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giga0208 wrote:
所以你覺得google這樣無預警的關閉服務是對的!?...(恕刪)
因為付費的部份有爭議,所以暫停服務有什麼不對的?
如果google繼續賣付費軟體,
那在這段期間對北市府來說,是不是等同變本加厲的明知故犯呢?
google尊重北市府,卻被說成是不尊重消費者,
什麼時候開始,尊重政策跟不尊重消費者劃上等號的?
hellogiga0208 wrote:
timekiller wrote:
我想請問一些反對Google這麼做的朋友幾個問題:
1. 請問地圖或是導遊軟體, 我可以出完國後回來退掉嗎?
2. 請問電子書或雜誌等等有時效性的軟體, 我可以看過以後覺得內容沒什麼或不適合然後退掉嗎?
3. 請問上網買電影票算不算上網買商品, 算不算線上購物, 我可以擁有七天鑑賞期嗎?
4. 請問所有智慧財以後都要有鑑賞期嗎?我買了周董的專輯覺得難聽, 而事先我也沒有聽過, 我也可以退貨嗎?
5. 請問APPLE這麼做就是對的嗎?APPLE這麼做只是把風險轉嫁給APP開發商以及內容供應商, 他幫了你什麼?他繼續靠賣手機賺錢, 考慮國產書籍及遊戲類型的APP, 是您的話, 還會想開發嗎?
6. Google的機制是15分鐘, 並非沒有退費機制, 市府可以要求Google延長, 而不是拿過時的消保法令來要求Google遵行甚至開罰. 如果Google答應政府了, 這代表法令就沒有問題了嗎?政府不能被教育嗎?Google下架的動作是觸了什麼法呢?
7. 如果說Google下架付費APP剝奪你更新的權利, 請問原本您購買的APP有聲稱一定會永久更新嗎或是APP一定都得更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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