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網路跨國界的需求,這種消費者保護的規範,是不是應該由國際組織來做協調比較好,不然跨國銷售老是要針對區域差異化處理,也是很麻煩,小市場人家當然乾脆就不賣了,就像筆電,為什麼別的區域都是可以自訂配備,台灣不僅型號少,也不能自訂,連小小的香港都可以,難道台灣市場比香港小,至於七天鑑賞期,如果這是世界潮流,真的合理,何不串聯其他國家相關事務單位一起要求,設身處地去想,如果我是Google,我當然要優先服務大市場的需求,台灣市場賺不了錢,要求又多,服務差一點還要被罵,會來台灣還是看在代工廠還有品牌廠很支持生產相關應用總之,我覺得如果七天鑑賞期是全世界都公認的低標,就沒有爭議,反之,小市場卻要求高標,那只能看談判技巧,除非能說服國內廠商,只要Google不同意,全面停止開發Google應用產品,不然,就算抵制用Google產品,他應該不痛不癢吧,還不如先抵制韓貨,Apple這樣欺負宏達電,怎麼沒有人挺身出來抵制Apple產品,支持國內廠商?韓國人團結要Apple賠償,台灣人應該也弄個真正有效的全民抵制,讓其他國家知道台灣市場的團結力量有多大,就算是螳臂擋車,也要奮戰到底,話說台北市政府這麼努力,消費者也沒來個聯署反映,其他國家的反應也不知道是什麼?我想輿論的力量是很大的,只靠政府單方面的積極,這個力量,可能比螳臂還要小
剛剛看到夜大撞濕部落閣裡面的其中依個回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您好!我是軟體開發商,多虧您的壯舉讓我放棄台灣的市場,因為在台灣原本可憐的收入變成完全賺不到錢。很多人抱怨說為什麼沒有繁體中文版本?請問值得嗎?這樣的消費環境又憑什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good job
hairsky wrote:我只需要請問你一句話...(恕刪) 真的 樓上 Wiiroro 完全不懂狀況~~XDGOOGLE 都說了 有三種退費模式若過了15分鐘後還想退~~~ 之後還是有兩種方法能退~~~APPLE辦的到嗎?哪有甚麼誰能 誰不能 ? 模式又不同比叫起來 GOOGLE還比較仁慈咧 你APPLE有退費扭嗎?
我想,如果是其他大市場的國家提出"七天鑑賞期"這個要求,Google一定會修正原來的行銷規則,如果最後的目標是要為台灣消費者爭權益,政府不應該只有遵守國內法律這樣的手段,小國要談判是很辛苦,不過,這次沒有大陸打壓,也沒有主權問題,應該有很多手段可以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