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就好想打他的頭,精障者都比他正常。
其實認真來說
GOOGLE有違法嗎??
還不一定吧
有確定市集裡的軟體一定適用7天鑑賞嗎??
好像還有爭議吧
既然有爭議~~憑甚麼罰???
是誰在作秀?????

無條件退款跟有條件退款
誰對消費者比較好????
有條件退款~~是甚麼條件???
由誰來認定???

法律要遵守是對的
但也要確定是違法的
目前為止
有沒有違法都有爭議了
到底要挺誰???

是沒有確定違法就開罰的人?
還是你要罰我.我只好退讓不賣的人?

說GOOGLE拖時間
那請問一下
北市府有確定軟體適用7天鑑賞嗎???
台灣的哪一條法律有規定如此的消費方式可以使用7天鑑賞的??

法律要明文規定才叫作法律吧
沒有明文規定
就有爭議 那請吧爭議搞定了 再來說違法的問題吧
這件事的結局就是台北市政府怎麼下的了台的問題了,
發展到此已經沒有雙贏三贏的結果, 只有一堆輸家.
google只要不要開放付費軟體, 或是乾脆退出台灣, 比照在大陸跟韓國的態度,
應該是不會屈服, 這戲的上半段就這麼結束,
就算google真的妥協了, 後續一樣精彩,
就開始會有一堆人開始跟台北市政府檢舉其他平台,
台北市政府不理, 就找民代, 民代不出來作秀, 就訴諸媒體罵台北市政府只敢打oo不敢打xx,
台北市政府要理, 大概台灣網路上就只買的到實體商品了.

台北市政府目前凝聚了許的的民氣沒錯, 但這些力道後來不會回頭打到自己嗎?
依法行政沒錯, 但強出頭的結果傷的還是自己.
市面上一堆賣
遊戲光碟 電影DVD 音樂CD
的這些店家也都不讓人退貨啊
怎麼都不管一下??
中華民國萬歲
真的這部分沒什麼好爭論的,要擔心也只是台灣製造android 作業系統產品的高層跟開發者,呵呵~~反正不管結果如何,會來這爬文表示有上論壇習慣,就多利用百度一下,app ~反正怎樣也不會缺的,去中國大陸 抓第三方市集就好了,連一堆a等付費app都有~~例如像超級兔子魔法設定那種 必灌都有.... ^^

抽不完 wrote:
中華民國(台灣)解散...(恕刪)


其實這個問題! 中華民國存在過嗎?

為什麼政府都軟趴趴~
chao0707 wrote:
這真的很暴力。難以想像我心目中的Google會做這麼霸道的事。
有一種被抹煞的感覺。
就算是台北市政府做錯事好了,
身為世界一流企業的風範在哪裡?


暴力個屁啊?
你台北市府罰人家一百萬,說是違法
GOOGLE現階段無法配合所謂的7天條款
在不抵觸法律的狀態下不就只有下架了嗎
這樣你也有話說?
啥風範?依法行事還不夠有風範?
總而言之,台北市政府這次絕對是自己打臉...
我是Hiroyuki

加菲爾 wrote:
我是覺得你沒有搞清楚...(恕刪)


APPLE的從來都是三十天,但...是開發者決定退不退

理由不充份,不能退

什麼沒看清楚條文,用不慣,不適合等等, 一定被否決

基本上只有用不了才可以退 (例如之前買了一個倉頡,發現4.2的IPAD原來用不了,寄給作者,他就退了)

其實iphone之前的事件 很多人在幹台北市政府幫倒忙 沒人知道嗎??

因為apple本來有30天的鑑賞期,被台北市搞完後,apple就乾脆給七天就好了

apple版很多人在幹呀- -
所以這版上支持google的人面前,台灣的法律算個屁~~~

Google是國際大企業,來台灣開market是賜給台灣「恩惠」。大家要舉雙手跪求接納。萬一跑了就慘了。台灣就科技倒退回史前時代了。

是這樣吧 =_=

坊間還有很多搜尋引擎的 =_=
坊間還是有像Google map這等的網站軟體的 =_=
用了Android是有比較自由奔放兼具科技感嗎 =_=

還有從這版上一些舉例就可以看出個人的守法觀念了…

不希望雙方趕快坐下來好好談,反而要求台灣法律配合Google?
什麼時候Google已經大到可以不理會一個國家的法律了?


還有一些人一直在說天龍國什麼的…
倒底是在酸台北人還是在酸自已…

所以…
現在是有一個「股勾國」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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