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某個比例,就不再接受你這個帳號或信用卡付費,進而達到抑制消費者
胡亂退費的機率。
這方式感覺用在綁帳號的軟體市場,感覺更有效啊!
法律並沒有規定公司一定要賣產品給客人,Google大可採用類似的方式,
接受7天無理由退款,但是一樣,太誇張的帳號,就會被關閉購買資格(但是
不限制重載已購買的軟體),關閉該帳號以及該信用卡的購買權力....
對於已經擁有許多軟體的帳號,使用者一定不希望被停止購買的權力,所以
不太可能狂退費,而對於還是想鑽漏洞的使用者來說,就想辦法弄一堆帳號+
信用卡吧,看手上有多少張信用卡就可以停幾次,理論上可以擋掉許多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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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會故意玩個7天就退掉的人,應該只是少數!
很有同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