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的好聽是在因為與市政府協商中, 但其中有幾個破綻讓人看出端倪:
1. 市政府的文早就送到google,拖到要開罰才忽然關閉,並宣稱要派員協調. 如果不罰或是開罰時間較晚, 那就多賺幾天錢?
2. 不賣新產品是一回事,但不該對於之前已購買的紀錄逕行關閉,完全把消費者權益視為無物到極點... 要推說是系統功能方面的問題嗎? 堂堂google難道這麼長的時間都沒派人處理相關必要的程式修正? 鎖住台灣區購買權限但顯示已購買紀錄有這麼難嗎? 已購買的用戶如果需要重灌自己已付費的產品怎麼辦,活該當笨蛋嗎?
3. 以戰逼和,無預警停止market販售,並把矛頭指向因為要與市政府協商,藉此想誤導消費者對政府施壓. 市政府應該立刻發文要求google在協商期間須開放以購買用戶的使用及下載權限, 並顯示相關紀錄. 把球拋回去.
google號稱不幹壞事, 這次真是讓人看破手腳, 商人到底還是商人...
差別在有品沒品而已...

小弟先投政府一票..
順便問問大家, 這次事件, 你的立場是 支持政府 還是支持google??.
PS, 怕大家不知道,一向最強硬又自負的APPLE已經同意按照台灣法規,修改退貨申請期為七天,不知道這是否是全球第一國讓apple改apps market的ru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