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政府真的很鳥....什麼都愛管 確什麼都管不好沒能力的....凌駕專業...可悲什麼路平....台北市"哪個路段"是平的?? 有國際水準的....真是很言無...若去聽 現場演唱會 若也覺得不好聽....我可不可以 也7天內要求全額退費 ??那會 公X會的..出來說說看啊??
健保的事不是像某樓提的那樣,請問發言前查證了沒?還是跟記者一樣惟恐天下不亂?只是超出主題的路平專案、健保不要再討論了吧。Android Market的thread已經爆多了,不思集中討論也罷,這樣東扯西扯是不是又要扯到南北兩岸扯宇宙?
大大說的也是但用不著請 谷歌 滾..... 但大大您可以提起您的骨氣...拒用谷歌任何服務這樣就 不損人 也不害己 不是嗎??CCCC 放輕鬆 CCCtituschiu wrote:先假設台北市政府對法...(恕刪)
其實七天鑑賞期是合理的,但也有不合理合理的是:網路買東西,向一般3C產品,廚房用具等等,有七天鑑賞是在保護消費者,實物沒看過,難道我定了,就要強迫買單?不合理的是:像買了CD唱片,拆封,用過了,還是牙膏,打開用過了,才說,不好用....用了七天,在寄回去退費?很多app只是個小遊戲,賣1~2塊美金,也不過分,玩了3天,大概也都破光,七天的確有爭議,開發者不能保護,我記得很多好的app,其實都有出試用版,這樣不是等於給消費者使用的機會嗎?總之....台北市政府做法太草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