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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苗栗縣打造運動樂活島-單車系列活動日程表

日期 ~ 活動名稱 ~ 備註
99/07/18 ~ 全國自行車日 ~ 台72線快速公路樂活飆汗行

99/08/15 ~ 單車快樂遊(一) ~ 暢遊苗栗山海之美

99/09/12 ~ 單車成年禮 ~ 大手牽小手一起挑戰100Km
99/10/03 ~ 單車快樂遊(二) ~ 大湖→雪見遊憩區

99/11/07 ~ 單車快樂遊(三) ~ 山城南境之天狗部落探索之旅

台72線快速公路樂活飆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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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依據:
(一)行政院99年1月7日院臺體字第0990090194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二、活動宗旨:為呼籲民眾不開車,以自行車代步,倡導自行車運動不但可以強身健體,也可增進自己、朋友和家人的感情。
三、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四、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警察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工務處、行政處(新聞科)、建設處(城鄉發展科)、主計處、苗栗縣體育會、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苗栗工務段、育達商業科技大學休閒運動管理系、苗栗市公所、後龍鎮公所、大湖鄉公所、三義鄉公所、銅鑼鄉公所、南湖國民小學、僑成國民小學
六、承辦單位:苗栗縣立體育場
贊助單位:○○、○○、○○
七、活動日期:2010/07/18(星期日)
八、出發時間:2010/07/18
(一)90.5Km 06:00出發
(二)67.0Km 06:15出發
九、關門時間:詳各組活動路線說明
十、參加對象:需具有長途自行車騎乘經驗及勇於接受挑戰更高、更快、更遠之車友,均可報名參加。活動分組如下:
(一)90.5Km(挑戰組)
(二)67.0Km(快速公路體驗組)
十一、活動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010/07/09 24:00
(二)報名費用:每人300元
(三)報名方式:以個人或團體方式,一律網路線上報名、網路(ATM)轉帳繳費。
(四)報名網址:http://bike.sport.mlc.edu.tw/
(五)注意事項:本活動一經完成報名繳費後,所有報名費隨即解繳苗栗縣政府公庫,無法受理車友退費申請。
十二、活動路線:
(一)活動路線圖 1、90.5Km(X.Z小時):起點(苗栗縣立體育場)→後龍→台72線快速公路→汶水→南湖→聖衡宮→勝興車站→僑成國小→銅鑼→龜山大橋→終點(苗栗縣立體育場)。
2、67.0Km(X.0小時):起點(苗栗縣立體育場)→後龍→台72線快速公路→汶水(折返)→台6線(公館)→縣道119甲(沿山公路)→新東大橋→經國路→終點(苗栗縣立體育場)
十三、活動須知:
(一)活動報到:
1、報到時間:2010/07/17 15:00~19:00 及 2010/07/18 05:00~06:00
2、報到地點:苗栗縣立體育場
3、報到時務必熟記各車隊報到編號,個人選手請熟記選手編號,以加速報到作業;並請出示個人或團體成員之身分證件,以利核對個人資料。
4、領取號碼晶片貼紙,晶片每人一張(請勿摺疊以免損壞感應天線),請貼於安全帽前方。
(二)參加人員之自行車輛須加裝車頭燈及車尾警示燈,且有完整之前、後煞車,並戴安全帽。無以上裝備者,一律取消資格。禁止選手將保特瓶直接放置於水壺架,以避免彈跳脫落於賽道中,影響其他選手的安全,違反者禁止檢錄出賽。
(三)
(四)挑戰路程中承辦單位於南湖國小、僑成國小及終點設有補給站。
(五)抵達終點後隨即前往領取完成證書。本縣公教人員持有合格之完成證書者,視同獎狀乙張。
(六)建議至少2人以上結伴報名,活動中結伴同行、相互扶持及鼓勵,較易完成。
(七)本活動非競賽性質,為自我挑戰活動,依國際慣例並無交通管制,部份路段由義交或工作人員做部份交通疏導,請參加者遵守工作人員指揮,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順向靠邊前進,以確保騎乘安全。
(八)本活動具一定難度,承辦單位已為每位參加者辦理保險,報名前請自行審慎斟酌評估自身體能狀況,並建議參加者另行加保意外保險。
(九)手機、健保卡、金錢等請隨身攜帶,如感身體不適切勿勉強騎乘,如有偶發情事或個人因素退出挑戰,請以手機通知大會人員。(電話號碼印於號碼貼紙上)。
(十)配合政府宣導政令、公共場所禁止吸菸、騎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十四、違規罰則:
(一)在起點時,超越前導汽車或機車,加罰1小時。
(二)拒絕服從承辦單位指示,加罰2小時。
(三)騎乘途中嚴禁亂丟垃圾,違者加重計時2小時。
(四)進入隧道、黃昏、夜間或陰天未開燈或燈光不足者,加罰1小時。
(五)進入隧道時,參加者不能並排前進,違者加罰1小時。
(六)參加者騎乘過程,邊騎邊聽音樂或講手機者,加罰1小時。
(七)未遵守交通法規者(如闖紅燈、搶黃燈),加重計時2小時。
(八)參加者必須遵照承辦單位所規定路線騎乘,不可抄近路,違者喪失資格。
(九)參加者在活動路線上或檢查點,坐公車或隊車者,取消資格。
(十)參加者在騎乘過程,偷採農產品之行為者,喪失資格。
(十一)騎乘者或支援團隊,對承辦單位工作人員做出不正確的行為,取消資格。
(十二)未進入檢查點者,取消認證資格。
(十三)其餘違規狀況或有爭議,由承辦單位裁判團認定。
十五、獎勵:
(一)每位參賽車手於時限內完賽者,給予完成證書(逾時限者,則加註「殘念」字樣)。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經承辦單位會議決議後,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暢遊苗栗山海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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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依據:
(一)行政院99年1月7日院臺體字第0990090194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二、活動宗旨:為呼籲民眾不開車,以自行車代步,倡導自行車運動不但可以強身健體,也可增進自己、朋友和家人的感情。
三、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四、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警察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工務處、行政處(新聞科)、建設處(城鄉發展科)、主計處、苗栗縣體育會、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苗栗工務段、育達商業科技大學休閒運動管理系、苗栗市公所、銅鑼鄉公所、三義鄉公所、通霄鎮公所、西湖鄉公所、後龍鎮公所、啟明國民小學
六、承辦單位:苗栗縣立體育場
七、活動日期:2010/08/15(星期日
八、出發時間:2010/08/15 09:00 出發
九、關門時間:2010/08/15 13:30,限定4.5小時
十、參加對象:需具有長途自行車騎乘經驗及勇於接受挑戰更高、更快、更遠之車友,均可報名參加。
十一、活動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010/08/06 24:00
(二)報名費用:每人300元整。
(三)報名方式:以個人或團體方式,一律網路線上報名、網路(ATM)轉帳繳費。
(四)報名網址:http://bike.sport.mlc.edu.tw/
(五)注意事項:本活動一經完成報名繳費後,所有報名費隨即解繳苗栗縣政府公庫,無法受理車友退費申請。
十二、活動路線:起點(苗栗縣立體育場)→銅鑼→三義→通霄→西湖→後龍→終點(苗栗縣立體育場),活動里程約68.3Km。
(一)活動路線圖:
(二)海拔高度變化圖:

十三、活動須知:
(一)活動報到:
1、報到時間:2010/08/14 15:00~19:00 及 2010/08/15 08:00~09:00
2、報到地點:苗栗縣立體育場
3、報到時務必熟記各車隊報到編號,個人選手請熟記選手編號,以加速報到作業;並請出示個人或團體成員之身分證件,以利核對個人資料。
4、領取號碼晶片貼紙,晶片每人一張(請勿摺疊以免損壞感應天線),請貼於安全帽前方。
(二)參加人員之自行車輛須加裝車頭燈及車尾警示燈,且有完整之前、後煞車,並戴安全帽。無以上裝備者,一律取消資格。
(三)自我挑戰68.3K之合格成績為4.5小時,以參賽車友通過起點拱門開始計時。
(四)挑戰路程中承辦單位於三義鄉五月雪步道口、通霄鎮啟明國小及終點設有補給站。
(五)抵達終點後隨即前往領取完成證書。本縣公教人員持有合格之完成證書者,視同獎狀乙張。
(六)建議至少2人以上結伴報名,活動中結伴同行、相互扶持及鼓勵,較易完成。
(七)本活動非競賽性質,為自我挑戰活動,依國際慣例並無交通管制,部份路段由義交或工作人員做部份交通疏導,請參加者遵守工作人員指揮,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順向靠邊前進,以確保騎乘安全。
(八)本活動具一定難度,承辦單位已為每位參加者辦理保險,報名前請自行審慎斟酌評估自身體能狀況,並建議參加者另行加保意外保險。
(九)手機、健保卡、金錢等請隨身攜帶,如感身體不適切勿勉強騎乘,如有偶發情事或個人因素退出挑戰,請以手機通知大會人員。(電話號碼印於號碼貼紙上)。
(十)配合政府宣導政令、公共場所禁止吸菸、騎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十四、違規罰則:
(一)在起點時,超越前導汽車或機車,加罰1小時。
(二)拒絕服從承辦單位指示,加罰2小時。
(三)騎乘途中嚴禁亂丟垃圾,違者加重計時2小時。
(四)進入隧道、黃昏、夜間或陰天未開燈或燈光不足者,加罰1小時。
(五)進入隧道時,參加者不能並排前進,違者加罰1小時。
(六)參加者騎乘過程,邊騎邊聽音樂或講手機者,加罰1小時。
(七)未遵守交通法規者(如闖紅燈、搶黃燈),加重計時2小時。
(八)參加者必須遵照承辦單位所規定路線騎乘,不可抄近路,違者喪失資格。
(九)參加者在活動路線上或檢查點,坐公車或隊車者,取消資格。
(十)參加者在騎乘過程,偷採農產品之行為者,喪失資格。
(十一)騎乘者或支援團隊,對承辦單位工作人員做出不正確的行為,取消資格。
(十二)未進入檢查點者,取消認證資格。
(十三)其餘違規狀況或有爭議,由承辦單位裁判團認定。
十五、獎勵:
(一)每位參賽車手於時限內完賽者,給予完成證書(逾時限者,則加註「殘念」字樣)。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經承辦單位會議決議後,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大手牽小手一起挑戰100Km--------------------------------------------------------------------------------

一、活動依據:
(一)行政院99年1月7日院臺體字第0990090194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二、活動宗旨:為呼籲民眾不開車,以自行車代步,倡導自行車運動不但可以強身健體,也可增進自己、朋友和家人的感情。
三、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四、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警察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工務處、行政處(新聞課)、建設處(城鄉發展科)、主計處、苗栗縣體育會、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苗栗工務段、育達商業科技大學休閒運動管理系、苗栗市公所、公館鄉公所、大湖鄉公所、三義鄉公所、獅潭鄉公所、南庄鄉公所、南湖國民小學、藍田國民小學
六、承辦單位:苗栗縣立體育場
七、活動日期:2010/09/12(星期日
八、出發時間:2010/09/12
206Km 05:00 出發
160Km 05:30 出發
111Km 06:00 出發
54Km 06:30 出發
九、關門時間:詳各組活動路線說明
十、參加對象:需具有長途自行車騎乘經驗及勇於接受挑戰更高、更快、更遠之車友,均可報名參加。活動分組如下:
(一) 54Km(適合國小、國中學生)
(二)111Km(適合國中、高中學生)
十一、活動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010/09/03 12:00
(二)報名費用:每人300元
(三)報名方式:以個人或團體方式,一律網路線上報名、網路(ATM)轉帳繳費。
(四)報名網址:http://bike.sport.mlc.edu.tw/
十二、活動路線:
(一)活動路線圖:
1、 54Km(3.5小時):苗栗縣立體育場→汶水→南湖國小(折返)→汶水→苗栗縣立體育場
2、111Km(7.0小時):苗栗縣立體育場→汶水→南湖國小→酸柑湖→鯉魚→藍田國小(折返)→鯉魚→酸柑湖→南湖國小→汶水→苗栗縣立體育場
(二)海拔高度變化圖:
1、 54Km:

2、111Km:

十三、活動須知:
(一)活動報到:
1、報到時間:2010/09/11 17:00~20:00 及 2010/09/12 05:00~06:00
2、報到地點:苗栗縣立體育場
3、報到時務必熟記各車隊報到編號,個人選手請熟記選手編號,以加速報到作業;並請出示個人或團體成員之身分證件,以利核對個人資料。
4、領取號碼晶片貼紙,晶片每人一張(請勿摺疊以免損壞感應天線),請貼於安全帽前方。
(二)參加人員之自行車輛須加裝車頭燈及車尾警示燈,且有完整之前、後煞車,並戴安全帽。無以上裝備者,一律取消資格。
(三)
(四)挑戰路程中承辦單位於南湖國小、藍田國小及終點設有補給站。
(五)抵達終點後隨即前往領取完成證書。本縣公教人員持有合格之完成證書者,視同獎狀乙張。
(六)建議至少2人以上結伴報名,活動中結伴同行、相互扶持及鼓勵,較易完成。
(七)本活動非競賽性質,為自我挑戰活動,依國際慣例並無交通管制,部份路段由義交或工作人員做部份交通疏導,請參加者遵守工作人員指揮,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順向靠邊前進,以確保騎乘安全。
(八)本活動具一定難度,承辦單位已為每位參加者辦理保險,報名前請自行審慎斟酌評估自身體能狀況,並建議參加者另行加保意外保險。
(九)手機、健保卡、金錢等請隨身攜帶,如感身體不適切勿勉強騎乘,如有偶發情事或個人因素退出挑戰,請以手機通知大會人員。(電話號碼印於號碼貼紙上)。
(十)配合政府宣導政令、公共場所禁止吸菸、騎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十四、違規罰則:
(一)在起點時,超越前導汽車或機車,加罰1小時。
(二)拒絕服從承辦單位指示,加罰2小時。
(三)騎乘途中嚴禁亂丟垃圾,違者加重計時2小時。
(四)進入隧道、黃昏、夜間或陰天未開燈或燈光不足者,加罰1小時。
(五)進入隧道時,參加者不能並排前進,違者加罰1小時。
(六)參加者騎乘過程,邊騎邊聽音樂或講手機者,加罰1小時。
(七)未遵守交通法規者(如闖紅燈、搶黃燈),加重計時2小時。
(八)參加者必須遵照承辦單位所規定路線騎乘,不可抄近路,違者喪失資格。
(九)參加者在活動路線上或檢查點,坐公車或隊車者,取消資格。
(十)參加者在騎乘過程,偷採農產品之行為者,喪失資格。
(十一)騎乘者或支援團隊,對承辦單位工作人員做出不正確的行為,取消資格。
(十二)未進入檢查點者,取消認證資格。
(十三)其餘違規狀況或有爭議,由承辦單位裁判團認定。
十五、獎勵:
(一)每位參賽車手於時限內完賽者,給予完成證書(逾時限者,則加註「殘念」字樣)。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經承辦單位會議決議後,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大湖→雪見遊憩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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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依據:
(一)行政院99年1月7日院臺體字第0990090194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二、活動宗旨:為呼籲民眾不開車,以自行車代步,倡導自行車運動不但可以強身健體,也可增進自己、朋友和家人的感情。
三、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四、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警察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工務處、行政處(新聞科)、建設處(城鄉發展科)、主計處、苗栗縣體育會、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苗栗工務段、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雪見遊客中心、育達商業科技大學休閒運動管理系、大湖鄉公所、泰安鄉公所、泰興國民小學
六、承辦單位:苗栗縣立體育場
七、活動日期:2010/10/03(星期日)八、出發時間:2010/10/03 06:00 出發
九、關門時間:2010/10/03 12:00,限定6小時
十、參加對象:需具有長途自行車騎乘經驗及勇於接受挑戰更高、更快、更遠之車友,均可報名參加。
十一、活動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010/09/24 24:00
(二)報名費用:每人300元整。
(三)報名方式:以個人或團體方式,一律網路線上報名、網路(ATM)轉帳繳費。
(四)報名網址:http://bike.sport.mlc.edu.tw/
(五)注意事項:本活動一經完成報名繳費後,所有報名費隨即解繳苗栗縣政府公庫,無法受理車友退費申請。
十二、活動路線:起點(大湖國民中學)→大南勢→中興→新興→二本松→丸田砲台→終點(雪見遊憩區),活動里程約32.3Km。
(一)活動路線圖:
(二)海拔高度變化圖:

十三、活動須知:
(一)活動報到:
1、報到時間:2010/10/02 15:00~19:00 及 2010/10/03 05:00~06:00
2、報到地點:大湖鄉立圖書館
3、報到時務必熟記各車隊報到編號,個人選手請熟記選手編號,以加速報到作業;並請出示個人或團體成員之身分證件,以利核對個人資料。
4、領取號碼晶片貼紙,晶片每人一張(請勿摺疊以免損壞感應天線),請貼於安全帽前方。
(二)參加人員之自行車輛須加裝車頭燈及車尾警示燈,且有完整之前、後煞車,並戴安全帽。無以上裝備者,一律取消資格。
(三)自我挑戰32.3K之合格成績為6小時,以參賽車友通過起點拱門開始計時。
(四)挑戰路程中承辦單位於賽程12.9Km及終點設有補給站;另於觀景台(26.9Km)設置加水站。
(五)抵達終點後隨即前往領取完成證書。本縣公教人員持有合格之完成證書者,視同獎狀乙張。
(六)建議至少2人以上結伴報名,活動中結伴同行、相互扶持及鼓勵,較易完成。
(七)本活動非競賽性質,為自我挑戰活動,依國際慣例並無交通管制,部份路段由義交或工作人員做部份交通疏導,請參加者遵守工作人員指揮,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順向靠邊前進,以確保騎乘安全。
(八)本活動具一定難度,承辦單位已為每位參加者辦理保險,報名前請自行審慎斟酌評估自身體能狀況,並建議參加者另行加保意外保險。
(九)手機、健保卡、金錢等請隨身攜帶,如感身體不適切勿勉強騎乘,如有偶發情事或個人因素退出挑戰,請以手機通知大會人員。(電話號碼印於號碼貼紙上)。
(十)配合政府宣導政令、公共場所禁止吸菸、騎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十四、違規罰則:
(一)在起點時,超越前導汽車或機車,加罰1小時。
(二)拒絕服從承辦單位指示,加罰2小時。
(三)騎乘途中嚴禁亂丟垃圾,違者加重計時2小時。
(四)進入隧道、黃昏、夜間或陰天未開燈或燈光不足者,加罰1小時。
(五)進入隧道時,參加者不能並排前進,違者加罰1小時。
(六)參加者騎乘過程,邊騎邊聽音樂或講手機者,加罰1小時。
(七)未遵守交通法規者(如闖紅燈、搶黃燈),加重計時2小時。
(八)參加者必須遵照承辦單位所規定路線騎乘,不可抄近路,違者喪失資格。
(九)參加者在活動路線上或檢查點,坐公車或隊車者,取消資格。
(十)參加者在騎乘過程,偷採農產品之行為者,喪失資格。
(十一)騎乘者或支援團隊,對承辦單位工作人員做出不正確的行為,取消資格。
(十二)未進入檢查點者,取消認證資格。
(十三)其餘違規狀況或有爭議,由承辦單位裁判團認定。
十五、獎勵:
(一)每位參賽車手於時限內完賽者,給予完成證書(逾時限者,則加註「殘念」字樣)。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經承辦單位會議決議後,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山城南境之天狗部落探索之旅
--------------------------------------------------------------------------------

一、活動依據:
(一)行政院99年1月7日院臺體字第0990090194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二、活動宗旨:為呼籲民眾不開車,以自行車代步,倡導自行車運動不但可以強身健體,也可增進自己、朋友和家人的感情。
三、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四、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警察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工務處、行政處(新聞科)、建設處(城鄉發展科)、主計處、苗栗縣體育會、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苗栗工務段、育達商業科技大學休閒運動管理系、苑裡鎮公所、三義鄉公所、卓蘭鎮公所、泰安鄉公所、客庄國民小學、鯉魚國民小學、內灣國民小學、士林國民小學、梅園國民小學
六、承辦單位:苗栗縣立體育場
七、活動日期:2010/11/07(星期日)
八、出發時間:2010/11/07 06:00 出發
九、關門時間:2010/11/07 13:00,限定7小時
十、參加對象:需具有長途自行車騎乘經驗及勇於接受挑戰更高、更快、更遠之車友,均可報名參加。
十一、活動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010/10/29 24:00
(二)報名費用:每人300元整。
(三)報名方式:以個人或團體方式,一律網路線上報名、網路(ATM)轉帳繳費。
(四)報名網址:http://bike.sport.mlc.edu.tw/
(五)注意事項:本活動一經完成報名繳費後,所有報名費隨即解繳苗栗縣政府公庫,無法受理車友退費申請。
十二、活動路線:起點(苑裡綜合運動場)→鯉魚潭→內灣→達觀→梅園(折返)→達觀→內灣→鯉魚潭→終點(苑裡綜合運動場),活動里程約115Km。
(一)活動路線圖:
(二)海拔高度變化圖:

十三、活動須知:
(一)活動報到:
1、報到時間:2010/11/06 15:00~19:00 及 2010/11/07 05:00~06:00
2、報到地點:苑裡綜合運動場
3、報到時務必熟記各車隊報到編號,個人選手請熟記選手編號,以加速報到作業;並請出示個人或團體成員之身分證件,以利核對個人資料。
4、領取號碼晶片貼紙,晶片每人一張(請勿摺疊以免損壞感應天線),請貼於安全帽前方。
(二)參加人員之自行車輛須加裝車頭燈及車尾警示燈,且有完整之前、後煞車,並戴安全帽。無以上裝備者,一律取消資格。
(三)自我挑戰115K之合格成績為7小時,以參賽車友通過起點拱門開始計時。
(四)挑戰路程中承辦單位於內灣、梅園及終點設有補給站;另於鯉魚潭、達觀設置加水站。
(五)抵達終點後隨即前往領取完成證書。本縣公教人員持有合格之完成證書者,視同獎狀乙張。
(六)建議至少2人以上結伴報名,活動中結伴同行、相互扶持及鼓勵,較易完成。
(七)本活動非競賽性質,為自我挑戰活動,依國際慣例並無交通管制,部份路段由義交或工作人員做部份交通疏導,請參加者遵守工作人員指揮,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順向靠邊前進,以確保騎乘安全。
(八)本活動具一定難度,承辦單位已為每位參加者辦理保險,報名前請自行審慎斟酌評估自身體能狀況,並建議參加者另行加保意外保險。
(九)手機、健保卡、金錢等請隨身攜帶,如感身體不適切勿勉強騎乘,如有偶發情事或個人因素退出挑戰,請以手機通知大會人員。(電話號碼印於號碼貼紙上)。
(十)配合政府宣導政令、公共場所禁止吸菸、騎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十四、違規罰則:
(一)在起點時,超越前導汽車或機車,加罰1小時。
(二)拒絕服從承辦單位指示,加罰2小時。
(三)騎乘途中嚴禁亂丟垃圾,違者加重計時2小時。
(四)進入隧道、黃昏、夜間或陰天未開燈或燈光不足者,加罰1小時。
(五)進入隧道時,參加者不能並排前進,違者加罰1小時。
(六)參加者騎乘過程,邊騎邊聽音樂或講手機者,加罰1小時。
(七)未遵守交通法規者(如闖紅燈、搶黃燈),加重計時2小時。
(八)參加者必須遵照承辦單位所規定路線騎乘,不可抄近路,違者喪失資格。
(九)參加者在活動路線上或檢查點,坐公車或隊車者,取消資格。
(十)參加者在騎乘過程,偷採農產品之行為者,喪失資格。
(十一)騎乘者或支援團隊,對承辦單位工作人員做出不正確的行為,取消資格。
(十二)未進入檢查點者,取消認證資格。
(十三)其餘違規狀況或有爭議,由承辦單位裁判團認定。
十五、獎勵:
(一)每位參賽車手於時限內完賽者,給予完成證書(逾時限者,則加註「殘念」字樣)。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經承辦單位會議決議後,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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