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twn wrote:當然是台灣andro...(恕刪) 「一個不合時宜的消保法拿來擴權解釋 真是無言以對」基本上是對的但這也難脫「事後有先見之明」之嫌先前,網民也沒人提這事突然有一位僵化的官員的作為讓大家好像很有見地似的紛紛發表事後先見之明的高見
bbqw wrote: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谷歌要求再給兩週研究技術性問題,而谷歌迄今仍繼續關閉付費程式市集,再拖下去吃虧的還是谷歌。你認為1 GOOGLE 吃虧2 台灣吃虧3 主委葉慶元得利 台灣消費者得利選那一個 感謝板主百忙中貼此新聞供閱,惟第2段「選哪一個」這種爭議的文,有需要嗎?況且除了第1google沒賺到錢免強還能說「吃虧」外,第2台灣吃到什麼虧?第3又得到什麼樣利,你能為自已的題目再說明白一點嗎?再請問你請人選,自已又選哪個,可以說明一下理由嗎?謝謝~~~
先叫葉先生 去 叫 「博客來」 的退貨機制用的比較合法一點吧。 還要客人「負擔郵資」 退費, 損失消費者權益。 雖然聽說會退換成購物金折抵。 但購物金 非 現金。 這種規定根本就違法, 阿誰去開罰過了?
消費者頂多有些東西不能用以前沒ANDRIOD實消費者活不下去嗎?消費者吃什麼虧?腦殘?腦殘的是一堆說話沒經過大腦的吃虧的一定是GOOGLE因為沒錢賺 雖然不多 但也是錢我本來在沒發生這些事之前是挺GOOGLE但一件事讓人看清楚了
奴卡 wrote:我認為如果GOOGLE打MARKET的程式修改為按個鈕就能馬上退費的話那GOOGLE一定會吃大虧的...(恕刪) 嗯...在發生這件事情之前,一直都是按個鈕就可以退....連理由都不用說勒,只不過有些人對15分鐘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