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有這麼複嗎?

(1)北市府依法要罰google-->沒錯
(2)Google為避免連續違法,依法下架-->沒錯
(3)Google下架後,卻枉顧已購買者的權益,讓這些人找不到地方更新-->錯!!
第3點,如果google在下架時,有提出說明並有解決之道
就不會產生所謂綁架消費者的狀況
到底是故意還是疏忽,大家自己判斷吧

天機星2 wrote:
錯在這是民主“法治“社會,而 Google 藐視法律!進而公然和政府對抗!

若“法“有錯,以 Google 家大業大,應要“早早“去走修法的途徑,找立委議員等。而不是視法律於無物。這種公然和政府對抗的行為,您認為對嗎?

若... 中油今天說,我明天每公升要漲100元,你政府不給我漲,我就全國停油...

公然和政府開幹的行為,您會說是對的嗎?這不是 do the evil,是什麼?...(恕刪)


拿中油跟政府當比較?至少也用台塑吧?你不知道中油是國營嗎?你不知道它的老闆就是政府嗎?
原來google的老闆是台北市政府阿?

你們說google違法,那他下架有錯嗎?

adam1103 wrote:
贊同+1一堆不知道為...(恕刪)


a大!!
我太贊同您的回覆了,
“國外政府可以的,台北市政府(台灣政府)你可以嗎?”

mikycomepls wrote:
北市府 vs goo...(恕刪)


既然您都自稱老夫了,表示想法有點老舊了。
台灣法律就是如此。


15分鐘太短嗎? 台灣網速不夠快,15分鐘下載不完,怪google嗎?
請去怪中華電信,怪政府,況且15分鐘,可能吃個早餐就不見了,怎麼反悔,研究一下如何使用,發現不能用,或不好用,15分就過了。


每一個app都有評分,你自己心甘情願購買一顆星的爛app,也怪google嗎?
你就保佑你所使用的軟體都有大量使用者使用,評分是個參考依據,不是絕對,如果是的話,那新出的軟體不就不能買,一點評價都沒有,照您的想法應該是的。

好軟體不怕7天. 說這話的人基本上還活在20世紀.在20世紀,開發microsoft office那般龐大複雜的app,賣$99,才是生意.但在21世紀,開發小app,賣$0.99,這也是生意

說你這種話的人應該活在戒嚴時期才對,別人說什麼就是什麼不能反抗,0.99美元也是錢,難道不好用或不適用,錢就該白花?

這就是您所謂的客觀看法.....


基本上,應該去限制消費者退貨次數與理由,不讓消費者每次都以這種理由退費,限制退費幾次後需等多久才
能再購買,這種方法還比較實際。

shadowjon wrote:
(3)Google下架後,卻枉顧已購買者的權益,讓這些人找不到地方更新


可以更新,功能是正常的。

還是你要說更新服務暫停多久是犯法的? 暫停多久是綁架人民?

要什麼罪都有,就是要100萬!

shadowjon wrote:
(3)Google下架後,卻枉顧已購買者的權益,讓這些人找不到地方更新-->錯!!


已經可以更新了
這樣是對還是錯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Skyerh wrote:
那我說我賣飲料一杯 50 元,政府要我改成一杯 30 元,
然後又說我不降價就開罰 10 萬元,
我覺得不合裡,我乾脆收起來不幹了,這有什麼錯??...(恕刪)


店都收了還要回來加糖…

skyfire928 wrote:
那抓了一個闖紅燈的,其他繼續闖的要不要抓?

沒問題啊,把闖紅燈的都抓起來,很棒啊 >_^b

mikycomepls wrote:
北市府 vs goo...(恕刪)

>首先,身為消費者,老夫當然樂於接受北市府的好意.能所有app全部免費最好

樓主,台北市政府的好意是"消費者應有七天鑑賞期,而不是app全部免費"
您個人如果解讀錯誤的話
自刪這篇會比較好

天機星2 wrote:
錯在這是民主“法治“社會,而 Google 藐視法律!進而公然和政府對抗!

若“法“有錯,以 Google 家大業大,應要“早早“去走修法的途徑,找立委議員等。而不是視法律於無物。這種公然和政府對抗的行為,您認為對嗎?

若... 中油今天說,我明天每公升要漲100元,你政府不給我漲,我就全國停油...

公然和政府開幹的行為,您會說是對的嗎?這不是 do the evil,是什麼?


真是沒有大腦的發言 ....

你知道智慧財產權 .. 是什麼法律在保護嗎 ?

用一個 郵購 有 7 日審核權 無限的擴張 ..

可以麻煩你好好的閱讀一下 台灣 所有的法律 , ok !?

待會出糗 , 那就好笑了 !
如果,對個人權益與義務不懂的人,最好閉嘴想清楚 ! 不然,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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