不是15分鐘這麼嚴苛,即使pchome的軟體,那也是拆封後才不能退,至少你有機會看看盒子,拆封前還能先確定有沒寄錯買錯。北市府開罰是因為google連提出轉圜或商量的空間都沒有,還直接把軟體下架,擺明綁架台灣消費者,那被罰是應該的。
concall81 wrote:他這裡不收錢也不管理, 放任大家在他的平台做詐騙. 他有沒有責任? 他有責任所以管理這件事被拿出來討論目前的試用版跟評價方式都沒有辦法讓大家信任的話大家都可以發表更好的方式不就在討論嗎?不過把他跟APPLE放在同樣的位置比較不去了解他們的差異只要求他們要一樣真的莫名其妙不過我也支持軟體分類就是了
Riya wrote:但是把保護消費者權力的7天鑑賞期無限上綱,變成在鑽法律漏洞,就是一種奧客行為 用完才拿去退我也覺得是奧客. 而騙錢軟體更奧.7天你覺得長, 請修法.遵守法律是公民的義務.Riya wrote:今天之所以會有評價系統 評價系統也是別人的錢所累積出來.詐騙者已經得手.
tsaichisheng wrote:買軟體還要做工課.....(恕刪) 所以你才覺得15分鐘太短阿,給你七天也一樣多花幾分鐘看一下其他人的評論,影片,試用試玩心得按下購買,15分是理性與感性的猶豫時間了。北市府快硬一點阿,市場上的網路購物都一視同人,我看很快PSN跟X360也沒付費區了只剩廠商佛心免費下載區(真三國無雙6)括弧內自行套用,主程式,DLC玩完就退,爽爽玩,爽爽退,以後連巴哈,01也看不到什麼心得,可能還會放大下面這行字:"本軟體有七天鑑賞期,自行體驗"的字樣。這次事件,Google在處理上是硬了點,有網友說的,協商不成可以先公告預計關閉時間,這是比較合乎情理的作法,但他只選擇了對法的作法,你不給我賣,我就不賣啦....可憐的付費消費者,不知道以後我的付費遊戲更新怎辦喔題外話,剛突然收到朋友whatsapp來的訊,想到以後也不用吵什麼要跟ios版一樣要一視同仁的一次性付費,因為一年後就不賣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