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lin325 wrote:
你要不要自己把樓主的...(恕刪)
jill1124:樓主好像沒有叫騎、開車的人使用這個app
修改1
lin325 wrote:
大幅簡化檢舉流程:舉...(恕刪)
jill1124:跟有沒有騎,開車還是無關呀!
修改2
lin325 wrote:
只有一個問題,騎、開車不是不能用手機,包括拍照或攝影都是違規吧!
結果為了要檢舉別人自己先違規,這樣不會很奇怪嗎?
(恕刪)
看您文章改了又改,為著找理由而找理由,為了反對而反對,辛苦您了。另外還有好心人先幫我回答了,讓您不得不一再改文章,嘴角有點想笑。
那我自己回覆您吧
在不違規的情況下,例如走路時,不再車上時,停好車時,能合法使用雙手時,想舉手之勞時,就做吧。
如在車上,還要另外花費時間卻還是想做,就交給行車記錄器。沒有行車記錄器時,就算了,畢竟我不是專業正義達人。
這樣可以嗎
有種人,無論何時都想鑽漏洞,無論是自己開車時,或是看到別人的文章講得有理時
不過也多虧這些人,讓我能補充文章中的一些文字
感謝這些人
其實看到像如此的回覆言論,都會讓我想想他們文字後真正的目的,目的就是他們會「怕」被檢舉導致花錢,才會有此言論
結果就是因為他們會「怕」所以我更要檢舉,讓交通長期下來變更好
ab0953366081 wrote:
這些檢舉達人總有一天會把台灣搞成白色恐怖時期
到時候你檢舉我、我檢舉你(恕刪)
詞可以互換,誇大的可以叫白色恐怖,正常的也能叫檢舉違規
我不是檢舉達人耶,我也不常違規,偶而會收罰單,所以對我來說不會成為白色恐怖。
通常都是很嚴重的違規,會害到人,或會嚴重影響到後續行路人,我才會檢舉
或是在我生活工作區累犯十幾次,檢舉後,果然非常的有效再也不敢違規,讓我生活區交通市容都有改善。
不過假如對您來說是白色恐怖,那我猜您大概違規頻率頗高吧,那我倒是很高興對你造成白色恐怖,卻讓其他用路人安全性增加。
ab0953366081 wrote:
然後檢舉的錢被那些立法委員賺飽飽...(恕刪)
另外這些罰款也都是入國庫,而不是被立法委員私用,您的資訊不知從哪來,這種基本資訊竟然還會腦補隨便說,會被人笑話喔
其實看到像如此的回覆言論,都會讓我想想他們的目的,結論就是他們會「怕」被檢舉了錢,才會有此言論
結果就是因為他們會「怕」所以我更要檢舉,讓交通長期下來變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