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北市府跟google的協商日,有人知道結果嗎?


KESA28493 wrote:
把Android M...(恕刪)


不下架怎麼辦?
給台北市政府繼續罰?
消保法?
前面很多人提過問題在哪了
最強擋廣告外掛 AdGuard http://bit.ly/2uq2ZaU

天氣預報 wrote:
不下架怎麼辦?
給台北市政府繼續罰?
消保法?
前面很多人提過問題在哪了


若Google有誠意要坐下來談
相信不下架,台北市政府也不會開罰

KESA28493 wrote:
把Android M...(恕刪)


回大大之前,
請注意前因後果,
時間順序,
邏輯才不會跳來跳去!

把Android Market付費軟體下架的好像不是台北市政府吧
怎麼不去問Google為什麼要把Android Market付費軟體下架呢?
--->
不然要google違法上架嗎?
連下架都被罰了:
http://www.law.taipei.gov.tw/ct.asp?xItem=2041592&ctNode=25476&mp=120041
但Google今日上午由律師代表到市府,並由美方人員致電市府,明確表示拒絕遵循臺灣消保法的強制規定,並且表示停止付費應用軟體的銷售,臺北市政府對此表示遺憾,並決定依據消費者保護法重罰Google新台幣一百萬元,並再度限令Google在7月1日之前提出改善計畫。

可是開罰的理由是:
http://www.law.taipei.gov.tw/ct.asp?xItem=2041592&ctNode=25476&mp=120041
葉主委指出,Google停售付費APP的舉措,顯然是意圖綁架全臺灣的消費者,來換取拒絕遵循臺灣法律的特權,臺北市政府決定依法裁處一百萬的罰鍰,並再度限令Google在7月1日之前提出改善計畫。

這就是奇怪的地方,
都下架了,
北市府還開罰???
而且還考慮二度開罰???
http://www.law.taipei.gov.tw/ct.asp?xItem=2041592&ctNode=25476&mp=120041
陳碧珠主任消保官指出,Google將於本週四派人直接來台溝通,市府將視Google屆時的立場,決定是否二度開罰。



既然一堆人分析Google這麼站得住腳
那就堂堂正正跟台北市政府打官司啊
--->
正合我意,
我等n份雞排還沒等到!
不過先說正事,
上法院前要先訴願才可以訴訟!
google有訴願:
Google 新聞稿


Q: Google對於一百萬罰款的處理進度如何?
Google始終尊重台灣的法律,所以我們配合政府的要求,在與相關主管單位釐清事
件原委之際,決定於上月先行暫停台灣Android Market的付費應用程式服務。針對
台北市政府法規會所易科的罰金,目前我們已進入訴願的法律程序。



犧牲App開發商跟消費者的權益直接把Android Market付費軟體拿掉這樣算甚麼?
--->
請看第一題!----->第二次


再說台北市政府老早就發函要求Google依消保法改善
是Google拖到最後一天還不回應吧
--->
google有回應----->前一天下架以免違法!
Google 新聞稿:

各位媒體朋友,您好!

首先,要針對早前發送的消息更正一項資訊:台灣Android Market暫停付費應用程
式服務的日期為6月26日。

很抱歉造成大家的困擾!




前面也分析一堆了,直接給七天猶豫期或是提供合理的檢視方式來避開消保法的郵購買賣條文這些都可以做也可以跟台北市政府談,Google卻選擇不回應,直到台北市政府開罰,這樣的心態是?
--->
google有回應----->前一天下架以免違法!-----第二次
這樣的心態是?
是問北市府嗎?
人家都不賣了,
還自已說理由硬開罰!
如果那時不說開罰,
也不說二度開罰,
只說:
google不願違反台灣消保法,
自願退出台灣市場,
北市府深感遺憾!
祝google在其它市場生意蒸蒸日上,
這樣搞不好情況會不一樣,
人民會覺得北市府有大氣,
google只是固執的外商,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KESA28493 wrote:
若Google有誠意...(恕刪)


你選上台北市市長再來說這種話比較有說服力

KESA28493 wrote:
若Google有誠意...(恕刪)


如果台北市政府真的有誠意要解決這件事情,商談的理由就不是七天鑑賞期,而是試用版。

尊重台灣法律的人們,當初台北市政府要求APP廠商無條件提供七天鑑賞期完全是違法的,現在卻沒人談論。原本稱Google傲慢的人卻只繼續挺試用版,完全忘記當初自己的傲慢。

若是當初台北市要求兩家APP對試用版提出解決辦法,我想現今我們還有market。

一個是可以討論的問題,一個是連談都不用談的問題,怎麼做Google非常清楚。

當然我沒有說一定要有試用版,畢竟有或沒有並沒有影響消費者多少,試用版應該是商家給出的優惠卻不是必要條件,只是這個問題有討論的餘地,而七天無條件退費對Google那邊影響太大。

就算沒有試用版Google Market目前提供的付費方式已經足夠令人滿意了。
含八卦 科技 偶像 實用 為一體的3c產品萬歲!!
我有個認識的人,挺北市府的,他說
全世界接受15分鐘試用期的國家,是人家法律有規定好,所以可以15分鐘,台灣沒有,所以北市府依法行政,絕對沒錯,有錯的是台灣人自己選的立法委員,都不修法,因為立委是台灣人選的,所以臺灣人活該(完全原汁原味,他就是說活該)
另外,他說,google不肯因為全球只有北市府無法接受15分鐘而做出協調,就是擺爛,還有,會該該叫的,就只有那些會買軟體的Android手機用戶(只用免費app的Android用戶他似乎排除),所以人數很少(他自己沒有任何Android手機)
PS:最近才剛買第一隻Android手機,想買個導航王pro來用,才發現手機相容性是灰色,一整個無力,哀,我也是該該叫的其中一員

KESA28493 wrote:
若Google有誠意...(恕刪)

我只是想問,怎麼談?

最初軟體是24小時可以退費,後來因為發現有黑暗大法可以退費後又把軟體弄回去,改成了15分鐘,
上面有人提到App開發者的權益,就是因為開發者的權益才改成15分鐘(當然google自己的權益也是,開發者不走Android平台,沒軟體,google也不要玩了),現在全球接受15分鐘,就你北市府不能,不只不能,還要求7天,那之前24小時時,你北市府在做啥,不是要求7天嗎?(2010年10月台灣Market可以付費購買,2010年12月才改成15分鐘)

不要太自我感覺良好,最近我只清楚認知一件事,台灣市場沒人看在眼裡,HTC有多少款式不賣台灣?台灣同款手機價格,不要說遠在美國,連香港,中國都賣的比你台灣便宜,要不就HTC把台灣部份的營運成本/台灣手機銷售數量,因為市場小,手機無法便宜,他又不願意把其他地方的獲利補貼台灣,只好賣的比其他地方貴,要不就,你台灣市場太小,賣多少都沒差,能貴就貴,就算台灣人最後不買,他也沒在差那幾隻手機,現在Google同意你北市府7天,那其他15分鐘的國家是白痴嗎?起而傚尤,大家繼續用暗黑技偷軟體,然後退費,App開發者火大退出Android,最後Google就不用推Android了,輕重衡量,當然是退出你這小不拉機的台灣市場,連中國要求他網路要接受他那不合理的管理限制時,都能退出中國市場了,更何況你這小小台灣市場

今天若是google全球7天,台灣15分鐘,最後google決定退出台灣市場,我會鼓掌叫好,台灣人不是沒有LP,可以讓你這樣搞,但是今天是全球15分鐘,你台灣要求7天,那抱歉,我可沒有那中國人超級自我感覺良好的習性,北市府這樣搞,只能說,是犧牲台灣Android願意付費正當使用軟體的消費者權益,至於中國人的超級自我感覺良好,疑,不是剛好某xxx就是有這種習性

KESA28493 wrote:
把Android Market付費軟體下架的好像不是台北市政府吧
怎麼不去問Google為什麼要把Android Market付費軟體下架呢?...(恕刪)

再說台北市政府老早就發函要求Google依消保法改善
是Google拖到最後一天還不回應吧...(恕刪)


你馬幫幫忙 先爬個文 然後搞清楚前後關係順序在出來砲好嗎
虧你也在01打滾這麼多年

還有, 現在是北市府在拖時間找階梯下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 不敢回應的是北市府
不要被葉狀師的烏賊新聞稿攻勢給噴瞎了啊!!
大家都講的很有道理

如果今天把Android Market的付費軟體當成塑化劑
Google當成是飲料廠商

你是希望廠商先下架還是坐下來跟政府慢慢談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jamesbob wrote:
回大大之前,
請注意前因後果,
時間順序,
邏輯才不會跳來跳去!

jamesbob wrote:
不然要google違法上架嗎?
連下架都被罰了:


前因後果嗎?
台北市政府6/3發函要求Google函到後十五日內依消保法改善
就是說我台北市政府依職權認定Android Market有違法之嫌
請你Google來說明一下

Google直到6/27才下架付費軟體吧,就算是你說的6/26下架好了
也早就超過6/3 15天很久了,為何不能開罰?

況且,Google最早的新聞稿是6/27發的..."我們在台灣暫停付費應用程式服務"...
後面7/15的說明才來說"決定於 6 月 26 日暫停台灣 Android Market 的付費應用程式服務"...

jamesbob wrote:
是問北市府嗎?
人家都不賣了,
還自已說理由硬開罰!
如果那時不說開罰,
也不說二度開罰,
只說:
google不願違反台灣消保法,
自願退出台灣市場,
北市府深感遺憾!
祝google在其它市場生意蒸蒸日上,
這樣搞不好情況會不一樣,
人民會覺得北市府有大氣,
google只是固執的外商,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如果Google依他企業的考量決定不在台灣開放付費Market
也必須要請Google直接行文給台北市政府結案
不要再歹戲拖棚...

怎麼會是由台北市政府來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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