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能為什麼google不能,難道google技術不如蘋果嗎?"


simonni wrote:
你搞錯方向了我的主張...(恕刪)


違法有很多種,但是又不是叛國罪,要叫大家離開台灣只是因為這種事情有一群人不挺政府是很不合理的事情。針對你的文章要強調的就是這一點,你的其他點我也沒有甚麼意見。

這件事情的癥結是管理單位,行政院消保會裡面有解釋條文,
網路遊戲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所以可以類推網路市集也應該要經濟部主管
這事件的涵蓋的範圍是跨縣市的,由不得台北市府一府決定。
但是看起來中央無意介入,北市府也不想找其他縣市來討論,
你不覺得很怪嗎?
如果是全部縣市都認為Google不妥,那大家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我希望台北市繼續堅持自己是對的
然後對所有的數位內容都有同樣的標準
全部都罰一百萬

另外演唱會/球賽/音樂會看到一半不滿意
也可以退錢
不能退就罰一百萬


如果這樣
我會說 台北市你幹的好

但如果不是
台北市你根本就是來亂的
自己下不了台
害了台灣其他地區的人




excalibur wrote:
違法有很多種,但是又...(恕刪)


以 Google 實力,要顛覆小國的政權應該不費吹灰之力,只要該國使用人數夠多的話

就會有蝦兵蟹將自動幫他打前鋒。那些支持 Google 的人,他們的心裡已經沒有家

的觀念,只要他方便其他就不管了,這樣的心態已經沒有是非對錯,只要我喜歡就可以

凡擋住他的人就一腳踢開,有這樣心態的人我希望他們離的越遠越好,反正他們也不

把家當一回事,那就哪邊涼快哪邊滾吧


政府是我們選的就算有錯也不能隨隨便便讓外人牽著子走,自己的尊嚴都可丟一旁了

還誰會尊重你
simonni wrote:
以 Google 實...(恕刪)


不是北市府逼的google關閉"違法"的付費market,然後對國內一樣違法的線上銷售裝傻,選擇性執法嗎?
simonni wrote:
那些支持 Google 的人,他們的心裡已經沒有家

的觀念...(恕刪)


好猛的觀念...

希望台北市政府在simonni大大的支持下,
落實7天無條件退費的法規在所有線上販售的業者身上,
加油!

nqa466 wrote:
不是北市府逼的goo...(恕刪)


全世界有哪個政府是完美的,台灣以民主化了,有機制讓政府首長下台

如果你認為政府選擇性執法你很不滿意,麻煩去監察院找委員申訴糾正

政府首長,或罷免他,如果你因為不滿意就要反我們自己選出來的政府

讓外人看笑話,那麻煩你自己去面壁思過,懶得裡你這種人
台北市長可不是我選的


這場"鬧劇"快點結束吧


我只是想付個費買PowerAmp都不行



simonni wrote:
全世界有哪個政府是完...(恕刪)
Cass
地方政府都要對他罰百萬
有樣學樣
光台灣幾個地方政府?
美國幾個地方政府
世界多少地方政府
自己想想
如果不抵死不從
不是公司資金罰光還不夠罰?
會有這麼笨的公司嗎?
要去傻傻得遵守十幾年前訂的不合時宜的法律嗎?
如果要強調 "依法" 的話,
可以參考這個案列,
http://www.mobile01.com

法官想的和我們不一樣,
亦即,
Android market 是美國 Google Inc 提供的,
並不是台灣美商科高國際 提供的,
台灣的消費者是經由網路連線到美國 Google Inc 的
Android market 消費,
台北市政府對台灣美商科高國際的罰款,
恐怕是不成立

winsonatmob wrote:
如果要強調 "依法"...(恕刪)


+1

網路購物本來就有很多法律上的疑義,搞不清楚就開槍,這下搞死很多人了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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