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an0913 wrote: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就...(恕刪) 我不想這樣跟你在那邊強辯,這樣沒什麼意義,你應該很清楚我的意思我沒有說拿西瓜刀指人就不會被抓前面我都已經說過,犯罪的意向明不明顯才是主因法律所規定的是攏統的行為,有沒有犯罪的判別還是由人(執法人員)來判斷至於我有沒有惡勢力與本文無關
l0919022554 wrote:要加入嘴砲的大大請全部的回覆看完再加入吧,我已經發信給LUXGEN詢問此問題不知道會不會回覆給我,如果有我會貼上來,不知某法律專業大大自己的觀點驚我再三詢問說不出來源 好,很好如果你是對的話, 記得把E-mail畫面拷貝上來, 大聲的嗆回去, 證明自己是對的如果你是錯的話, 也記得把畫面貼上來, 錯了就認錯, 這沒什麼
l0919022554 wrote:如果你拿著西瓜刀指著某人,那你就有可能被逮捕,因為你有犯罪的意向有明顯犯罪的可能,警察不會等你真的砍人再逮捕你 同你的理論可證,汽車上裝有行車影像紀錄器的,行駛或停車的時候不能對著別人的家或是私人場所喔!因為有犯罪的意向,可能是在偷拍窺人隱私,那麼警察不就也可以把你抓起來了嗎?
本尊不見了 倒是一兩隻秉持"不無道理"卻說不出原因的分身盡力在挺...簡單問 為什麼裝攝"行車影像記錄器"會涉及"妨害秘密罪"?(不用扯什麼涉及隱私.那完全就不是P哥的原意...他可是很用力的指出是"妨害秘密罪")
豬年...豬頭啊... wrote:好,很好如果你是對的...(恕刪) 對或錯對我來說並不是重點,只是沒人問順便去問一下而已,當然會原文轉貼如果某專業法律大能給我答案的來源或是法律上能說服我的根據,那當然他是有理的但是指憑一條不知所以然的法律條文來辯駁,解釋其含意還用不合常理的見解當然會有所懷疑,重點是詢問某法律專業人的答案不是避重就輕、視而不見不然就乾脆來個答非所問這叫人如何信服?
l0919022554 wrote:法律所規定的是攏統的行為,有沒有犯罪的判別還是由人(執法人員)來判斷 呵呵~這位大大此言差矣,法律所規定的怎麼會是籠統的行為呢?如果是籠統的行為那法官以什麼為依據來判案呢?就算是法官的自由心證也不能踰越法律的規範的。如果法律的規定是籠統的行為,那大學法律系修了四年的六法全書不就是白念了,念了四年原來都是籠統的行為,哈哈~
Lyan0913 wrote:同你的理論可證,汽車上裝有行車影像紀錄器的,行駛或停車的時候不能對著別人的家或是私人場所喔!因為有犯罪的意向,可能是在偷拍窺人隱私,那麼警察不就也可以把你抓起來了嗎? 明顯的犯罪意向這句話你懂意思嗎?裝設行車記錄器這設備用途為何?偷窺?記錄行車狀況?你拿刀指人,有砍人意圖,有犯法之虞你拿刀切西瓜,使用工具,無犯法之虞設備不是問題,問題是使用者
intercosmo wrote:本尊不見了 倒是一兩...(恕刪) 您以為人家都像我們這樣不長進,整天閒閒沒事泡在01上的嗎?人家都不用開會、出差的是嗎?至於我是不是分身,歡迎去查......小弟潛水已久,相信您也查不出個什麼鬼來另外我也沒力挺P大,小弟只是說,目前為止沒看到第二種有力的說法來回應樓主的這個問題P大說的是對是錯坦白講我也不是很在意,我跟大多數站友一樣,只對答案非常好奇,也期待看到真正的解答請各位有能力的大大不要只專注在鞭P大這件事情上,繼續發掘出真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