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想起來記得好像要有2個後燈~所以就上網查了一下 是有這個規則的活動須知:1.參加人員自行車輛請須加裝車頭燈(至少一個)及車尾警示燈2個(1個為閃光、1個為恒亮),有完整之前、後煞車並戴安全帽及反光背心或反光腰帶,無以上裝備者一律取消資格。大家是不是要多準備一個後燈呢~還有我在想說到了花蓮那邊應該會有很多車友~所以買東西的話應該會很不方便我們是不是在出發前就一次把東西買齊~不用到那邊跟人家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