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刪---還android版清淨空間


jessehsu2010 wrote:
七日退貨是無理要求?...(恕刪)


7日就數位內容絕對是不合理的

hn00121 wrote:
7日退費的話 一堆軟體商應該會倒一堆


北市府怎麼不先去問問微軟願不願意?

真是亂來
感覺台北市政府只是想要藉此來提升的選民觀感
只有在這時候台會拿出消保法掛在嘴邊不停的提起
消保法怎樣怎樣的~~
然而真正大眾需要的法案與一題就一直裝死
塑化劑事件 他有提及到消保法嗎
最慘的情況我看GOOGLE 推出台灣的付費下載系統
這種有智慧財產的商品不因該是用於7天的試用期
除非軟體有重大瑕疵或是洩漏個人隱私資料才需要個案進行處理
我個人也覺得相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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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來到台灣就當然要遵守法令,
沒有任何妥協!
錯就是錯,不要問為什麼別人也錯就沒事。



niggar wrote:
惡法亦法,遵守法規是...(恕刪)


惡法亦法,我是不認同的,時代變遷很快
商品的販售方式變化也很快,法律要跟得上時代
強勢執行不合宜的法令,感覺只是耍官威而已
我想market在台灣的銷售量並不大
google只是做服務的
如果要被罰100萬,還要連續罰
下架是很合理的處置

北是有給google討論的空間嗎
我看到的只是"限期改善"
半挺google

15min實在太短了,應該要改30分鐘~1小時差不多
但7天真的太誇張
樓主竟然支持GOOGLE七負台灣消費者
get out of here.
看了這麼多篇文章,這麼多類似的主題,小弟我只看見所謂的民族性。

今天只能說,強硬的讓付費市場下架,引起了這麼多的砲火,但這些砲火

很快的被移為兩派支持者對立的藉口。

七天合不合理,有用過電腦軟體的人都該知道,七天到底能做些什麼。

一間公司承諾改善,卻未點出時間,另一間是強制下架,只能說在表面功夫

上,承諾改善是好的多。

小弟只覺的GOOGLE與市府需要的是相同的認知,而不是像很多群眾,看問

題只看表面,只以單方面立場替自己想。
家有愛貓初成長 http://rnsk.hopto.org/blog/

你挺一個完全不尊重你的大企業的原因是什麼?
政府處理的手法可能不漂亮,但重點是政府是站在人民需求的角度在要求企業做改善

而且Google無任何預警就霸道的收回market服務
應該先為這種行為正式的道歉

以後誰敢用google的雲端服務?
我應該都只會丟垃圾上去吧,不然一不爽就停止服務,資料安全何在?
可惡的企業

SK.Lin wrote:
你挺一個完全不尊重你...(恕刪)



google的力道我個人視覺得很OK
畢竟只停了付費market
雲端是google的命根
我想是不可能停的
如果停,我也不會支持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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