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xgen車主care+延長保固據說暫停,是否確有其事?

……我找不到如何加好友
還是我是一般會員的關係= =
沒關係
我記帳號就好@@
希望納廠廣告打的那麼兇!
但品質確都做的不好!
台灣精品!我看到這廣告我都差點噴飯!
如果是精品!為什麼大家車友的問題這麼多!
納廠!你要記的呀!你的車會賣的這麼好!
有一半的原因是台灣車主認為要支持台灣!
所以你應該努力的把品質顧好售後服務顧好!
給支持你的台灣車主一個交待!
廣告打的兇!只可以騙台灣民眾一兩年!
用心的經營車子品質才是長久之計!
aerohero wrote:
太慢了......納...(恕刪)



1.你要不要去翻翻公共危險罪有哪一條的構成要件可以該當??

2.對"納智捷"提起公訴??

不好意思..我國刑事法除有部分特別刑法外..原則上並不採法人犯罪主義

而你所說的公共危險罪章..是規定在刑法典中...根本不採法人犯罪主義

你要告"納智捷" 這家"公司"公共危險??

別笑死我了好不好...

3.地檢署輪值的內勤檢察官只負責處理告訴人的案件申告

分案後才由偵查檢察官承辦..並於有超越起訴門檻的犯罪嫌疑下..由偵查檢察官提起公訴

起訴不起訴根本跟內勤檢察官無關
(除非案子剛好分給當天辦理申告的內勤檢察官)


短短幾句話..卻犯了一大堆基本錯誤

你真的有科法背景嗎???

還是現在的科法所都........

hcpine76 wrote:
目前聽說Luxgen...(恕刪)

昨天去5000定保,服務人員發現我右前燈不亮我說喔,我以為是燈泡壞了,結果看他在拆前保桿,我過去看要換安定器,我說不是回CALL過怎還會壞,我看換下來是士林電機,怎還會這樣。新換的不是士林電機,回CALL已經有問題的部分,不進一步設法保障車主權益,而是要付費換保障,這不是把問題丟向消費者,向消費者要保護費嗎。
我沒有要佔LUXGEN的便宜,我只希望普遍有問題的部分延長保固。

vincent.ccliao wrote:
我只希望普遍有問題的部分延長保固。...(恕刪)
這是重點,也是大家相當在意的部分。
是我會很想哭,哪a啊nai.
換過也只能撐一陣子
這車太可怕


yoshiki73115 wrote:
……我找不到如何加好...(恕刪)

vincent.ccliao wrote:
昨天去5000定保,服務人員發現我右前燈不亮我說喔,我以為是燈泡壞了,結果看他在拆前保桿,我過去看要換安定器,我說不是回CALL過怎還會壞,我看換下來是士林電機,怎還會這樣。新換的不是士林電機,回CALL已經有問題的部分,....<恕刪>


那麼之前的召回公告是青菜寫一寫嗎?

消保會、交通部、車安中心都當作沒看到嗎?建議車主可以寫個mail去通知一下這些公家單位吧。
beebee40 wrote:
那麼之前的召回公告是...(恕刪)

我看他在拆大燈以為換燈泡這麼麻煩,他說換安定器,我特別在旁邊看它拆下來的是不是士林電機(據說士林是換供應商後的),該不會回CALL乎巄我,結果是士林電機,表示第二批東西還是有問題。不過LUXGEN是"有心人",我看拿回的5000定保工單沒有寫這個更換產品,表示你出保固的他都不給你紀錄,未來無法舉證。還好沒辦法告我亂講因為我確定換上去的不是士林電機,我還問技師這是另一批新的嗎,他說是,我還真怕換到的是第一批庫存備品,車主不信任車廠,沒以延長保固來解車主疑慮,還天兵付費延長保固以為是CARE,但我看來是要撈本,是忍氣吞聲三年,三年後風水輪流轉嗎。

大力馬痲 wrote:
1.你要不要去翻翻公...
別笑死我了好不好...
你真的有科法背景嗎???(恕刪)


說的真好

現在法律系太普及
可能科法所沒有把刑訴列必修吧?
不要太嚴格了~

大力馬痲 wrote:
1.你要不要去翻翻公共危險罪有哪一條的構成要件可以該當??

2.對"納智捷"提起公訴??

不好意思..我國刑事法除有部分特別刑法外..原則上並不採法人犯罪主義

而你所說的公共危險罪章..是規定在刑法典中...根本不採法人犯罪主義

你要告"納智捷" 這家"公司"公共危險??

別笑死我了好不好...

3.地檢署輪值的內勤檢察官只負責處理告訴人的案件申告

分案後才由偵查檢察官承辦..並於有超越起訴門檻的犯罪嫌疑下..由偵查檢察官提起公訴

起訴不起訴根本跟內勤檢察官無關
(除非案子剛好分給當天辦理申告的內勤檢察官)


短短幾句話..卻犯了一大堆基本錯誤

你真的有科法背景嗎???

還是現在的科法所都........


我想.....你應該是要挑文字上的漏洞吧?

ok.........

法律背景者是不該有這類的文字謬誤, 這點我承認犯了不該的錯誤!

不過在此說得再嚴謹, 我想還是有人會挑出毛病來吧?

假若您能力真的足夠, 可以去翻翻我在此有談論過任何與法律相關的文字.......

真要實行, 我當然不會笨到對納智捷提出任何訴訟....


不過, 現在做再多的補充文字, 相信你也不會有太多的認同.

簡單幾句話:

希望納智捷交給我的車, 不要讓我有機會訴諸法律一途,

屆時可能用再多的廣告案也無法擋住媒體對真相的追蹤了!

到時是否真有科法背景? 是否了解這訴訟時可用的任何手法? 就知了.
是納智捷自己沒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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