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發了封e-mail給全球的Android Developer,此事是否為真?

哎...為了台北市政府
弄到全台灣都不能下載付費軟體.......

台北市政府好大的官威阿
t-1000 wrote:
我認為PCHOME的範例唱片DVD及軟體不太適合與此件事做比較! 資訊如此流通的時代, 有誰沒聽過某張唱片內容就到PCHOME狂買唱片CD的, 有誰沒玩過試玩版遊戲就買遊戲軟體的! 這不是回到石器時代了嗎! 某張唱片專輯在要推出前, 經紀公司不是造勢就是狂砸錢在電視台打歌! 這就叫做試聽! 消費者聽了有FU及喜歡才買! 連Ezpeer都有試聽服務, 而且可以重複試聽喔! Xbox的動感遊戲, 每天都在家樂福被遊客試玩著的! 不要說賣3C產品, 現在連賣奇異果都有試吃服務! 現在的聰明消費者應該沒有這麼呆吧! 矇著眼睛買! 買了不喜歡才退貨! 不會吧! Goggle的15分鐘, 到底可以玩出什FU啊! 很難吧!
感覺你在繞迴圈
前面很多人說過了
Android Market的軟體絕大多數都有免費版
免費版與付費版的內容差異沒有很大
難道就不算有給你試用過了?
前面也有人貼了圖
PChome購物針對下載版軟體是直接寫"序號一經發出後,不受理退換貨"
也沒有7天鑑賞期啊
XBOX Live上沒給試玩、試用的東西一堆
一樣也不給退款
同樣是軟體下載
沒理由給不同的標準吧?
去檢舉那些公司吧
從另一串討論中看到也是有人去檢舉google台北市府才去查的

想想特別費事件,也是有馬被查才發現有這麼多人也有法律問題,才去修法讓不合時宜的法律改掉
光是在這裡說A評B罵C有啥用

要是你去檢舉結果台北市府跟你說我們是小蝦米別跟大企業鬥,法律有爭議就別爭了,這才是誇張

vienna82 wrote:
感覺你在繞迴圈前面很...(恕刪)


應該討論的是廣義的消費者購物習慣已經改變! 發生問題是APPLE, 讓事情圓滿妥協的也是APPLE! APPLE的處理態度是標準的生意人, 在不影響生意的狀況做八面玲瓏的妥協! Google確很工程師, 一副我擁有技術, 看你奈我何! 其實在手機市場在如此競爭的狀態, iOS系統的手機價格與Android價格差異不大的狀況下! 售後服務肯定是決定誰是市場老大! APPLE會因地制宜! Google為什麼不會! 如果消費者是老闆, 面對這兩個員工! 你會提拔誰! 不用說, 當然是那個不會耍脾氣的APPLE!

講到誰是老闆,Google在這事件上, 他認為他是消費者的老闆! 你認為呢!
t-1000 wrote:
應該討論的是廣義的消費者購物習慣已經改變! 發生問題是APPLE, 讓事情圓滿妥協的也是APPLE! APPLE的處理態度是標準的生意人, 在不影響生意的狀況做八面玲瓏的妥協! Google確很工程師, 一副我擁有技術, 看你奈我何! 其實在手機市場在如此競爭的狀態, iOS系統的手機價格與Android價格差異不大的狀況下! 售後服務肯定是決定誰是市場老大! APPLE會因地制宜! Google為什麼不會! 如果消費者是老闆, 面對這兩個員工! 你會提拔誰! 不用說, 當然是那個不會耍脾氣的APPLE!

講到誰是老闆,Google在這事件上, 他認為他是消費者的老闆! 你認為呢!
首先
我不覺得Android和iphone的價差會不大
甚至覺得它們價差很大
至於Google和Apple在處理事情上的差異
事情還沒塵埃落定很難評論熟優熟劣
Google將產品下架卻沒照顧到已付費的使用者這一點是非常不OK
但除此之外呢?
產品有爭議下架不是必經的程序嗎?
通知開發商產品通路有狀況不也是必經的程序嗎?
最終結果如何還是要等明天Google派來的人和台北市政府談過才知道
現在批評Google不懂變通還是言之過早了
在我看來不管Market的消費者或是開發商都是Google的客戶
Google做任何決定都得考量過三方利益才行
總之還是等明天結果再說吧

t-1000 wrote:
我認為PCHOME的...(恕刪)


扯太遠了吧!
依目前台北市政府開罰 Google 的觀點,
從網路上付費下載軟體的消費行為,
就必需有 "七天" "無條件" 的退費機制,
所以,
支持台北市政府依法行政,
開罰 PCHOME, MS, SONY,
務必要求 XBOX live 及 PSN 要有
"七天" "無條件" 的退費機制
台灣能見度因為塑化劑提高,如今在安卓話題上再度使台灣能見度持續攀升。
每月一爆,很快的全世界都知道台灣是什麼地方了。

下個月...有什麼爆點呢?

winsonatmob wrote:
扯太遠了吧!依目前台...(恕刪)


其實我認為APPLE及Google目前是"雞s", 台灣政府現在正要殺雞儆猴! 難得這個政府會挺身形成防火牆檔在消費者(小蝦米)及Google(大鯨魚)之間! 也難得政府會懂得保護消費者! 你就不要再苛求了他要一次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 我們政府沒有向企業靠攏來犧牲消費者的權利, 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感恩呢!

FemcAT wrote:
去檢舉那些公司吧
從另一串討論中看到也是有人去檢舉google台北市府才去查的

...(恕刪)


北市府如果認為他做的事是對的
那不該等人檢舉才辦

又不是法官
公務員如果有都要有人檢舉才辦的心態..那是混!
塑化劑如果也是檢舉才辦..大家就吃一輩子吧

t-1000 wrote:
PCHOME的範例唱片DVD及軟體不太適合與此件事做比較! ...(恕刪)


哪裏不合?

要贊成北市府的行為的話, 你應該就要同時承認北市府選擇性執法

軟體都有試玩試用? 最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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