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力推電動汽車 每輛最高補貼50萬

雖說罰則不重 基本上召回已經是法規規定了
車輛安全資訊網查的到

"車輛安全資訊網
新增國內車輛召回改正資訊- NISSAN ALL NEW TEANA車型空氣囊瑕疵召回改正"
spinach wrote:

不然,就我個人而言,就像小弟上星期保養時與已離職的前YL某廠技師主管聊天時討論的

LUXGEN不過是YL打著自主品來海噱自己人的幌子


如果Luxgen只打算海噱自己人,現在就可以開始放空2201了。

你怎麼會覺得台灣養的起一個自有品牌?台灣小客車總數不及六百萬輛。
retu77 wrote:
如果Luxgen只打...(恕刪)



因為我們也聊到之前YL集團成立的那家汽車零件廠呀(因為我不是這方面專業,所以沒有特別去記這間公司的名字),

專賣國內保養場,不只零件,油品什麼都賣,連頂高機什麼的,只要有關汽車保養的都賣

然後海噱國內廠商後,全部資遣,關閉公司,這個只要做汽車相關業的都知道吧

所以才會說,YL就算這次是認真的,但是像我這類吃過YL很多鳥氣的舊客戶就覺得不過是換個名字

換湯不換藥,國內不過六百萬輛,這樣說來不是更應該表現破斧沉舟的精神,告訴國人這次是認真的

把NISSAN代理組裝全停止,全心全意發展自有品牌
蛤蟆油俠 wrote:
時速最多35這就是很多人不太願意買電動車的原因
除非油價真的貴翻掉一個程度


台灣人這麼多年來騎慣了摩托車,一下子要改成電動機車肯定是不適應的。

中國是用政策強制規定,也因此比較容易實現電動機車的普及化!!

台灣政府估計是沒這個勇氣強制規定摩托車的退場時間了。

但是說實在的,平常代步買買東西,電動機車真的夠用了。


chentony44 wrote:
台灣人這麼多年來騎慣...(恕刪)

+1
台灣有時候真的應該需要強制法令
來執行
據報導 美國一家公司開放免費申請電動高爾夫球車
原價6500美金 可合法開上公路 極速35mile/hr
電動高爾夫球車
航程25mile
電費1美分每英哩
sinshi wrote:
先從機車市場開始吧!...(恕刪)

非常贊同
我想每個家庭只少都有1-2台的機車,
一部機車的汚染不輸一台汽車,
先補助機車才是對大家和環境最大的幫助,
而且應該越舊的補助越多。


美國又一款電動汽車減免稅
原價9千多美元 扣除聯邦政府和州政府減稅下
實際只須800多美元
spinach wrote:
因為我們也聊到之前Y...(恕刪)


本身為 NISSAN 的車主之一,表達反對這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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