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92821 wrote:
目前其實只要把軟體分...(恕刪)
所以誰來分?這麼多程式?有網友說給開發者決定,但誰知道會不會有寫得差的人故意設15分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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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點睡吧!睡完起來,應該最快午間新聞就會有消息吧?
eric92821 wrote:
目前其實只要把軟體分類做好,該7天7天,該1天就1天,該15分鐘就15分鐘.
同時保障消費者及軟體工作者的權益,然後把談了多年躺在立法院4年半的新法處理一下.
市政府及軟體平台握手言和.也許大家就都能接受了吧.
但也許我該吃藥了..哈哈
boy155112 wrote:
所以誰來分?這麼多程式?有網友說給開發者決定,但誰知道會不會有寫得差的人故意設15分鐘呢?
29nchy8 wrote:
這就是每個大廠的遊戲規則,用他的東西,就是要跟著他的規則走,這是不變的道理
29nchy8 wrote:
軟體本該就沒有什麼試不試用的,只是 開發者給不給這個權限罷了...
29nchy8 wrote:
不然一堆開發者花了很久的時間,長著一年以上,就 因為花了15分鐘就試出成果,效能,那開發者何必花這麼久的時間專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