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的協商進度? 還我付費Market

Jason K wrote:
錯的是Google! 不遵守當地法律在先 知道台北市政府不願意讓Google不守法律 便不顧台灣消費者權益逕行退出市場在後
很有趣的觀點,Google無法遵守台灣法律所以退出,之後一切應該都與他無關了吧?

這就是兩個簡單的價值衝突,台北市政府認為,這法律有需要去貫徹執行,才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Google認為,這樣的法律規定Google無法遵循,否則會牴觸開發者的權益

我同意惡法亦法,也認為國際公司遵守當地法律是個基本,但民眾如果認為這不妥,發起聯署去要求改變,這也無不可,不要以為法律就一定是對的,法律是可以改變的

我講個難聽的,知道自己無法遵循而退出,比起假裝遵循,私底下又搞七捻三,前者乾淨得多,後者只是不願捨這塊餅而已,只不過躲起來安靜的吃而已
又見一堆有奶便是娘的人
真是令人
在這裡爭論有何用阿-.-我們又不是政府,開放不開放付費根本不是我們能夠決定,還有幹嘛執著一定要用android market 上找軟體? android 又不是像apple 只有app store 可以用嘛,
想要用付費軟體,不會用vpn ..等方法, 不會裝第三方市場,不會爬對岸論壇嘛,那一堆app比官方免費market還強大了, 對岸還有一兩個市場的app 超過 台灣android market 裡面的軟體數量跟實用性, 多去百度一下就一堆資源了.............app 取得管道那麼多, 何必執著 android market 那麼反感去連署北市府陳情抗議什麼的 , 在01 爭論也是無底洞阿-.-

我很少上android market 了 ..第三方資源比他多阿-.-
Jason K wrote:
覺得不合理的法律就不用遵守 覺得合理的法律再去遵守?(恕刪)


Google不願遵守??他退出付費這部分,哪裡不遵守法律了??
他就只是犧牲台灣的Android使用者而已,他繼續收費才叫不守法吧

PS:去看看我國的廠商,一堆東西想漲價就漲價,政府、消基會也都出來說不合理
廠商被罰錢之後還不是不鳥你,就是要漲你又能拿他怎樣,人民不也是被犧牲了
現在的商人對法律就是這樣,我們人民不是該死,是罪該萬死
所以同樣支持:"誰能恢復Android Market收費,我就投給誰!"

離題抱歉
詐騙集團,請問我已經付費的四個軟體無法下載了,該怎麼辦? 根本伸訴無門,更不要想則麼退錢! 有人知道台灣孤狗的電話嗎? 我很想打去罵三字經。
Jason K wrote:
原來法律是否要被遵守是由法律所規範的對象自行判斷法律是否合情合理來選擇遵守與否的?
這種觀點簡直讓人大開眼界!
覺得不合理的法律就不用遵守 覺得合理的法律再去遵守?
真不知自以為是的到底是Google還是台北市政府?
Google大神被喊久了還真以為自己是神了?
台北市政府在這件事情上完全沒錯 依法行事 一點錯都沒有 連一點也沒有
錯的是Google! 不遵守當地法律在先 知道台北市政府不願意讓Google不守法律 便不顧台灣消費者權益逕行退出市場在後
Google一錯再錯 全部都是Google的錯!
除非有人認為Google絕不會犯錯 那我也無話可說


你要上來跳針也得要把事情搞清楚
說同情你也是多的,因為沒必要
給你自嗨就飽了啊

Google哪點不遵守法律?
就是因為遵守才不賣了嘛,也不行?
達不到台北市政府的要求繼續賣,就是違法
那不賣,就沒有違法疑慮
反倒是台北市政府,不是說要罰?
罰到哪裡去?

至於Google有沒有錯?應該有吧...
至少不是你提到的那些
我是Hiroyuki

hiroyuki2243 wrote:
達不到台北市政府的要求繼續賣,就是違法
那不賣,就沒有違法疑慮
反倒是台北市政府,不是說要罰?
罰到哪裡去?


很簡單,因為Google 不賣了,你要北市府怎麼罰? 沒都賣了還罰?
球在 Google 那邊,Google不玩了,是因為他看不起台灣市場還有消費者
同樣大的市場Apple微軟都能達成協議,就Google不能? 誰才是大頭症 ?

hygh771202 wrote:
你要知道 目前的協商...
當初說好連續開罰 現在卻一點動靜都沒有??(恕刪)


因為已經沒有收費項目了, 所以罰不到
這樣久而久之
android一定會變成盜版軟體的大溫床
因為 想透過正常管道買正版軟體的人都買不到了
和北市府來往過幾次信
我只覺得這群人真的不太會變通
用十幾年前的法律來約束近年才掘起的消費模式、平台
真的是說不過去
管他善法惡法 總之就是不適用的法律
而且之前買的軟體更新不了
這才叫人火大
這是打著替消費者爭取權益的旗子
行置消費者於死地的事實
之前買的軟體都更新不了了…這可以申請國賠嗎?
我真的好想知道


btm062 wrote:
因為已經沒有收費項目...(恕刪)

u5321007 wrote:
很簡單,因為Goog...(恕刪)


說了那麼久,各大購物網還不是大辣辣的打上鑑賞期非試用期

PChome Online全球購物的消費者,都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所以,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而且完整包裝;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如果您所購買的商品是電腦軟體、遊戲光碟、CD、VCD、DVD、食品、耗材、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勿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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