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政府的100萬,GOOGLE的15分鐘。

這種文章為何要開這麼多版?????
遵守我國法律就對了!!!!!


jkzax328 wrote:
關於Google對上...(恕刪)
支持你的發言
似飛飛 wrote:
並不是所有的東西都適用於「七天鑑賞期」吧!

那我在網路上買的光碟、遊戲、CD、軟體買回家,
拆封複製拷貝後,再循七天鑑賞期還回去就好了啊!

有人說APPLE能,為什麼GOOGLE不能?
Android Market的退費機制,是iOS APP STORE不能比的,
Android Market程式退費是直接從上頭退訂退錢,
iOS APP STORE程式退費還得自行寫信,經過審核才退錢給你,
兩者間的效率及方便性根本天差地遠,不能相提並論。

而且單就七天下載程式的期限也未免太長了,
我付費下載某個遊戲,努力玩個幾天破關,我就上去退訂,那試問,程式開發者賺什麼?
我今天連假開車出遊,我付費下載某家導航軟體,出遊五天後,再上網退訂,導航公司不倒閉才怪?
太多太多例子了......

顯然並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用於「七天鑑賞期」的。
顯然北市府根本就是狀況外,於情不符,還莫名其妙!不符合國際慣例及規矩,
GOOGLE說:「我做不到,我就不賣啊!」
我做不到的事,就關閉服務就好了啊!大不了退刷之前的程式,哪裡錯了?

北市府一味著靠一條法律打天下,靠一招行天下,不爽就罰你百萬千萬,還連續罰,好大官威啊!
為什麼人家日本、德國、法國等國就不爭取不發聲?
北市府只會讓國際貽笑大方,笑掉人家的大牙...(恕刪)
世界教了我們太多的堅持與等待, 卻忘了教我們同樣重要的放棄與釋懷
這位大大說的真好


Drew wrote:
以下大多數內容為本人看法,
請勿過度引用或自行腦補!

首先,我們來看看Google發表的新聞稿

「在持續與臺北市政府研議退費機制的同時,我們將在台灣暫停付費應用程式服務。Android Market 已針對付費應用程式提供 15 分鐘鑑賞期,消費者購買後若不滿意可在時限內辦理退費。我們從這項機制觀察到幾個現象:使用者可透過線上更新立即獲得付費應用程式,而大部分欲退費的使用者在數分鐘內便申請退費。我們相信這項政策不但能協助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更能幫助台灣軟體開發人員有效管理業務。」

這新聞稿告訴我們幾件事情:

1.目前正在和台北市政府研擬退費機制(從在持續...一字得知),在尚未確認之前,
先將付費購買的功能暫停服務。

這個部份有何不當?是一輩子都不開了嗎?
明知道某物品在銷售上有問題,有瑕疵,不採取全面退貨,待調查完成後,再行上架,
難道是要繼續放在上面,等著越來越多人購買,然後抱怨不能退貨,或是退貨時間太短?

的確,這犧牲掉了一些購買者的權利,但Google也沒有說「從此之後,你們買的軟體變
成不能更新的半殘版」不是嗎?

為什麼要隨著媒體起舞?等一下,靜待消息有那麼困難嗎?

2.針對15分鐘鑑賞期,Google提出了自己的營運經驗,並說明了實際遇到的情況

光是一個「七天鑑賞期」(還是什麼期我不知道),就可以套用到所有的東西上面?
Apple好棒好厲害,完全配合,所以是好廠商、乖寶寶,
殊不知Apple是30天內均可退費....是嗎?
是消費者可提出「退費申請」,可否退費的決定權仍然在Apple手上!
現在你說「你七天之內要可以退費喔,還要把退費放在明顯的地方讓使用者看得到」
到時候就等著看,有人七天內退費,Apple不給退,又要鬧上媒體,
一堆人再跟著起舞!

3.到底是15分鐘?24小時?7天?

就說了,還在討論,7月1號會再說明不是嗎?
就因為還沒定案所以先暫停購買的服務,不是嗎?
啊到底有什麼好亂的....

4.其他狀況是否比照辦理?

這點小弟最為care,我手上有一台Android手機、一台iPad2、一台Xbox 360、一台PS3,和一台筆記型電腦,湊巧的是,這五台機器都有類似的消費方式,
所以,若政府強硬要求Google將鑑賞期(還是什麼期)延長為七天內均可退貨,
那我也希望Xbox 360的Live Arcade、PS3的Playstation Network、以及PC上的
Steam平台均應比照辦理!

我倒想看看一個台北市政府,能夠捍衛他不合理的機制和政策到什麼樣的地步!

消費者權利越來越抬頭的情況,只造成了越多不合理的現象!
大家口口聲聲說著要爭取自己的權利,
其實只不過是不想被別人看待自己有奴性罷了!

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不要想要貪小便宜!
世界教了我們太多的堅持與等待, 卻忘了教我們同樣重要的放棄與釋懷
沒錯 ~ 現在拉扯的就是以後案例的問題!!
今天 apple 技巧性迴避了7天的答覆
google 則硬生生 要踩在台灣消費者 跟 法律的頭上

回過來思考 如果google贏了 ~ 那消保法 就再也沒人要重視!!
今天法條是很爛 對許多商品的規範還不夠充裕 ~ 但那畢竟是法條!
破千破萬的商品中 有一條總則去規範 ~ 那是最基本的...
總則再去提出細則 以及 實行辦法 ~ 就是日後要修正的!

無奈 google 一股腦的亂鎖一通 ~ 就算台北市府日後輸了 妥協了
你覺得還有人敢用 google的安卓機嗎?? 每次有爭議就來個鎖喉功
說實在 ~ 我現在都覺得 apple 比安卓好了... 起碼原本的30天
就內建在條文裡 北市府的七天 遠不如他們訂的30天!!

如果訂七天傷害這麼大 ~ 那apple 原始訂的30天 不就等於找死||
然而事實呢?

只能說 google 太我行我素 他們家高層 做事情都沒在考慮後果
這後續沒給個友善的公關記者會 恐怕是一大缺陷... 屆時 即便
google 還在台灣市場 ~ 也會被失去信心的消費者所淘汰!

什麼都說開放的google 做起事來 卻比蘋果封閉啊 ~ 意外諷刺!
taros78 wrote:
你講得 讓我想到很久...(恕刪)


說的好, 我覺得是那些貪小便宜的人的心態問題, 只有那種人才會去挺google,
美國不管買什麼東西, 不管是現場買, 還是線上買, 用不爽一樣都可以退,
為什麼 google market 就不能退, 狗屁不通.
軟體一樣覺得好用就留下來用, 何必為了自己的私心與沒水準特地去下載來玩七天,
就去退貨, 我相信美國大部分的人才不會為了這個貪小便宜,
這是民族性與國民水準的問題,

這種人只能說...... 唉 ~~~~
換手機換手機

道德沒瑕疵的人表示 : 最近tgbus又放出幾款大作的apk了.
仇恨只會令人厄運纏身,而那些獲得幸福的人,往往更懂得口出善語,對他人衷心祝福
姑且不論15分鐘或七天的差異及對錯,但Google像個小孩子似乎處理方式讓人著實反感.雖然我是用Android系統的使用者,但對此仍然難以支持像個孩子似的Google.
Taiwan Garfield
作秀意味濃選舉將近
不然之前有官員說現在的年輕人只愛看日劇 韓劇
對政治不熱情不關心政治
現在玩智慧型手機的年輕人特別多
在搶攻年輕人的票

請政府先把中華電信搞定吧!
3G網路速度慢,其他亞洲國家家裡網路基本就100M,甚至有到500M
費率又便宜

我們現在才要開始50M
說7天退貨 開發者就會餓死

那APPLE的開發者不知道死多少去了

因為APPLE是30天

別跟我說什麼麻煩不麻煩

一樣都是"退錢"

人家可以退到30天都還賣的很好賣到現在

換到GOOGLE 7天就哭天喊地要餓死了

不知道是誰的問題喔~
阿就兩邊還在協商

協商結果就還沒出來 一堆人不知道在急著戰甚麼....

不過是說講到這個守法

大家不覺得GOOGLE就是因為要守法所以才先把付費軟體下架的嗎

不然協商期間他繼續賣 就違法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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