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ie87718 wrote:
這使我對apple的...(恕刪)
這就要看後續apple的使用者如何運用這七天鑑賞期了
,以及這後面對軟體開發商的影響層面,贏了面子那裡子呢?
說不定apple此舉讓民眾認為格局大,但換來的是軟體商對
apple的反彈,社會使用者對尊重智慧財產心態各有不同,但
從數位音樂mp3,電子數位內容download氾濫的結果回推,人性
多數是免錢的最好,既想要享受又不想花錢,七天鑑賞期真是
會考驗及反應出部分人對版權的漠視,服務消費者google保留
免費軟體續用,已付費軟體的後續更新,北市府認為有爭議的
部分則停賣來堅持對軟體開發者版權智財的尊重及保護,也避
免陷入北市府認定違法的戰場,私認為google處置得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