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的開發者,為何不發一語??

nethawkc wrote:
七天猶豫期是不是適合﹐那是另一件事﹐但未修法之前台灣的律法是這麼訂的﹐台北市
政府依法維護消費者權益那裏錯了。


+1
法律不合時宜只能用修法解決。如果今天google 可以無視於台灣法律,那明天誰都可以殺人放火了。



我認同軟體等虛擬商品不該適用七天猶豫期的消保法,但法律如此,台北市提出糾正絕對沒有錯。否則誰都可以用各種理由不守法了。
而針對台灣這條不合時宜的法律,google 不認同,認為這麼大的彈性不利於保護數位內容,因而撤離台灣市場,這沒有違法,也沒有錯。
但google 錯在為了規避罰則而犧牲掉已購買軟體的消費者權益。這點相信不是任何國家的法律許可的。



google 很棒,他們的堅持也沒有錯。但是與非要分清楚。今天不是google 堅持保護數位內容的立場對了,他們犧牲已付費的消費者權益這樣的做為也可以雞犬升天。而台灣法律不合時宜,這也不代表台北市府要求google 遵守台灣法令的作法就是錯的。

贊同google 堅持的人該做的事應該是要推動修改消保法,以保護數位內容,而不是擁護google 犧牲已付費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進而批評台北市府依法為台灣消費者爭取合法權益的做為。

nqa466 wrote:
都是要透過客服,也不是無條件退,應該違法吧?


但這些退費服務都是中文,消費者要退費沒有困難度。
反觀google,軟體開發者遍佈世界各地,如果你要退費的軟體開發商使用俄文,軟體內的英文介面是用翻譯機譯的。請問台灣消費者要怎麼退費?

google形同一家代理商,沒有一家代理商在其代理的產品出了問題的時候是叫消費者寫(原文)信去跟廠商溝通的。
fortunia wrote:
但這些退費服務都是中...(恕刪)


你沒看清楚我的重點,國內廠商縱使有親切的中文服務

但是透過客服申訴才退款,並不符合北市府所堅持的7日無條件

電信三雄的聲明也是含含糊糊,技巧性的避過這個問題

這是很多人忿忿不平的原因,因為太過針對性

原來對北市府含糊帶過就可以沒事??

郝市府的7天恐龍法令還真傻眼~

對於手機軟體基本上~有的小軟體給你摸一摸基本上不用30分鐘就摸透了.

買東西本來就是要精挑細選~

而不是跟下載A片一樣.胡亂下載.看到就下載

一各BT數10各A片下載中...不喜歡就砍掉

還有一堆要~遵守恐龍法律的台灣人

口口聲聲遵守法律~當有好處自當遵守!真是好守法~

------------------------------------------------------
15分鐘的確是很短~ 1小時或許還說得過去~

今天你是賣軟體的~ 7天鑑賞期{防君子}你想想看若5成以上的客人跟你退貨你想會怎做


青菜啦 wrote:
郝市府的7天恐龍法令...(恕刪)



真的是7天恐龍法令

如果"無條件"就是不能有任何的附加條件...
也就是不能限制購買幾次不能退.因為是無條件...
所以只要購買了.你想退就退.廠商不能加註任何條件限制.也不能拒絕...

先搞懂"無條件"這個先決要素吧...

透過客服退費是退費的方式或程序,與無條件退費無關.例如透過轉帳或開支票退費,也是退費方式而非退費條件.但如果客服告訴你:"抱歉!因為你用過所以不能退費"(舉例),這就違反無條件退費規定.所以不要把透過客服退費,透過寫信退費,透過網路退費等,跟無條件退費混唯一談.
aoki.lin wrote:
那些滿嘴15分鐘不夠用的,一直在無限迴圈,
15分鐘是google多給你的購買考慮期,並不是試用還是什麼鬼鑑賞期,
購買前有Lite版及試用版可用,app介紹頁面還圖文並茂兼買過的人的評論給你看,
等安裝完發現有問題又超過15分鐘的,還可跟開發者聯繫退費,並沒有期限,
反而是apple沒這15分鐘,寫信退費也限定30天內,結果不懂的只覺得apple好棒喔!

market平台就像Y拍露拍一樣,難道你買到有問題的東西Y拍會退你錢?


幫你再貼一次

iPhone :
沒有 15 分內無條件退款,要退用iTunes的機制寫信去退,不一定可以退(網路有教學要寫怎樣的理由退的機率高)

Android :
15 分鐘內無條件退款 (其實是 15 分鐘內根本還沒扣款)
超過 15 分鐘寫信給開發者,開發者可以直接退,當然也是不一定會退(看開發者)

明明 Android 的退款機制比 iPhone 好,怎麼一堆人都把 iPhone 捧上天
然後 Android 開發者大部分都會退給你吧! 不退你就可以留評論,到時候損失更多。
iFans 口中的新思維就是賈伯斯為了賺錢設下的種種限制,活在賈伯斯設定的世界裡還大力讚賞是創新,可憐

danielsu wrote:
明明 Android 的退款機制比 iPhone 好,怎麼一堆人都把 iPhone 捧上天

iP...(恕刪)


因為用APPLE的人比用Android的還多???

tjptw wrote:
透過客服退費是退費的...(恕刪)


沒錯...無限期可以寫信要求退費,這和無限期可以無條件退費,是不一樣的...不能混為一談

說錯話,死不認錯,下流!!!做錯事,死不認錯,無恥!!!!敢說敢做不敢當,畜牲!!!...你今天下流無恥當畜牲了嗎?
看了這麼久下來, 覺得有點不可思議.

這麼害怕買到雷, 就不要買, 也沒人強迫你買, 那麼怕出車禍就不要出門最安全.
平均一個 US$0.99, 台幣不到 30 塊, 真是夠了.
要吵也去吵些單價高的.

都有畫面說明了, 除非下載後功能不符, 要不然憑甚麼覺得不合用要人家無條件退費? 也不能無限上綱到這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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