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具"與"因該"…,這兩個錯的地方是不同的
"因該"只是單純的錯字,說穿了就是國文沒學好,類似的還有像是 "以經" 或是 "在、再" 分不清
說穿了,我有時打字不校對,也會打錯某些同音字,然後就直接送出
而這其實也就是台灣的文學教育失敗而已(當然包括我在內)
反過來說"杯具"並不是錯字,主要是新潮流的網路用語,但問題在於它的起源地是大陸
就類似於大陸人常常xx哥、xx姊的稱呼,結果搞到最後現在甚至一堆新聞台也跟進…
且不論很多人會覺得這類名詞有種低俗感,何況更會產生出"被中國大陸的次文化佔領"(這裡並非指中國大陸就是次文化,而是就算在中國大陸,這些東西都只是次文化而已,而台灣的年輕族群就是被這種文化給渲染了)
就類似現在很多台灣人都改為視頻、皮膚之類的稱呼,這多少也會讓人感到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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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題外話,不管如何,要怪就去怪那某位葉狀師,以及大批為台北市政府護航的人吧…
補充一下,上面說到iOS不符合此法律(應該說記憶中只是行政命令而已)的原因是因為"七天內無條件退貨"
Android是因為只有15分鐘無條件而違規
而iOS則國際版有高達30天的退貨時間,但這是"有條件"的,是必須手動填寫退貨單,並寫上退貨原因,再經過人員審核才有可能通過,所以就這點而言,一樣是不符合規定,iOS的App一樣是不能在台灣販賣才對、同樣要下架才對…
但某位葉大人就是硬跳過這部分,直接宣稱iOS是合法的,然後集中砲火在Android身上
但這砲火又殘缺的要命,只開了幾枚啞彈就再也不吭聲了
最後就造成這種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