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刪---還android版清淨空間


continuum wrote:
一堆電子書跟小遊戲根...(恕刪)


個人不在乎這種撐不到七天的小遊戲.
我覺得無法玩或用超過七天的就不值得買
30USD很貴嗎?
PS3一片遊戲都兩千以上我全部買正版
就是不爽這些廠商以小人之心度人
好像台灣人都是賊一樣
不Care台灣市場?Who cares...
Apple有比較難用嗎?
我覺得出發點是對的...
因為太多人把這種7日內退貨的福利無限上綱
導致最後服務品質降低

不過這什麼社會...賣東西要被糟蹋不賣了也不行嗎???
那我線上買股票是不是也可以退!偉大的北市府,請保障我買股票的權益!
為什麼APPLE的手機要送修一定要送新加坡又只能換一隻別人用過的良品?

別家為何能在台灣修換個零件就好為何他不能?
喔,你說得對。
發現這裡的討論有點鬼打牆

一堆人說要支持政府,惡法亦法

不過明明就已經有人貼了,虛擬商品不適用消保法第19條的規定

還是一堆什麼要 google 守法的討論

至於台北市政府,我只希望他多注意一下台北市民的權益就好

中華電信的總公司也是在台北市呢,麻煩發揮一下鐵腕作風好好懲戒一下中華電信好嗎?這樣搞不好會吸引比較多中間選民耶

不過對這種專業性離他們太遠的東西,麻煩請交給檢察官或是消保會好嗎?這樣作秀並不會有什麼實質的效果呢(會支持你的人還是會支持,不會支持你的人一樣不會支持啊)
almighty33 wrote:
支持google
不爽去買wp7啊
沒人逼你用android


這句話讓我想起ETC的事情

不爽辦不要辦阿 哈~

但是樓主的評論我是贊成一半

我是希望把退的時間延長一點

不知道大家記不記得剛開放付費Market的時後,是七天內可退費的

但不知道什原因突然改成15分鐘

15分鐘有何問題?

我舉一個我自己的例子,我前陣子因為i9000在2.2.1時的撥號介面並沒有注音選擇

也就是我要打給王小明,我只要按注音的前三碼就可以找到

買了一個軟體叫【火箭速撥】,購買之後一直都還不錯,

但是隔天有一次重開機,我發現設定全部又跑掉了,我以為是自己的問題

後來每次撥一次號碼,都會叫我再授權一次,我索性寫信給軟體作者

他也幫我開了授權,但是我還是一直跳出要我授權的畫面,

造成我買的軟體在我手機上不能使用,作者又找不到問題,

好了,現在問題來了,我花了1.99美金買了一個不能用的軟體,且是在我一天後才發現

沒辦法退??? 所以只好摸摸鼻子,認哉???

我不這麼認為,如果可以延長一點時間,至少我可以做退費的處理

以現在15分鐘來看,我買完軟體試過沒問題後,就沒辦法退了,

之後產生的bug造成問題,就只好自己認哉?

這是比較不合理的地方!

iitsunny Chen wrote:
那我線上買股票是不是...(恕刪)


扯太遠了吧 買股票是賭博 干北市府什麼事情?

台灣有自己的法律 不管誰來到台灣就應該遵守

不是一人說一句 說了就算

樓主你也幫幫忙好不好...台灣人不是都北7...身為台灣人拜託遵守台灣法律 謝謝

niggar wrote:
惡法亦法,遵守法規是...(恕刪)


我認同您的說法

消保法是保護消費者,當然是站在保護消費者的立場!!

中肯一點的辦法應該是說,對應電子商務賣賣契約關係~應該再做些細部的修正檢討

讓消費者和廠商都能接受的好方案!雙贏而非雙輸。

littlenorth wrote:
然後學校就把門關了,說你兒子以後不能再來學校~

等到媽媽和學校討論出結果,再來~

是這樣嗎?


我是針對你說政府為了人民權益的出發點回復

我那文章的意思是說
政府保護人民權益是好事
只是希望法令可以合理一點


而你提出學校把門關了
跟我強調"合理"隨便掰的故事沒有啥關聯耶....


世界教了我們太多的堅持與等待, 卻忘了教我們同樣重要的放棄與釋懷
「惡法亦法」也只有在事不關己的時候才說得出口

不然大埔農地那位喝農藥自殺的老奶奶

台北市一大堆房子被「都更」掉的居民會說「惡法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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