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刪---還android版清淨空間


DAVIDC2924 wrote:
google 在台主要廣告業務,這部分可課稅,但是課不到 app 稅。

說白些北市府罰 google 一百萬,認為不遵守消保法退貨規定,有不當利益(國內消費者吃虧)

的補償。

不想繳罰款可申訴及上法院,這時 google 不想面對台灣法律也不行

可預測 google 打算長期下架付費 Market ! 不想與台灣法律周旋或打官司

沒有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反托拉斯法,

100 年後統治地球的可能是這些大型網路公司 (開玩笑...(恕刪)


我是不太希望google長期下架market 畢竟我也是使用者之一
至於北市府合不合理這件事情
我希望
既然涉及法律規範
希望他們從法令面解決
跨國專利訴訟都在打了
小小的北市府有什麼好怕的
搞不好這一段時間的營業損失也可以跟市府要

我只是對本文的力挺感到很莫名其妙
挺什麼東東啊.....
D.B.C wrote:
我是不太希望goog...(恕刪)

3 月韓國政府相關部門要求,避免遊戲出現一些色情、暴力的畫面,以免對青少年產生不利影響,

未經接受遊戲審查提供遊戲服務是違法行為。

但是 google 堅持,在全世界提供同樣的服務,韓國不能例外。

新聞報導 Android Market處理的方式是,4月 google 以遵守當地法律理由,

關閉韓國 Android Market市場遊戲類,拒絕讓韓國遊戲分級委員會審核上市遊戲。

遵守當地法律只是說好聽,不接受當地法律另一說詞。

DAVIDC2924 wrote:
3 月韓國政府相關部...(恕刪)


你到底是不是覺得

Google不賣也不可以

是不是?
一兵勤務 wrote:
你到底是不是覺得Google不賣也不可以..(恕刪)

停售付費APP並不違反法律 (很難認定),是 google 自由商業行為。
可不可停售付費App,要受公眾評論
問問國內賣android 手機及平板,願不願意 ?
使用者應該是不希望
不賣也該走完台灣法定程序,正式公文給市府,詳細說明暫時不賣或永遠不賣。
市府只是要 google 提改善計劃,並無要求立即停止買賣
照法律可申訴及訴訟程序,這樣才是遵重當地法律
又不是小孩子,說不玩就不玩
看明天google 派人來台談結果再說

一兵勤務 wrote:
Google已經恢復...(恕刪)


google 仍未恢復已購買者下載........
在我回這篇文章前二十秒才親自試過.....
說錯話,死不認錯,下流!!!做錯事,死不認錯,無恥!!!!敢說敢做不敢當,畜牲!!!...你今天下流無恥當畜牲了嗎?

Grunder2006 wrote:
google 仍未恢...(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23&t=2227770&p=32

chan15 wrote:
我不知道怎麼拍照,也不知道怎麼解決你的問題
但我剛重新安裝了我「之前」購買但移除掉的麻將
現在正在玩


隔壁樓有人的確可以下載付過費的軟體

但也的確有人不能

不過有人可以下載

Google就有在做事

如果您不能下載

是不是直接跟Google聯絡會比較快

因為不能下載是不正常的

DAVIDC2924 wrote:
停售付費APP並不違反法律 (很難認定),是 google 自由商業行為。
可不可停售付費App,要受公眾評論
問問國內賣android 手機及平板,願不願意 ?
使用者應該是不希望
不賣也該走完台灣法定程序,正式公文給市府,詳細說明暫時不賣或永遠不賣。
市府只是要 google 提改善計劃,並無要求立即停止買賣
照法律可申訴及訴訟程序,這樣才是遵重當地法律
又不是小孩子,說不玩就不玩
看明天google 派人來台談結果再說...


看起來是一個仗著人家說善,就會挾持人家有責任的人。
不賣就不賣了還要說明,沒說明還被有心人士套責任…
看了一長串的Po文,個人認為:

1. 15min→非常不合理,24hr→合理,7天→離譜。(想當初還是24hr,什麼時候變15min了)
鑑賞期這東西,也要因地制宜、因物制宜吧~
但話說回來,Google所訂的15min應該也不是亂訂的,大企業總是很會做統計調查的吧~

2. Market全世界很多國家都在用(各國也會有保護自己消費者的法律吧,管你30天、7天),
15min不是台灣獨有,但現在怎麼似乎只有台灣有問題?
再說,如果不是apple的app出包,這會有人討論嗎,政府會關心嘛?
大家不也依然爽爽用‧‧‧

3. 消費者權益要顧,用不爽我要退,那開發者呢?
乾脆能由開發者來決定是否給七天鑑賞期不是更好(當然,如果是騙錢的要重罰!!)?
另外,正所謂"良幣驅逐劣幣"呀~好用的app本來就是口耳相傳,不是嘛~

4. 「Apple可以,Google為何不行」這種說法在我看來根本好笑,
那我可以說「胖虎可以,大雄為何不行」嘛
每家企業都會為自己的利益在考量,但"選擇權"不是依然在我們消費者手上嗎?
Android不人道,那用ios嘛,不然也還有symbian、windows、blackberry等等呀~
用消費者的力量(拒用拒買讓銷售下滑)去逼迫它改變嘛!!當然,除非它不想賺錢囉



最後,我要說,台灣是民主社會嘛(應該還是),

挺Google的人就繼續挺Google,

不挺Google的人就請效法韓國人的團結,拒用所有Google提供的服務,讓Google退出台灣吧!!

兩邊各有立場,只希望大家能平心靜氣討論,而不是互相砲來砲去嚕!



PS、個人用過i9000,現在拿ip4,所以不用批判我是xx迷,單純發表個人看法!

一兵勤務 wrote:

隔壁樓有人的確可以下載付過費的軟體

但也的確有人不能

不過有人可以下載.(恕刪)


有人能下載有人不能下載,首先,不能下載的人,是有抓圖上來的,說能下載的,只是一句短短的,他能下載,再加上我自己也不能下載,之前也有公開問過有誰能下載的,完全沒人回應能下載,讓我不得不質疑,能下載的真實性,不過這些不是重點,重點是,Google 在無預警下停止付費軟體下載,造成已購買者無法下載,這件事就是大大的不對,Google 你覺得我國法令你無法接受,要停止販售,那是 GOOGLE 的自由,沒人能強迫 GOOGLE 一定要在台灣提供付費軟體服務,但是

請你先改好程式,想好配套措施,讓已購買者能下載及更新已購買軟體,如果GOOGLE你的技術辦不到,那請你把所有消費者的款項退回後,再停止付費軟體服務!!

說錯話,死不認錯,下流!!!做錯事,死不認錯,無恥!!!!敢說敢做不敢當,畜牲!!!...你今天下流無恥當畜牲了嗎?
tian wrote:
看起來是一個仗著人家.不賣就不賣了還要說明,沒說明還被有心人士套責任…..(恕刪)

現在只是暫時停售付費APP
北市府是主管機關
口頭說明沒法律依據,google 如果正式公文給市府,說明非短期停售付費APP,
不賣了何來退貨問題
北市府就無法依照原有理由(原因消滅)開罰。
下次改善期限期限是 7/1,如(原因未消滅)可繼續罰,
上次罰 100萬是限期改善期限到未提改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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