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法規會已經和google開完會,台北市法規會以拖待變


nqa466 wrote:
----------...(恕刪)

這讓我想到周星馳的橋段---你用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

這句話講的太好了
cloud60261 wrote:
我支持你 北市府幫...(恕刪)


哈哈,幫人民權利把關,結果到最後大家落的買App的權利都沒了

所以是謀福利,還是砍福利啊?

要砍能不能只砍台北,不要砍到台北以外,拜託拜託!
拜託,重複法條的事情不要一直提好嗎?想跟人講法,請先爬文,已經講了無數次,這條法是有『爭議』的,老師在講有沒有在聽啊?

惡法先改吧!不改的話,支持 Google 全面退出台灣,反正有本事玩 android 不會有任何影響,服務照樣有途徑能使用,但是讓那只會把妹,不會作正經事的官員好好檢討!

也奇怪了,好像另一陣營的政客都還沒有出手,看來也是在等 google 怎麼反應吧,有好戲看了

不過用膝蓋想,google 會為了你一個小小的破市府修改全球的政策?把自己想的太高,現在國外多少 Android 用戶也在看這件事的發展,如果台灣爭取到了,結果就是:

1. 下一步就是要面對全球用戶要求七天鑑賞期的聲浪
2. Android 開發商全面退出 Google market 轉去 amazon, apple 或者其他
3. Google 股票大跌,那就不是只虧台幣一百萬的事情,是美金幾千萬的事情

如果你是 google 老闆會怎麼作?如果是我

1. 就讓北市府繼續罰,一百萬台幣對 google 不痛不癢,CEO 一年薪水付連續罰款都還有剩。
2. 退出台灣市場,不過幾十萬用戶,當中還不少用盜版的,沒差
3. 回復全球退款時限至 24 小時,那已經是最好了,可以幫破市府歪打正著記上功勞

我覺這次台北市政府態度有比較溫和了,
沒有硬要Google把現行的十五分鐘改成七天。
他們有提議就是像目前Apple的做法,
用E-Mail處理七天內的退款,
這樣就可以不用特別為台灣而修改全球通行的系統,
Google的代表也同意這種方式看來比較可行,
他會拿回去研究。

我想大家各退一步讓事情圓滿落幕是最好的,
也希望能儘速通過關於數位內容販售的法案,
徹底解決這樣的困擾。
水準 2011 wrote:
1. 下一步就是要面對全球用戶要求七天鑑賞期的聲浪
2. Android 開發商全面退出 Google market 轉去 amazon, apple 或者其他
3. Google 股票大跌,那就不是只虧台幣一百萬的事情,是美金幾千萬的事情

如果你是 google 老闆會怎麼作?如果是我

1. 就讓北市府繼續罰,一百萬台幣對 google 不痛不癢,CEO 一年薪水付連續罰款都還有剩。
2. 退出台灣市場,不過幾十萬用戶,當中還不少用盜版的,沒差
3. 回復全球退款時限至 24 小時,那已經是最好了,可以幫破市府歪打正著記上功勞

...(恕刪)


可惜你不是,不用幻想那麼多

Hehelium wrote:
倘若Android ...(恕刪)


很有見的的結論,給大大拍拍手…

那些訓練有素的…市府專家們,該反省一下為何與市民大眾的距離那麼遙遠…
說的好:

北北基基測自己亂搞搞出亂子來都不跟承認錯誤 叫學生做白老鼠了
你覺得它們會反省什麼?

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請求Google只關閉台北市的購買市場?
對不在北市的網友 其實這是無妄之災吧
http://fly543.blogspot.tw/2012/06/padfone-2.html

ILoveToEatApple wrote:
哈哈,幫人民權利把關...(恕刪)


話不能這樣說,
停賣APP是GOOGLE自己意氣用事決定的,
又不是台北市政府禁止他賣的,
這點怪到台北市政府頭上很沒理由。
難道計程車司機闖紅燈被開單,
一氣之下改行了,就要說是交通警察害大家沒計程車可以坐嗎?
這樣是不對的喔!
那請問7日的xxx是6法中的哪一條?哪一項?哪一款?
請賜教,謝謝!!





無聊..........
那不是幻想,准的話,是鐵口直斷有見地,不准的話,只是嘴炮跟建議,反正台灣人都是先講大話,然後在看結果解釋,跟政府這些官員學的。相信您也學的挺精的


TOtsai wrote:
可惜你不是,不用幻想...(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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