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有提到關於Market 為什麼停止付費項目...

kennji70 wrote:
我想問一下MS的WINDOWS是不是也可以安裝後七天退貨!


不好意思,windows7 在上市之前有提供『不只一年』的測試版本供用戶測試提供意見,要market上的軟體比照辦理嗎?

如果market裡面每款軟體都有提供試用版,那退款時間限制在15分鐘內我沒有異議。但這麼一來軟體的開發費用勢必增加;當然如果google可以針對不同軟體類型區分每款軟體的退款時間長短,甚至是讓開發者自己選擇提供用戶試用的時間,我覺得就沒有問題——問題不是在7天合不合理,而是在目前的15分鐘非常不合理!否則google當初也不會定24小時這個退款期限了。

windows幾乎已經是獨占市場了,沒有人不知道windows當然也沒有試用幾天退款多少錢的問題。舊的驅動程式不支援,你遲早要用最新版本的,你要退嗎?windows的問題不是在能不能退貨,而是在當年的反托拉斯法為什麼可以讓它勝訴……

boy155112 wrote:
話說..我拿賽微語音...(恕刪)

清掉Market相關應用程式的資料跟快取呢?

我手機安裝的App並沒有很多,
唯一付費的是在SlideME平台的,所以沒辦法驗證....

話說回來,
有些人覺得Google關閉台灣地區的付費軟體服務是蠻橫、綁架...bula..bula...bula....

去年三月Google在韓國才做過類似的處置,就連說明的發言內容也幾乎一樣,
當時Apple也跟Google做出相同的處置....

不少人都說政府在幫民眾爭取權益,當然要挺政府,
Google也是在挺他的App開發者....

不知道意義、只知道義氣的人,應該也要能理解才對...

TobaccoDoff wrote:
清掉Market相關應用程式的資料跟快取呢?


清理過了,不過還好那程式不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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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unia wrote:
不好意思,windo...(恕刪)

要拿Windows7來比你應該用Android本身來比
同樣是OS微軟只讓你試用最後還是要賣錢, google不但不收錢連原始碼都讓你免費下載
要求Market軟體都要有試用版, 那微軟及其他大廠的PC/TV遊戲與應用程式要不要也都一起比照辦理??

boy155112 wrote:
話說..我拿賽微語音...(恕刪)


如果只是原機原帳號怕付費軟體刪除後無法再下載
可以用Astro file manager裡面提供的backup功能先將軟體備份到SD card
等刷完機或恢復原廠設定之後再用該程式backup中的install安裝回來即可
wmtsung wrote:
要求Market軟體都要有試用版, 那微軟及其他大廠的PC/TV遊戲與應用程式要不要也都一起比照辦理??


當然要啊。又不是我拿windows來舉例的…
如果windows不能退費的情況可以適用於所有軟體,那就請其他所有軟體也一樣比照windows提供一年的試用版——包含其他PC/TV遊戲與應用。



——但這樣合理嗎?當然不合理。
market裡面一堆只有30、40個評價的軟體,它的知名度跟windows一樣嗎?大家都知道這些軟體是幹嘛的嗎?那為什麼要拿windows來比?
這些market裡面的軟體要價不貴,但也要80~100NT;十個買下來也要800~1000NT。但評價不夠參考,說明也不夠多,15分鐘沒試用完是消費者要負責嗎?
那我乾脆付費完馬上備份,備份完再把它退掉就好,我幹嘛在這裡乖乖爭取什麼消費者的權益?15分鐘不夠我試用,但夠我備份了。我當然可以先備份退了款在試用呀?問題是,這是正途嗎?

不想再打一次,直接用貼的:

如果market裡面每款軟體都有提供試用版,那退款時間限制在15分鐘內我沒有異議。但這麼一來軟體的開發費用勢必增加;當然如果google可以針對不同軟體類型區分每款軟體的退款時間長短,甚至是讓開發者自己選擇提供用戶試用的時間,我覺得就沒有問題——問題不是在7天合不合理,而是在目前的15分鐘非常不合理!否則google當初也不會定24小時這個退款期限了。


windows不能退款是因為它霸佔了市場,不買沒其他可用,不然當時vista出來,為什麼大家只是『罵』,而沒有喊退費?因為不用visat,降級XP錢也是付給微軟,何必多此一舉?market上面的apps跟widnows還有PCHOME上面眾多的軟體情況不一樣,不能拿來比較。


P.S.:我覺得有些人看到有人覺得15分鐘的退款期限不合理,就覺得他們在敵視google。其實不是。像我,我是google的擁護者。這件事我也不怪google。因為我相信目前market撤掉所有付費軟體,已購買的付費軟體無法更新只是一個過程。我覺得台北市幫消費者爭取權益很棒(雖然提7天有點白目),而google目前的處理方式雖然草率,但也是不得已的。未來應該也可以拿出更好的解決方法才對。再等等看..
如果市政府贏了,那麼我想不少人應該會開始期待其他平台的軟體也比照辦理,然後開發者/廠商都不想賣,最後消費者真的是要買軟體都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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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unia wrote:
——但這樣合理嗎?當然不合理。
market裡面一堆只有30、40個評價的軟體,它的知名度跟windows一樣嗎?大家都知道這些軟體是幹嘛的嗎?那為什麼要拿windows來比?
這些market裡面的軟體要價不貴,但也要80~100NT;十個買下來也要800~1000NT。但評價不夠參考,說明也不夠多,15分鐘沒試用完是消費者要負責嗎?
那我乾脆付費完馬上備份,備份完再把它退掉就好,我幹嘛在這裡乖乖爭取什麼消費者的權益?15分鐘不夠我試用,但夠我備份了。我當然可以先備份退了款在試用呀?問題是,這是正途嗎?


不懂你的邏輯在哪??我是說要用Android比Windows, Market軟體比TV/PC遊戲與應用程式
倒是你一直要拿Market軟體去跟Windows比幹嘛??
Android給你免費用外加開放原始碼Windows還沒要你比照辦理勒....
PC/TV遊戲與應用程式要求比照Market軟體都有試用版哪裡不合理??
你把所有PC/TV遊戲與應用程式當成都跟Windows一樣有名嗎??
購物網站上能買到的PC/TV遊戲與應用程式多的是沒幾個人玩過用過的, 更不要說大多數購物網站連這些軟體的評價都沒有, 照你的說法要求這些不一定有名但金額更高還規定拆封或購買後不退的軟體比照提供試用版哪裡不合理??
boy155112 wrote:
如果市政府贏了,那麼我想不少人應該會開始期待其他平台的軟體也比照辦理,然後開發者/廠商都不想賣,最後消費者真的是要買軟體都難了。


台北市政府要贏,但不能贏到7天(因為數位內容其實也不應該適用於七天猶豫期的消保法);google要輸,但也不能輸到超過原本自己制訂的24小時以上。
google保護軟體開發者權益的用意是好,但如果因此而侵害到消費者的權益——為了保護一方的權益而侵害到了另一方的權益,這是過猶不及。

軟體開發者跟軟體購買者是唇齒相依的,不應該有任何一方的權益被忽視。
目前其實只要把軟體分類做好,該7天7天,該1天就1天,該15分鐘就15分鐘.
同時保障消費者及軟體工作者的權益,然後把談了多年躺在立法院4年半的新法處理一下.
市政府及軟體平台握手言和.也許大家就都能接受了吧.
但也許我該吃藥了..哈哈
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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