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叫「姓氏蛋蛋」的,麻煩截圖我的貼文請完整好嗎

我愛爵士樂 wrote:
律師還有跟我說,如果...(恕刪)

可惜在這版貼連結都被01視為商業行為!
馬上就被移文.....
還有!建議樓主可以未來在貼文加註「未經允許,禁止轉貼」;這樣如果有未經允許的人貼文,肯定馬上能告!
畢竟目前灰色地帶很多,例如:未來只要有人單純分享文字(文中也沒標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截圖雖屬重製(但如果沒修改內文),也未有商業行為、未使用截圖攻擊或毀謗或損害他人利益,以上狀況是很難用著作權告的....(個資法還比較有機會)
雖然Benny哥覺得我說的是笑話,不過.....灰色地帶也是律師跟我說的
樓主可以回社團告訴大家,以後要加「未經允許 不得轉貼」

PS : 引言其實也算違反著作權,只是看怎麼界定!
姓氏蛋蛋 wrote:
先看一下第3條吧有需(恕刪)


呵呵,著作定義太廣泛了
試問樓主那篇留言
算不算是他的思想跟創作?
別認為別人的網路發表言論就不享有著作權
更何況未經他人同意
你還不當引用造成樓主須出面澄清
有沒有涉及毀謗就不知了
風疾后九凌 wrote:
我看那個什麼蛋蛋根本...(恕刪)

他怎麼可能會有悔意...
跟他就是講一講不要理就好,
有興趣的人自然會去看內容。
風疾后九凌 wrote:
支持樓主直接提告吧!


我也支持提告,因為本版有多個帳號抄襲多篇文章。
01是個商業的公開論壇,不當的抄襲是會有法律問題的。
而張貼的文章可接受大家公評,相對於封閉社團有更多的討論。
上面亞洲人,下面黑人!㘉㘉㘉~
特定人士用斷章取義的方式
誤導輿論產生誤解
有些情形是繪聲繪影,有的是斷章取義
整個版區一半以上都是這種發文
看站方願不願意處理
我如果是樓主,我也會挺委屈的~
一開始對原廠處理的方式不滿意所以PO文上臉書,後來原廠改變處理的方式,
樓主是可以接受的,並且改變態度對原廠後續改進方式是滿意的。

那麼尷尬的點來了,網友截取的部分僅有前半部,那後半部怎麼沒有後續更新呢?
其實去爭執什麼時間點PO文什麼時間點截圖一點意義都沒有的,
因為PO文者感覺應該是都有在持續追蹤臉書社團的行為,
所以應該是能看到樓主後續更新的內容吧......?

然後這個事件誠如開頭如果我是樓主,我也會很尷尬及委屈~~
明明原廠就都跟我處理好了,我也接受了~~~
結果網路上又一堆罵聲~~~
原廠會不會表示:阿不是都處理好了,怎又在幹譙我呢?

對PO文的人跟罵的人來說反正又沒接觸到原廠的人也沒差,
但對樓主來說顯得好像很小人、很兩面手法,一邊對原廠說謝謝,
另一邊又上網幹譙原廠XDD

所以我猜樓主是不是類似這樣的心思,所以才特別發個文章自清一下。
灑yan wrote:
我也支持提告,因為本...(恕刪)


我也支持提告
acer wrote:
你現在是要問什麼問題?

我要問的事
你是否在講我作弊造假?
這是你對我個人名譽的指控
當然需要瞭解一下
姓氏蛋蛋 wrote:
我也支持提告(恕刪)



也夠悲哀的悲哀~
人家是"兩津勘吉", 你卻是 "兩蛋勘綏", 快要被告了


話說, 可以幫忙呼叫隱藏起來的咖啡狗, 重磅回歸01嗎?

祂被圈養在台中市南區 富宇沐川 9F 的狗籠裡

感謝囉~

~啾咪~
納智捷這小眾的車種,看來也是有一些非車主(?)十分的關注.
先說我是 M7車主 跟車商沒有利害關係. 免得無事被黑.
今天突然興起 花了一小時做了這版今天0415小小發言統計 到22:00為止
沒有特別暗示甚麼,就一堆數字各自解讀~~~
ABCDE 表示這版主題A,B,C,D,E 較新的較熱門主題
11111表示甚麼 就各自解讀了 也可能是一串神秘數字..

網友一
AAAA BBBB CCCC DDDD EEEE
1111
1130
1151
1317
1336
1422
1453
1505
1527
1544 E1732
1935 D1939
1951
2004
2146

網友二
AAAA BBBB CCCC DDDD EEEE
C0825起床? E1141
1148
1149 C1209 D1207 E1151
1234
1424
1426
1428 D1443
1447
1455
1503
1505
1513
1725
1743
1750
1820
1821
1822

網友三
AAAA BBBB CCCC
2106 B2044 C2038

看來?還是有非車主(?) 整天都在熱心關注這個很小眾的傳說中快要倒閉車輛品牌的.....
覺得我的神秘數字很讚的,請給我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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