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退貨 開發者就會餓死= =?


dickensking wrote:
奇怪 樓主的文章怎麼...(恕刪)

起因是因為台北市一位IPHONE用戶
看到了賣場中有款宣稱"只要輸入電話便可知道該用戶位置"的軟體
結果他沒仔細看清楚賣場中開發者的說明,就按下去購買
後來發現奇怪 怎麼沒用,才又回去仔細看了一下開發者的敘述
這時才知道,原來花了1.99US買到的軟體是惡作劇軟體
要申請退款,但被APPLE以APP賣場有敘述該軟體為惡作劇軟體所以不接受退款
台北市該用戶便向台北市消保會申訴

從起因來看 跟MARKET完全沒關係阿

但是北市法規會為了廣大民眾的權益
不只向原本有爭議的APPLE提出了七天內退款機制

看旁邊的機器人也有在提供平台賣APP
一樣拉進來要求七天內退款機制

APPLE的反應是,OH~~原本退款機制是30天,你們台北市政府法規會要求七天~~OK的
但是,請注意 APPLE尚未說明所謂七天內退款機制是如何運作
是1:七天內無條件接受退款
還是2:維持原本的退款機制,即是APPLE有最終的決定權,是否讓用戶退款
這兩點目前根本還未有清楚的說明出來,唯一確定的是都需要以信件方式申請退款

GOOGLE的反應是
因為本來MARKET的機制是不需詢問退款原因(其實也是有啦,只是你要選擇你為什麼不需要這個APP)
但是基本上不需要經過審核,時間內百分百可退,現在北市要求七天
基於影響層面過大,未同意七天內可直接退款,於前幾日決定關閉台灣區MARKET的付費APP下載
此舉為將目前有爭議的銷售行為作下架,等待協商後在行決定最後措施
此行為一來被有心人士便冠上"GOOGLE綁架使用者.GOOGLE為流氓商業公司"

北市也開罰一百萬元,但這一百萬元最主要是罰哪件事
目前大多數人不得而知
是閥關閉MARKET嘛? 若是因為關閉MARKET而開罰
那就衍生出了許多人的問題,有爭議的商品暫時下架,這不是應該的嗎?
日前塑化劑風波時,"可能"有問題的一律先下架,
那為何GOOGLE在目前有問題的MARKET暫時關閉為不合法
不合法 不進行商業行為又如何做罰款,
第二種說法是,因為GOOGLE之前賣了收費的APP,現在關閉賣場導致用戶權益受損,
因此開罰一百萬元,但其仍有爭議,因為在GOOGLE表示7月1日會來台協商
但北市法規會有說出 不排除二度開法,因此照成這第一次的罰款立場本身矛盾
可解釋為第一次罰款為因為日前GOOGLE有部分人士無法退款,
造成權益受損(但市似乎法規會沒有提出市否有接到申訴)
因此日前造成違反法規故開罰
這樣似乎說的過去
但是相同的APPLE日前難道人人退款都成功,但卻未開罰
因此造成相當大的爭議

把事情起因來源弄清楚,這樣立場會比較靠的住

s880313 wrote:
你線上買的軟體、電玩、音樂都是可以退的
亞馬遜線上書籍可以試讀
psn、xboxlive遊戲可以下來試玩
google要怎麼做.....就自己看著辦,繞個一下總會有路的
....不要再提:書看完就退、遊戲玩完就退合理嗎?這樣有趣的理由來反對了...(恕刪)


莫名其妙胡說八道..

有實體包裝的線上買當然能退沒說不給你退..
書籍能試讀也只是因為有提供試讀本
psn、xboxlive遊戲可以下來試玩因為那本來就是試玩版

從沒聽過買了完整版的還給你無條件退的~!

flip_flap wrote:
....我覺得政府要...(恕刪)


說的好啊~
#20樓

終於有識貨的肯明講了

不過既然事情已經發生

靜觀其變吧~~~
大型軟體基本上在開賣前其實都有試用版, 一般來說會有甚麼Alpha, Beta再到RC而後推正式版賣錢! 這幾年, 小軟體當道, 從大部分不用錢到付費! 我認為開發者要有開發流程觀念,不要將還沒完善的軟體拿出來賣錢! 這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 而消費者保護法就是在防止這類不肖業者販賣未經完善產品流入市場造成交易不公!

軟體防止被破有很多方法! 就如有關卡的遊戲, 可以在試用期間限制破關數或每次試玩時間! 軟體會不會被破, 是程式設計師一開始就要去防範的! 怎麼現在大家把他跟消保法綁在一起談呢! 這很難理解! 這應該是台灣消費者的宿命! 我發現台灣消費者比較容易認命, 總認為買到爛貨是天命! 天命難違! 連有人出來主持公道, 都敵不過天命難違的宿命論!

講到軟體破解! 講到最後居然也是消費者的錯! 還有網友說成是設計師或公司是弱勢族群! "他們設計的軟體"真的很容易破解及脆弱", 消費者買了後使用真的要小心呵護哦"! 看到最後真的不知道是否, 消費者被賣掉, 還在替人算錢! 買軟體的錢到底是進了誰的口袋啊! 看到最後搞不清楚呢!

市場有淘汰機制, 不良廠商開發出的不良產品或不受歡迎程式本來就應該被淘汰! 廠商開發流程不嚴謹, 還鼓動及威脅消費者! 這我還是第一次看到! Google可是大廠呢!
反正明擺著就是不願意遵守法律就是了,等哪天這條法案修正之後再說吧!
台灣加油!!

s880313 wrote:
有使用者付費觀念是不...(恕刪)


你要不要當當看開發者=_=

我寫過軟體 花了我整整半年的時間 那種辛苦我非常了解

你想想 你半年除了要寫軟體 還要DeBug
嘔心瀝血好不容易上市 只賣個0.99美金
結果發現每個下載軟體的人都在七天期限內退貨
你的帳戶一直都在+0.99 -0.99
每個人都享受過一次 你卻連半毛錢都沒賺到
更好笑的是 過沒多久居然在網路上看到爽版
你覺得你會怎麼樣看待這七天??
Facebook 反Samobile01專頁 成立!!

禾申言舌 wrote:
那糟糕了、全世界九成...(恕刪)


台北市政府並非我國政府
他只是隸屬我國的直轄市府

為何他一個直轄市
導致我國全部縣市都該受商品下架之苦?

其實今天要是 中華民國政府部門去說這件事
導致全台下架,我還真沒話講,
但是卻只因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政府並不等於中華民國

哪來那麼大官威,
把整個國家都拖下水,


南韓事件
是"南韓政府"出面去對廠商說要遊戲送往南韓先分級
廠商們不願意,
最後蘋果與GOOGLE都退出遊戲APP商機
不要說軟體
光說我五月去跟PCHOME買個VIEWPAD7
退款機制就寫說7天是"猶豫期"
不是鑑賞期 拆封不能退
台灣企業都管不動了
市面上有哪個軟體拆封可以退
而且網路上賣的APP基本上法規還沒完善
又怎麼認定拆封
如果網路上面賣的軟體沒得拆封
那是否以安裝即為拆封論呢?

台灣公務人員辦事能力真的有待改進
一向虎頭蛇尾
到現在去看電影帶外食還會被工作人員禁止

不過GOOGLE有一點作錯了
他以後都不賣可以
但是之前買APP的人除非退費
不然要持續讓他們可以繼續安裝購買的APP
一堆人講的好像"程式開發"="寫遊戲"

文書處理只要一天就可以"破關"嗎?

持續服務性的軟體好用,就不會有人用完就退,因為跟本沒有"用完"的問題.

誰能把計算機一天"破關"的?
(雖然計算機程式不用錢)


好玩的遊戲,好用的軟體,我就會用錢去買.

程式寫的太爛還怕人退,才真正令人害怕吧?

1994年小時候就花了錢買大宇做的"格鬥拳王" 一整個淚目

當時"大補帖"一片500元

我買了這個正版遊戲就400多元.
這種爛遊戲真的讓我從1994年記恨到現在.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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