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論暴力,北市府和google兩家對我來說是旗鼓相當。北市府的說法可能有爭議,雖然我個人覺得沒什麼不對,或許因為我不是公開軟體的開發廠商,有開發android沒錯,但都是內部使用的軟體,整體來說我比較接近一般消費大眾。
google是私人企業,他是可以說下架就下架的,就像asus和garmin也可以說拆就拆,然後我手機的問題他們兩家在推來推去。他們都沒有錯,只是我覺得要說暴力他們都很暴力。
我個人真的比較好奇那些回文激烈的google陣營的人,是因為本身就是軟體開發商嗎?(因為一直提到盜版的問題)你們一樣也是消費者,體諒一下消費者也沒什麼不好的吧,盜版的問題我們可以設法修改智財法。
同樣的,如果(其實法令是不能這樣的)廠商能聯名要求放棄智財法的保護,也就是有本事盜版就隨意,我個人是蠻支持十五分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