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學學我 要多說好聽話

我愛納智捷

我愛嚴凱泰

我愛馬英九

我愛希特勒

我愛毛澤東

我愛海珊

我愛格達費

我愛賓拉登

我愛林志玲.......她是我的最愛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很好
看到有人在道歉了,我覺得很好,這些人 一天到晚在那裏謾罵,說些不著邊際的酸話,讓我曾經深受其害(當初差點改買其他廠牌的SUV),後來是因為覺得還是要選擇所愛,所以買了這台L7 SUV,到目前為止,證明我的選擇是對的。

linchap wrote:
不買就不買
硬是要站出來嗆幾句給大家聽的目的是?
希望大家跟你一起討厭Luxgen嗎?
還是您有更深刻的意涵?
...(恕刪)


不好意思
試問我有出言誹謗/造謠/中傷/抹黑到Luxgen嗎??
然到我單純的發表我不喜歡Luxgen也有問題??
如果說我單純的說我不喜歡/打死不可能買Luxgen
就能影響到眾網友
那麼你太看得起我了
因為那也代表著那些在網路上讚美/喜歡Luxgen的網友
也可以吸引到眾網友喜歡Luxgen

然後我就是單純的不喜歡/打死不可能買Luxgen
如果要筆戰
那很不好意思
這篇回完
我也不會再回到這一棟樓
以上

James wrote:
沒必要動不動就說是白...(恕刪)


不清楚版主之前的發言,所以是不是恫嚇還不是很清楚,有些事是可受公評的,網友也往往因為不懂法律所以不想跟大公司爭,不見得發這種道歉文就一定是開版大有問題。

如果是重傷、毀謗,納智傑更有立場出來澄清,但是有嗎?願意花時間花人力用法律去處理,卻沒有發表聲名,這樣的做法.....讓人覺得公司難以坐大。

野馬GT500 wrote:
應該學學我 要多說好聽話

我愛納智捷

我愛嚴凱泰

我愛馬英九

我愛希特勒



我要是喊 我愛黎明

你會不會把我拖出去打
本身要是車主遇到問題, 上網發言我不相信車商敢拿你怎樣, 想必又是鍵盤車手隨風起舞, 所以才會被告!
如果你在排學友演唱會的票,應該是會!而且是被學生妹打!XD
i.am.avan wrote:
我要是喊 我愛黎明你...(恕刪)
* 簽名長度為英文字母100個(中文50個字)以內
明明就是消費者對產品公司的事,搞不懂怎麼會有這麼多人出來替這間公司說話,是有買股票怕影響銷售會跌嗎?搞的好像自己是公司代表,買到有暇疵的產品本來就會不開心,錢是辛苦賺的不是印就有,那網站就是發表訊息的地方,一句話會買的就是會買,不會買的就不會買
感謝你 有在注意我的車況

當時要買車時 鄰居也要換車 結果他選CRV 我選 LUXGEN

現在他到處遊山玩水 我的車變這樣 還落到可能要後送三義原廠 不知是否可以要求原廠 對於1年半來 造成我用車不便 公開在01 PO道歉文



還好T沒提告
不然死的人更多......

網路言論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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