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免費app也不能下載了~~我現在已經恢復正常了

ava9547 wrote:
搞不懂你替Google不平什麼?


有看原文嗎?我是替挺google的人不平, 因為大部分不是為了挺而挺, 市政府的作法確有可議之處.


Google若覺七日窒礙難行,大可先協商,再行動。


不看原文就算了, 也沒看新聞..

暫不開罰!退費機制 Google派員來台協商

的確是協商過後才行動的好嗎?


但Google 不此之圖,先停掉付費平台,給你一個下馬威,讓大家先跟台北市政府吵,


停掉付費平台是google的作法, 合不合宜每個人都有一把尺..

而且截至目前為止, 絕大多數表態的人都在譙google不是嗎?

我個人覺得google只是用一個比較強硬的態度表達他的立場..

你身為消費者, 不爽就不要買他的單, 一輩子都不要再用android, 讓他賺不到你的錢不就結了?


再隨他高興,看要不要來說明一下,做生意做得如此氣燄高張,還真是少有,


google的十五分鐘制度全球通用, 就北市府要七天, 真不知道是誰的氣燄高張?!


不知Google對你所稱的軟體開發者有多尊重?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形容並不過分啊!


我也不知道他私底下尊不尊重, 但至少比連表面上都不懂得尊重的北市府好很多..

付費App退費策略 Google顧業者 蘋果耍低調

Google:15分鐘鑑賞期 全球通用 7天 鑑賞期太長 不利保護數位內容

我只想說

管北市府屁事,是谷歌系統端關閉市集的好嗎

另外再推老公雞 wrote:
是台北市政府不讓你下載嗎 ? 當了肉票還幫綁匪要錢 , 不知道該說甚麼

似飛飛 wrote:
北市府出包,要全國人...(恕刪)

老公雞 wrote:
是台北市政府不讓你下載嗎 ? 當了肉票還幫綁匪要錢 , 不知道該說甚麼 .

zx50230682 wrote:
麻煩你去開家遊戲軟體商店並且在店門口擺上7天內不管有沒有拆封都可以無條件退費

這樣一來你就了解了!!...(恕刪)


那也麻煩你~把GOOGLE的軟體~下載下來~燒成光碟~

然後~~用熱縮膜加上精美外盒~包裝好

然後再去租一個店面~~請一個店員顧著

把GOOGLE軟體放在架上~供人購買~~

這樣我才比較清楚了解~~

感謝
我認同你大部份的言論

除了Google:15分鐘鑑賞期 全球通用 7天 鑑賞期太長 不利保護數位內容

蘋果提供了一個套件,可以讓我們開發者加在APP裡面,每次程式開啟時,就可以比對購買記錄

如果沒有購買記錄,或是已退貨,或是沒有透過家庭共享方式下載者,可以強制關閉程式

所以何來不利保護數位內容之理?

Google顧業者

這一點有意見,就以蘋果發信給開發者的支票及獎金來看

他們是以週期計算,也就是說,針對這個退費機制,對總公司沒困擾

我依然是七月份給你五月份所有的購買次數的錢

對於業者:一個不良的APP,就該經過嚴格的市場淘汰,就如同我們開發者一樣

在現在的台灣,有很多自以為是的開發者,許多「射後不理」的程式開發者

發了之後,收了錢就不更新,<我指的是IOS>,安卓系統我相信也亦然

如果不透過更嚴格的市場審格機制,只會讓那些爛人繼續擺爛

當然:如果一套爛軟體可以撐過七天你不退費,也算是寫的很好了

就對我們開發者而言,這套機制 是對我們的考驗

我們要怎麼寫出一套會讓消費者滿意,而不是買了就退費的軟體

這才是重點啊,這也會讓台灣所有的開發者進行「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的生存遊戲

我寧可今天他顧的是消費者,而不是顧業者

我的心情就像老實的二手車行,總是比一些惡質的車行,讓消費者對「二手車行」已經有刻板印象

只是不同的事,30塊 你不在乎,30萬,你會很在乎




imnike wrote:
有看原文嗎?我是替挺...(恕刪)
台灣就是有些人奴性堅強
真可悲啊
老公雞 wrote:
是台北市政府不讓你下...(恕刪)

skinnerlee wrote:
我認同你大部份的言論...(恕刪)


很高興有人願意理性的討論..

其實文中所謂保護數位內容和你提出的出發點不太一樣..

--以下轉錄
Google台灣區主管私下表示,App下載的內容多為遊戲、電子書、電影或音樂,屬於「數位內容」,若鑑賞期延長為七天,使用者下載的遊戲可能已破關了,音樂也已燒成光碟,再向業者要求退費,「極度」不合理。

Google表示,Android Market已針對付費應用程式提供十五分鐘鑑賞期,消費者購買後若不滿意,可在時限內辦理退費。十五分鐘鑑賞期「全球適用」,若為台灣破例,對其他國家、地區的使用者相當不公平,後續還可能延伸產生全球使用者大量申請台灣帳號的情況。因此在還沒有找到最佳解決方式前,先暫停在台灣的付費應用程式服務。
--以上轉錄

再者, 你說的是, 業者的確是需要經過去蕪存菁..

但該怎麼作, 應該有一套更完善的制度去審核..

絕對不是隨北市府走七天鑑賞期這個制度..

因為不是所有的app都是長效性..

如果下載者只是針對他當下的需要來下載使用, 六天後再作退貨呢?

比方殺時間的小遊戲?音樂裁減?影片編輯?修圖美化?抑或是電子書, 音樂等?

很多都是可以在七天之內就完成目標的, 那這些是不是就變成變相的免費下載?

試問業者該何如?

所以七天鑑賞期的制度若就此通過, 將來被淘汰的可不一定都是該被淘汰的..


jiuanwenbaobai wrote:
斯得歌爾摩症候群...(恕刪)


撕得哥耳毛..


坑爹呢這事...別拔我耳毛!!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老公雞 wrote:
是台北市政府不讓你下載嗎 ? 當了肉票還幫綁匪要錢 , 不知道該說甚麼 .



這個症頭叫做"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imnike wrote:
很高興有人願意理性的...(恕刪)


其實沒硬要"七天試用"吧!
只要將自己平台的產品,
協商出適合販賣,又能讓政府了解有保護消費者的方式,就可以啦!

例:
購物網站上購買的軟體,只要沒拆到、沒使用序號。
都能夠退款,不就是因為該商品符合了政府認為的規範。
因為這些軟體有其他方式,提供消費者審閱或是試用。

今天不說複雜的OS授權,就說防毒軟體好了,大部份都是寄送序號吧?
但是購物說明看了嗎? 可以下載試用三十天再決定要不要購買序號。
也就是買了不退。

這也表示不是所有商品,一概而論。可以視商品而定。
鑑賞、猶豫、試用,是不一樣的。

PS.
也就是不要再舉些有得沒得例子了,每個商品都可以有適合自己的銷售方式。
"大部分"不能猶豫、不能拆的都申請報備過了。

Rickyll01 wrote:
其實沒硬要"七天試用"吧!
只要將自己平台的產品,
協商出適合販賣,又能讓政府了解有保護消費者的方式,就可以啦!


的確啊..但問題是協商看來已經破裂了啊..

到底是誰在堅持甚麼?不知道呀...


例:
購物網站上購買的軟體,只要沒拆到、沒使用序號。
都能夠退款,不就是因為該商品符合了政府認為的規範。
因為這些軟體有其他方式,提供消費者審閱或是試用。

今天不說複雜的OS授權,就說防毒軟體好了,大部份都是寄送序號吧?
但是購物說明看了嗎? 可以下載試用三十天再決定要不要購買序號。
也就是買了不退。


你講的應該大部分是屬於免費下載, 後續購買序號擴充使用的軟體吧?

這種類型的應該完全沒有所謂七日退貨的疑慮吧..因為原本就免費下載的..

問題現在北市府跟GOOGLE的歧見應該是出在付費下載的軟體上..


這也表示不是所有商品,一概而論。可以視商品而定。
鑑賞、猶豫、試用,是不一樣的。
PS.
也就是不要再舉些有得沒得例子了,每個商品都可以有適合自己的銷售方式。
"大部分"不能猶豫、不能拆的都申請報備過了。


「每個商品都可以有適合自己的銷售方式」這句說得沒錯..

有的免費下載試用版, 但要付費買正式版序號, 而有的則是直接付費下載..

但是我不知道甚麼叫作有的沒的例子!?

本來有些軟體就是屬於短暫甚至是一次性的使用..

或者是功能太過單一, 無法合理切分試用版與完整版的軟體..

難道開發這種軟體的業者就該無償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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