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退貨 開發者就會餓死= =?


flip_flap wrote:
....我覺得政府要...(恕刪)

台中的黑道關台北市政府屁事...
要砲也要砲對方向

humour wrote:
應該是騙吃騙喝的開發...(恕刪)

原來微軟的遊戲部門都是騙吃騙喝啊....
拿特定功能的軟體來說會一直用下去
所以不是寫這類能讓你一直用的軟體開發者都是在騙吃騙喝就是了??
怎麼同樣是微軟OS敢給人家試用
其他的應用軟體與遊戲就不能試用了??
肩膀好重 wrote:
真的有很多人嗎不知有...(恕刪)


不!!其實大多數個人或企業都是很誠實的!!
該繳的稅一定繳 絕不是不懂怎麼逃稅
所使用的物品物件都嘛是正版有版權的 絕無所謂快樂版A貨
路上拾金都嘛不味!!
到了夜晚更夜不閉戶
請問上述文字你信嗎?
我個人是不信啦

wmtsung wrote:
原來微軟的遊戲部門都...(恕刪)


Win7有30天試用,不過都被破解了............
..........................................
.............><"這是開玩笑的(逃走中......)
linkery wrote:
apple會接受,google不會接受很明顯。

apple是買手機在賺錢,一隻賺6、7成。
google賣手機只收系統的維護更新費用,
還不如微軟收HTC一支手機5美元的授權...(恕刪)


還有一點... Apple軟體,只能在Apple自家手機上裝. 沒JB還不能裝對吧?
而Android,只要是OS是Android都可以裝. (HTC,三爽,甚至2xxx大洋的對岸PDA)
所以....這次事件,突顯了 太開放讓科技蓬勃發展,但也出現法律是否跟不上科技?
(如果當年Linus 沒把Linux Source code 免費提供 , 現在一堆骨子裡是Linux 3C東西會出現?)
阿肯1116 wrote:
ya +++++政府...(恕刪)


對不起這篇廢話太多......

簡言之就是台灣法律不夠成熟。塑化劑也是修法後導致食品檢驗無法可循
,放任廠商自行檢驗,才會導致消費者花錢買毒自殘的國際笑話。

網路不同與實體的世界,不能用一商品簡言之。更何況七天鑑賞也不是在
現實世界都通用,你覺得飯店住了,七天後能要求退費嗎,你覺得大陸團
來台消費,七天後可要求退費嗎?這條法我們可以拿來保護消費者,別人
也能拿來壓榨台灣人。
s880313 wrote:
有使用者付費觀念是不...(恕刪)


說穿了,就是一堆不是開發商的人認為七天內可退錢開發商會餓死。

linkery wrote:
台灣人真命苦,不知道台灣的法官最大,
不知道國外許多國家都有陪審團。賣通法
官,應該很容易。賣通陪審團,不知道,
等我當過陪審團在告訴你。

如果凡事都只有法規可循,那你連google
都打不贏。也就是法理情你是無情無理。
小老百姓要打贏官司只能從情從理來。玩
法大公司的律師團陪你玩。

當然這件事,google在法上是不通的,說
情說理,google絕對站得住腳。

如果這個事件過了,我想下次陪台灣政府
玩的,就是微軟、SONY、NINTENDO等...

但我想說的是,台灣政府真的是有膽了,
為了線上通常買不到100元的東西,願意
和世界級的大公司挑戰,應該連南韓三星
都不敢這麼做吧。小弟弟深感佩服,只能
甘拜下風。...(恕刪)


到底要表達什麼? 可以把文章修過再來好嗎?

看這種沒重點的文章很累人耶~


GoldenHope wrote:
大話新聞看太多了啦~...(恕刪)



給你10000000

sonynx70 wrote:
說穿了,就是一堆不是開發商的人認為七天內可退錢開發商會餓死colo...(恕刪)


開發商應該要寫出消費者不願意退錢的產品呀
不像現在只要撐住15 mins ,消費者就一定要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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