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有提到關於Market 為什麼停止付費項目...

eric92821 wrote:
目前其實只要把軟體分...(恕刪)


所以誰來分?這麼多程式?有網友說給開發者決定,但誰知道會不會有寫得差的人故意設15分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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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點睡吧!睡完起來,應該最快午間新聞就會有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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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92821 wrote:
目前其實只要把軟體分類做好,該7天7天,該1天就1天,該15分鐘就15分鐘.
同時保障消費者及軟體工作者的權益,然後把談了多年躺在立法院4年半的新法處理一下.
市政府及軟體平台握手言和.也許大家就都能接受了吧.
但也許我該吃藥了..哈哈


對呀,我也覺得應該是這樣呀。
我跟你一起吃藥好了……煩死了。

boy155112 wrote:
所以誰來分?這麼多程式?有網友說給開發者決定,但誰知道會不會有寫得差的人故意設15分鐘呢?

google設分類,讓開發者自己決定。至於你說的問題倒不用擔心。
同類型軟體,A開發者設15分鐘,B開發者設2小時,你覺得誰的機會多一點?這時候市場自然會訂出『合理的退費期限』的。(如果軟體開發者這麼有默契地全部設15分鐘,那google也可以脫身了。因為問題跟他無關,台北市得去找其他數以萬計的軟體開發者)
market 上的apps 跟windows 不一樣。market是有競爭的,不像windows推出什麼鬼版本消費者都得照單全收。
這就是每個大廠的遊戲規則,用他的東西,就是要跟著他的規則走,這是不變的道理..你覺得不合理,很早就知道會這樣子了,而不是說事後一直抱怨,如果沒有發生,我想大家都用的很開心吧^^老話一句,軟體本該就沒有什麼試不試用的,只是開發者給不給這個權限罷了...不然一堆開發者花了很久的時間,長著一年以上,就因為花了15分鐘就試出成果,效能,那開發者何必花這麼久的時間專研呢?
29nchy8 wrote:
這就是每個大廠的遊戲規則,用他的東西,就是要跟著他的規則走,這是不變的道理


麻煩你幫我用這個不變的道理解釋一下反托拉斯法跟消費者保護法存在的意義,謝謝。


29nchy8 wrote:
軟體本該就沒有什麼試不試用的,只是 開發者給不給這個權限罷了...


所以除非開發者佛心給權限試用,否則買軟體本該像買福袋;好用算消費者賺到,不好用也是消費者活該--請問你的意思是不是這樣?如果是我誤會,麻煩你稍微解釋一下上面那句話裡面消費者的權利被擺在哪裡好嗎?應該不會沒有啦呴?畢竟花錢買東西不是當肥羊任人宰割對吧?

29nchy8 wrote:
不然一堆開發者花了很久的時間,長著一年以上,就 因為花了15分鐘就試出成果,效能,那開發者何必花這麼久的時間專研呢?


我想多半的軟體開發者都是有尊嚴的,就算他們花了一年以上,寫出來的軟體如果不能用,不好用,他們也不會想讓消費者買回去15分鐘試不出所以然來,結果不能退費,大罵自己被騙了。不然market上不會有這麼多『試用版』,讓消費者覺得好用再買解鎖元件。

但問題是,market上有很多小軟體根本不值得開發者花時間這麼做,所以連說明都是一點點。我不知道在這種狀況下,消費者因為試用時間有限,卻因為來不及退費而買到覺得自己不合用的軟體,大罵這些軟體開發者騙子,這些軟體開發者會怎麼想。

如果是我,我會把退費時限設在1~3小時,不滿意就退費;喜歡就請我喝一杯啤酒--offer me a beer,這句話是不是很熟?常常在XDA、modaco看到吧?我想,不會有開發者願意為了多喝一杯啤酒而被消費者罵騙子的。

所以,如果google 願意開放讓開發者自己設退費期限,我猜1小時會是最普遍的設定,而不見得是15分鐘。因為即使是現在,如果消費者罵騙子, 這個黑鍋也不是 google 幫他們背。




最後,當google把退費期限從24小時改為15分鐘的時候,我是不太爽的。但這不是軟體開發者的錯,所以軟體我還是繼續買。而且,因為google 帶給了我很多方便,所以我也不想計較這麼多。
其實現在我也沒有怪google的意思,我只是就事論事,發表我對15分鐘的退費期限感到不合理的看法而已。
未來如果一切沒有改變,我還是會一樣感謝google帶給我的方便,感謝開發者的付出,然後一邊繼續買market的軟體,一邊對15分鐘的退費期限覺得不太爽……
小弟我就是使用google資源之一,我也很不滿15分鐘,這個有跟沒有沒有什麼兩樣,如果說今天我去下載了想要的軟體,此時網路變慢,那是不是15分鐘跟本就不夠用了,那我要去怪台灣網路慢,還是怪google給15分鐘時間太少?而且大公司會因為我們這些小事民改變嗎?改多少?1~3小時??小弟個人認為google不會把試用時間給開發者去定?因為省去一些不必要的煩麻(我想應該知道我想說的吧^^)在者其它國家也是google去定的,何必因為台灣改變規則呢?1~3小時可以試用這是可行的,但是千萬不要想成軟體就一定得有試用的道理的~在者如果說試用是簡單的一些功能?但是覺得很好用買下來?在用完整功能時,有些郤不能用..不要說不可能,這是絕對可能的....
以下為Google官方新聞稿:

針對Android Market應用程式退費機制問題,Google今日回應如下:

Google表示:
我們今天與台北市政府的面會有了廣泛而充分的意見交換。我們期待這項爭議能儘快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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