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Market 發生了什麼事??

如果現在乖乖的讓google牽著鼻子走
那政府也可以直接解散了
以後直接併給google旗下來管就好
以後每個財團都學google這樣不甩台灣法令
台灣政府不垮台才怪
最強擋廣告外掛 AdGuard http://bit.ly/2uq2ZaU
軟體本來就不因該適用
不能把所有東西都歸類在需要七天鑑賞期

這是個人觀點
若有得罪,請見諒
最強擋廣告外掛 AdGuard http://bit.ly/2uq2ZaU

徐農友 wrote:
弔詭的是,中央政府已經知道不合時宜需修法補救的法律,直轄市政府卻在這個時間大張旗鼓的要裁罰...
...(恕刪)


哇 專家出來了

我想是 北市府深知找個大廠商打新聞是最易得到媒體報導, 又可討好民粹的方法啊!!

一切都是為了媒體曝光搶民意支持啊

我有兩個問題...
網上續的遊戲點數是不是也可以7天退費啊????
網路上訂的電影票...是不是也能看完7天退錢呢????

北市府加油...為我們創造一個什麼都免費, 全體大崩盤的文創環境啊!!!!!!!

遲來的青鳥 wrote:
針對付費App退費 ...(恕刪)


這是封閉,還是不敢打地頭蛇。....呵
去年還期待台灣那時可買市集軟體,沒想到不到一年
就被伸張正義的議員給.........
真是棒呀.......

遲來的青鳥 wrote:
北市府... 去把他們連根拔起吧 ...(恕刪)


是啊...最後沒人寫中文付費軟體
使用者只能用充滿廣告的免費版
而想找謎版apk都沒...因為沒人寫啊!

好個充滿青鳥的美麗世界啊

honwen2157 wrote:
唉官當久了,總是會有...(恕刪)

台北市政府有管轄權是因為行政程序法第12條第2款規定
"關於企業之經營或其他繼續性事業之事件,依經營企業或從事事業之
處所,或應經營或應從事之處所。"的行政機關有管轄權
美商蘋果公司跟google的台灣分公司都設在台北市
所以台北市政府依我國消保法開罰,是於法有據的
網友要怎麼抱怨都可以,不過就法律而言
台北市政府也只是依法行政…
7天太誇張,不過15分鐘在台灣這鼻屎寬的3G網路來說,也不太合理
有些大型遊戲根本還沒下載完,能退費的時間就過了

建議改成 2 ~ 8 hours比較合理
godcat wrote:
如果現在乖乖的讓google牽著鼻子走
那政府也可以直接解散了
以後直接併給google旗下來管就好
以後每個財團都學google這樣不甩台灣法令
台灣政府不垮台才怪
...(恕刪)


台灣果然世界第一了

在歐美可以的, 台灣不行
台灣好進步啊, 這麼會保護消費者!!!!
這麼偉大的國家怎麼可能塑化劑充斥食品???? 台灣果然蛻變成世界第一了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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