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北市府跟google的協商日,有人知道結果嗎?

什麼叫丟臉
北市府法規會這就叫丟臉

新聞中葉狀師還大言不慚的說[歐洲議會在今年6月23日新通過消費者保護指令草案,把相關數位商品納入14天鑑賞期間範圍,除部分例外情形,否則在商品下載完成後,均有14天鑑賞期,這代表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的7天鑑賞期規定是合理的。]

我真不知道他這個留美是留什麼的?
是他臉皮厚亂說話, 還是他英文真的爛?
北市府這麼想出全國的風頭, 那要不要認真一點?

歐盟說明在此

Digital goods, such as music, films or software programmes, will also be exempted from the right of withdrawal. The sale will be regarded as irreversible from the moment downloading begins.


人家說的好好的, 音樂, 影片, 軟體不在歐盟此次提出的14天反悔權規定中. 因為一開始下載, 就屬不可回復狀況了.

這葉狀師還可以來這招睜眼說瞎話.

媒體沒水準,不求甚解, 我很習慣
但法規處主委來這招....今天真是看清這個人了


他可以硬起臉皮說 產業發展不關他事, 他只管法規,
但連法規相關的東西他都可以睜眼說瞎話至此地步......他真的是未來政客的的最好材料啊

NewYorker2007 wrote:
台北市政府嚴格執行法律並沒有錯,(恕刪)


沒有錯就不要退步啊

當初說的信誓旦旦...現在還不是要給自己台階下

為什不在執法前先把可能造成的衝擊一併討論清楚再做

搞成這樣只是讓市府難堪吧....


一開始強勢作為....現在還不是要找相關產業商討...

順序顛倒一下會比較好吧

還是這樣子先犧牲消費者利益再衝擊數位產業

才是大有為台北市政府的作風嗎....???
歡迎光臨 http://www.wretch.cc/blog/robanlo

kenkenken001 wrote:
什麼叫丟臉 北市府...(恕刪)


其實他可能只是想選下一任市長
玩得過火了一點爾已

dirtypoint wrote:
其實他可能只是想選下一任市長
玩得過火了一點爾已...(恕刪)


我很確定連放任他的郝龍斌都別想要我的票了.

至於葉狀師...他應該會先從市議員開始選吧

kenkenken001 wrote:
放任他的郝龍斌都別想要我的票了


可惜的是
郝斌斌作了二任
已經不需要你的票了

kenkenken001 wrote:
他可以硬起臉皮說 產業發展不關他事, 他只管法規,
但連法規相關的東西他都可以睜眼說瞎話至此地步......他真的是未來政客的的最好材料啊


這傢伙真的是想出名想瘋了,可惜留的是臭名罷了~

rhy660713 wrote:
可惜的是
郝斌斌作了二任
已經不需要你的票了...(恕刪)


郝斌斌告訴你他從此淡出政壇, 不再參選任何職位了嗎?
這樣更好啊

GOOGLE強硬 北政府找台階下

可憐的蘋果 這麼早點頭答應 真的是佛心來著

oxy wrote:
結論是..台北市政府...(恕刪)



能不能舉個例子水果店有什麼東西不再台灣上架?
很多是指什麼? 跟之前在別國而不在台灣上架的比率多了多少?
別誤會,我認為你這樣說一定有你的數據,既然你有統計就麻煩你貼出來看看,我很欣賞做足功課的人。
不過沒有數據的話就別瞎說了。
水果說
我都富可敵國了
你區區一個小小台灣
送你也沒關係啦...
7天...不過只是小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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