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這麼多,怎麼不升級成行車記錄器??

Lyan0913 wrote: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就...(恕刪)


我不想這樣跟你在那邊強辯,這樣沒什麼意義,你應該很清楚我的意思

我沒有說拿西瓜刀指人就不會被抓

前面我都已經說過,犯罪的意向明不明顯才是主因

法律所規定的是攏統的行為,有沒有犯罪的判別還是由人(執法人員)來判斷

至於我有沒有惡勢力與本文無關



l0919022554 wrote:
要加入嘴砲的大大請全部的回覆看完再加入吧,我已經發信給LUXGEN詢問此問題

不知道會不會回覆給我,如果有我會貼上來,不知某法律專業大大自己的觀點驚我再三詢問說不出來源


好,很好
如果你是對的話, 記得把E-mail畫面拷貝上來, 大聲的嗆回去, 證明自己是對的
如果你是錯的話, 也記得把畫面貼上來, 錯了就認錯, 這沒什麼

l0919022554 wrote:
如果你拿著西瓜刀指著某人,那你就有可能被逮捕,因為你有犯罪的意向
有明顯犯罪的可能,警察不會等你真的砍人再逮捕你

同你的理論可證,汽車上裝有行車影像紀錄器的,行駛或停車的時候不能對著
別人的家或是私人場所喔!因為有犯罪的意向,可能是在偷拍窺人隱私,那麼
警察不就也可以把你抓起來了嗎?
本尊不見了 倒是一兩隻秉持"不無道理"卻說不出原因的分身盡力在挺...

簡單問 為什麼裝攝"行車影像記錄器"會涉及"妨害秘密罪"?

(不用扯什麼涉及隱私.那完全就不是P哥的原意...他可是很用力的指出是"妨害秘密罪")
豬年...豬頭啊... wrote:
好,很好如果你是對的...(恕刪)


對或錯對我來說並不是重點,只是沒人問順便去問一下而已,當然會原文轉貼



如果某專業法律大能給我答案的來源或是法律上能說服我的根據,那當然他是有理的

但是指憑一條不知所以然的法律條文來辯駁,解釋其含意還用不合常理的見解

當然會有所懷疑,重點是詢問某法律專業人的答案不是避重就輕、視而不見不然就乾脆來個答非所問

這叫人如何信服?
小惡魔的人連這個狗屁的小事都能嘴炮一大串...................
你們真是有時間阿.............
l0919022554 wrote:
法律所規定的是攏統的行為,有沒有犯罪的判別還是由人(執法人員)來判斷

呵呵~這位大大此言差矣,法律所規定的怎麼會是籠統的行為呢?
如果是籠統的行為那法官以什麼為依據來判案呢?就算是法官的自
由心證也不能踰越法律的規範的。
如果法律的規定是籠統的行為,那大學法律系修了四年的六法全書
不就是白念了,念了四年原來都是籠統的行為,哈哈~
≡ 若知前世因 今生受的是 若知來世果 今生做的事 ≡ 嗡噠咧嘟噠咧嘟咧唆哈 ≡ 太極法印 ≡
Lyan0913 wrote:
同你的理論可證,汽車上裝有行車影像紀錄器的,行駛或停車的時候不能對著
別人的家或是私人場所喔!因為有犯罪的意向,可能是在偷拍窺人隱私,那麼
警察不就也可以把你抓起來了嗎?

明顯的犯罪意向這句話你懂意思嗎?裝設行車記錄器這設備用途為何?偷窺?記錄行車狀況?

你拿刀指人,有砍人意圖,有犯法之虞

你拿刀切西瓜,使用工具,無犯法之虞

設備不是問題,問題是使用者
intercosmo wrote:
本尊不見了 倒是一兩...(恕刪)



您以為人家都像我們這樣不長進,整天閒閒沒事泡在01上的嗎?
人家都不用開會、出差的是嗎?


至於我是不是分身,歡迎去查......小弟潛水已久,相信您也查不出個什麼鬼來

另外我也沒力挺P大,小弟只是說,目前為止沒看到第二種有力的說法來回應樓主的這個問題

P大說的是對是錯坦白講我也不是很在意,我跟大多數站友一樣,只對答案非常好奇,也期待看到真正的解答


請各位有能力的大大不要只專注在鞭P大這件事情上,繼續發掘出真相吧......

Jones95.Chen wrote:
呵呵~這位大大此言差...(恕刪)


好吧,我的解釋有錯,你比較專業讓你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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