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hingoooo wrote:樓主的邏輯實在大有....(恕刪) 您的邏輯也是很選擇性耶 囧1. 第一頁有人提出與19條有關另外定義的條文了您不妨先看看再寫這段2. google 關掉market 市政府開罰的法源在哪 ?這點根本沒人深究 ....3.那請問您...票務為何不行 ? 我是網路買的阿 ...不能退 ? 請提出這類產品屬於雞同鴨講的證明4. 個人旁觀...因為根本不是選邊的時候5. ...高高在上 ?當然appstore退貨系統不良是事實可是人家原本沒限期給你搞個七天....難道這還是消費者得利阿 ? 囧
bbs886 wrote:事件本質...在還未修法前...請遵守最基本的消費者保護法令.... http://www.cpc.gov.tw/KnowledgeBase_Query/ShowFAQ.asp?ID=4384http://www.cbit.org.tw/column-680.aspx台北市官員對法令的解釋與行政院消保會, NCC完全不同要遵守誰的法令??
ltl1221 wrote:民不與官鬥......(恕刪) 這是在國內的公司有用~~~外國公司吃不吃這套~~就難說了....而且打從懂事以來~~還沒聽說過~~怕犯法東西不賣也能罰....那來的天龍法令......
ltl1221 wrote:贊成樓主說的話......(恕刪) 說的蠻好的一堆人沒弄清楚狀況沒弄清楚法條憑著一股愛國之心,無限上綱守法也要看守哪一條法政府用錯法條的案例也是一大票!連不賣了都不行!秀才遇到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