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刪---還android版清淨空間


jieshu.tw wrote:
還有數位內容的付費也...(恕刪)


照您的邏輯, 誠品書店怎麼還沒倒,每天大門打開讓你進來看免費,還沒有規定你七天要看完,也沒有甚麼試看版本只上你看個幾頁之類的。就算你買回家看,人家也是接受七天退換貨的。
北市府以太商業的頭腦去想app付費的事情了...付費只是對App開發者的一種小鼓勵,有些都是提供免費版本,多在有沒有廣告,有沒有完整服務。
blog:http://blog.fmbase.tw
easthero wrote:
照您的邏輯, 誠品書店怎麼還沒倒,每天大門打開讓你進來看免費,還沒有規定你七天要看完,也沒有甚麼試看版本只上你看個幾頁之類的。就算你買回家看,人家也是接受七天退換貨的。



如果誠品推電字書可以讓你載回家看7天
你想可能嗎??
GOOGLE加油!要硬下去!
台北市政府就想譁眾取寵~
亂咬一通!

上面一堆人
GOOGLE哪裡欺負你了
妳又沒買APP,也沒逼你買,買了又不是不能用
欺負你啥?

搜尋,地圖,文件通通讓你免費用
你有啥資格說GOOGLE不尊重別人~~~

得了便宜還賣乖!
http://panysgood.blogspot.com/
政策法令 跟企業規範 都可以改 重點是態度問題
管他七天鑑賞期 還是15分鐘 數字都可改
只是看有沒有真的為消費者著想~ 不要兩邊打嘴砲打完
死的是一堆開發者跟消費者的砲灰

easthero wrote:
照您的邏輯, 誠品書...(恕刪)

書本這種東西就算你在書店或者七天之內沒毀損退還
他還是賣得掉
但是軟體可以嗎?
序號都用了而且整個包裝也拆封
光碟也有磁頭讀寫痕跡了
請問一下照樣賣得掉嗎
還是當二手賣
不是每個產品都可以用七天鑑賞
~舉例錯誤重新舉例吧~

nqa466 wrote:
如果誠品推電字書可以...(恕刪)


我覺得可能,因為這樣與他們經營實體書店的邏輯並無不同。若您覺得不可能,我想請問原因為何?

雖然APP的7日鑑賞期我也覺得不太合理
但是GOOGLE處理事情的EQ也太低了吧
不需要用如此強硬的態度啊
害的我們消費者的權益完全的受到踐踏
可以先答應配合法規走,後續再有些因應的配套措施就可以了啊
何必走到玉石俱焚的地步呢?
相較於蘋果,人家就處理的漂亮多了
先表面配合取得正當性和合法性
後續的配套措施也是隨蘋果去訂定啊
而這種國外的大企業對於法律條文的"運籌帷幄"
應該會比我們強很多才對啊
蘋果都作的到,GOOGLE為何不行???
力挺消保法...
不要因為樓主的無知讓你們退縮
不要挺...孩子氣的GOOOOOGLE

easthero wrote:
我覺得可能,因為這樣...(恕刪)



因為數位內容的複製太過容易

實體書還要掃描或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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