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inerta wrote:如果我的聯絡人都在google帳號裡,有沒有用iphone的朋友可以告訴我,有什麼容易的方法轉移到iphone上呢?畢竟android手機有個優點就是聯絡人這部份無論換哪隻android都可以無痛雲端抓回來手機上。未來我想轉台用iphone了。 我教你1.打開iPhone2.登入google帳號(設定->聯絡資訊->新增帳號->exchange)3.結束
google也有擺明三種退貨方式了啊北市府有考量進去嗎?不認同繼續協商到法令修改到完善也不錯啊立委諸公們該出來作事了吧,法令擺在立院多久了apple很阿殺力的同意7天鑑賞期那他有考量到其他作數位下載廠商的後果如何嗎?google也反應了最真實的狀況啊光盜版就另人頭痛了,合法購買的又有7天的無條件退貨...線上數位業者根本雪上加霜另外不要再一直扯apple可以,為何google不行了那我就回你人家可以考一百分,那你為何不能考一百分?計量標準不同,如何等同視之?今天換站消費者權益上用法令來打google也請等同視之連yahoo,pchome,軟體王,線上遊戲或軟體下載業者等都一併列進去不要只作半套.....
kirishima90094 wrote:Google不願配合...(恕刪) 幹嘛還要兩周溝通,人家就擺明不玩了,台北市政府幹嘛還要去那邊低聲下氣在溝通兩周,反正台北市政府一定沒有錯,就直接快點罰單開下去,把他們趕出去就好了!!奧戲還要再拖兩周,應該是要等基測的火先小一點,再來處理這一條吧!!
機制不一樣這樣就可以解決人家可以作到7天無條件退費,然後自己做不到嗎?什麼時候這已經變成可以護航的東西了說機制不一樣,那人家能作到自己做不到,這機制好嗎?是好機制嗎?去爬了爬文發現,GOOGLE本來就沒有客服這種東西蘋果有,所以蘋果很容易就能達到配合,但GOOGLE本身沒有客服機制所以辦不到這是當初GOOGGLE軟體商店還沒做大時的隱憂,現在只是被點爆而已賣東西給人家,結果卻不做客服,然後再來說機制不同不能比我的天阿......
為什麼要再溝通?很簡單的一件事下面市民在不爽,市政府當然就要做個樣子另一邊GOOGLE也在不爽,市府得罪不起這種大企業但為了要做給市民看,看看到最後GOOGLE會不會妥協一下,所以當然還要再"溝通"這件事情弄到最後也就是GOOGLE不賣而已,這樣就沒有退貨期間的考量了,可喜可賀不過我覺得最後的結果可能是GOOGLE繼續賣,市政府不了了之
台北市法規會針對美商GOOGLE不願配合台灣法律將再給予兩週的時間Google不願配合,再給兩週持續溝通,沒用, 下一步應該是打行政訴訟解決了google 打行政訴訟理由都想好了=> 對台北市政府法規會葉慶元主委對消保法的解讀存有疑慮。因為目前的消保法,是當初為保障透過郵購方式購買實體貨物的消費者而設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