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一台合法的LUXGENMPV 交通部陳情連署訴求


Jet Ranger wrote:
不用講的那麼好聽啦!...(恕刪)


大大你提到的拉攏車主?很大的罪名耶!是要把我冠上教唆慫恿嗎?
車主要求要有一台原本就是我們當初所購車的自小客車訴求,這不合理嗎?
需要拉攏大家來支持嗎?會加入的應該都是認為被車廠欺騙的車主吧!
貨物稅的問題不是避而不談,而是在前幾樓就已查明並寫出來,當然也許J大並未從頭將此文先看完
再回文,所以不清楚.
每個車主都有自己的訴求,當然J大認為不需要改自小客車也很OK阿


Jet Ranger wrote:
這不叫歷史共業,這叫官逼民反啦!


這明明是偉大的歷史共業兼政府德政好嗎?

大家幾乎都是小老百姓

也是乖乖繳稅

盡量當個不闖紅燈、不超速的守法好公民哦

(文長慎入)1萬台luxgen MPV車主和50萬台國產休旅車主必讀**台灣小客貨車現況之麥肯錫等級也做不出來的分析報告 (關鍵字:MPV、休旅車、小客貨兩用、七人座、貨架橫桿)

(PART2) 車史共業=政府德政之LUXGEN MPV車主及50萬名小客貨兩用車主必讀

不知道有沒有人幫這偉大的歷史共業在維基百科建檔

我好不容易在資源回收區把它翻出來

造福沒看過的鄉民!!

wangchungte wrote:
大大你提到的拉攏車主?很大的罪名耶!是要把我冠上教唆慫恿嗎?
車主要求要有一台原本就是我們當初所購車的自小客車訴求,這不合理嗎?
需要拉攏大家來支持嗎?會加入的應該都是認為被車廠欺騙的車主吧!
貨物稅的問題不是避而不談,而是在前幾樓就已查明並寫出來,當然也許J大並未從頭將此文先看完
再回文,所以不清楚.
每個車主都有自己的訴求,當然J大認為不需要改自小客車也很OK阿


你還不快謝謝人家

都被頂到上面去了

感恩都來不及了

我再強調一下

這是英明偉大的歷史共業兼政府德政好嗎!!

不過前天看完黑暗騎士:黎明昇起

好沉重的電影啊…………


重點我想說的是

區區小局長

還是拖到了十分鐘的時間

小老百姓也是英雄啦!!!!

Luxgen MPV的爭議檯面化後,到最後勢必也會影響其它50多萬部國產休旅車,面臨被追繳貨物稅的壓力!

這牽扯到數以百億計的稅賦爭議,以及可能對汽車業所造成的嚴重沖擊!

就算您找再多的立委開公聽會,柿子照樣還是挑軟的吃啦!

所以我主張

除非能夠讓主管機關作出書面承諾,保證萬一製造商在透過法律途徑的狀況下抗稅成功,政府寧可放棄這筆稅金收入,也絕不會以使用者付費作為理由,轉而向車主們追繳這筆稅款!

這才是最周全的作法!


我真的有足夠理由懷疑您是"超級大廚"的分身

都硬要把其它無關的車子扯進來變成"歷史共業"

別再轉移焦點啦

還有.....法律條文已經明文規定這筆錢不會是從消費者身上拿了

在法律裡有明文規定的條文

在你眼裡真的比不上所謂主管機關xx公務人員的一紙書面資料嗎?

不要再扯使用者付貨物稅這檔子事了

今天就算主管機關要向消費者要貨物稅

您認為他的行政命令會大過法律條文嗎?

Jet Ranger wrote:
Luxgen MPV的爭議檯面化後,到最後勢必也會影響其它50多萬部國產休旅車,面臨被追繳貨物稅的壓力!

這牽扯到數以百億計的稅賦爭議,以及可能對汽車業所造成的嚴重沖擊!

就算您找再多的立委開公聽會,柿子照樣還是挑軟的吃啦!

所以我主張

除非能夠讓主管機關作出書面承諾,保證萬一製造商在透過法律途徑的狀況下抗稅成功,政府寧可放棄這筆稅金收入,也絕不會以使用者付費作為理由,轉而向車主們追繳這筆稅款!

這才是最周全的作法!

Jet Ranger wrote:
Luxgen MPV...(恕刪)


大大既然可以動用律師查我們的級數
給大大一個建議吧
已更改的CEO 168台車主 有哪一個車主是自己補繳稅
恕小弟能力有限 沒辦法查到哪些是CEO車主
大大真的認為貨物稅會由車主繳納
可以問問那些CEO車主
不用質疑我的身份啦!

之前Luxgen護衛隊vs本山人的那幾場戰役,打的才叫做激烈啦!

在單車版緊咬着無良廠商不放,被網管連封了七、八個帳號,照樣死纏爛打到底啦!

我只不過是怕萬一白海豚轉了彎,變成車主得平白無故多支出幾十萬的補稅金額,豈不倒霉透頂?

真的不要太輕視中華民國政府課稅時的心狠手辣程度啦!

還有不要以為我故意和你們在唱反調啦!

CEO才一百多個案例不難處理,而且以那部車的配置,申請成客貨車也真的是太扯了!

MPV上萬名車主,牽涉到10位數字以上的補稅金額,姓嚴的為了他家車庫裡那幾部法拉利,怎麼可能會乖乖地束手就範呢?

避免落入使用者付費理論這個可能會出現的釋憲圈套,是相當重要的一件事,絕對不可以輕易忽視!

不是成天在這裡質疑我的身份啦!

這樣反而會突顯出有違常理的地方啦!



中華民國政府課稅時的心狠手辣程度

怎麼樣也比不過您老人家硬凹的功力

Jet Ranger wrote:
不用質疑我的身份啦!

之前Luxgen護衛隊vs本山人的那幾場戰役,打的才叫做激烈啦!

我只不過是怕萬一白海豚轉了彎,變成車主得平白無故多支出幾十萬的補稅金額,豈不倒霉透頂?

真的不要太輕視中華民國政府課稅時的心狠手辣程度啦!
nelsonliu0323 wrote:
中華民國政府課稅時的...(恕刪)


扯這麼多幹什麼?

既然您如此的斬釘截鐵,說車主絕對不可能遭殃,那你就簽切結書呀!

不然找立委施壓,要主管機關作出承諾呀!

讓你二選一,卻半件都辦不到,還好意思在這裡大吹法螺殺聲連天,有誰還敢指望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呀?

還有,關於這個話題目前的進展,本人的回覆到此為止!

我在這裡再次善意提醒所有MPV的車主,要特別注意關於貨物稅由誰來補繳的這個問題,是否有任何的變數出現!

打仗,就要打有把握的仗,任何可能會發生的狗皮倒灶事,都要事先考慮預作防備,千萬不可刻意避談、等閒視之!

完畢!




wangchungte wrote:
大大既然可以動用律師查我們的級數
給大大一個建議吧
已更改的CEO 168台車主 有哪一個車主是自己補繳稅
恕小弟能力有限 沒辦法查到哪些是CEO車主
大大真的認為貨物稅會由車主繳納
可以問問那些CEO車主


請問CEO哪裡可以看到相關的資料?
CEO出廠是領客貨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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