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皮0129 wrote:我可以公布一下葉主委...(恕刪) 葉主委可能針對人家的問題,都統一用這個文來回覆,不用再問他了,只希望儘快有結論~有這麼難嗎?他還在睡嗎?搞了這麼大的事就裝死不理.我沒這麼痛恨過一個[官]!
sogi123 wrote:我覺得對於智慧財產權﹐如果要公平的話﹐ 那我也要求北市府要求唱片CD有7天鑒賞期﹐ 老大聽7天周傑倫專輯再退貨。 既然北市府認為消費者有這個權力。 再來微軟OFFICE﹐ WINDOWS 也來7天也不錯。 噓!!不要扯到微軟,現階段不管是Office或是Windows都有免費的30日試用期,不要搞到跟Apple一樣30日縮減到剩下7日。
N.Evo wrote:為啥台北國的決定代表全台灣?通路商都同意?那我就可以去那些商城買遊戲玩到破關,七天後都包退? 你的第一句其實要拿去問Google,因為哇哇叫的是台北國沒錯,但做出下架決策的還是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