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ermin wrote:
七天鑑賞期對數位內容...(恕刪)
我也不懂為什麼全世界的人都沒有問題..就台灣人問題一堆..難到其他人都是..呆子嗎?台灣人最聰明了
simonni wrote:
Google 不願意將惡質的軟體開發者揪出來,是要保護軟體開發者繼續撈錢嗎?
simonni wrote:
因該要把焦點放在軟體開發者
simonni wrote:
配合我故意關掉這個主題,我就會特意透過 Proxy server 跳到大陸在轉回來創新帳號大量發文
剩下支持 Google 的主題也也比照辦理
simonni wrote:
會得人不會24h在你身邊,我買小型數位收音機送長輩,被丟一邊
原因就是不會用,我在旁邊講用法,講完還是不會用,白送了


simonni wrote:
換我批評你
nqa466 wrote:
葉狀師說:技術上完全沒有困難
用嘴巴講是很容易,因為只有九個字
我不太懂程式,是否有人可以以簡單的方式講解
這技術上是否真的不困難?
google與apple要做到的話哪個比較容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