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XGEN MPV車主集體訴訟召集 11/25 回文於最後頁更新進度 下星期將做完整的細述

哎呀,大大你太辛苦了啦,直接全民拒買這種爛車,讓市場淘汰他杯
自身和這家公司處理過的經驗告訴我
這家公司就是這樣在處理事情的

一開始客服一定是官方說法打發消費者
若消費者不能接受 這公司再來個死不承認 反正都是你們這些刁民的錯

最後若到到消保官那邊後 再來個死不配合 看你奈我何
最後看你消費者是要怎麼處理 要不接受自己是刁民要不提訴訟

給大大加油支持
我想如果一開始這家公司都能夠好好處理
沒有人願意這樣做的
誰吃飽沒事要提訴訟

大家也都是賺辛苦錢買車的
憑什麼遇到問題要大家吞下去

wangchungte wrote:
以下是小弟將採取的最後行動,日後對於有關MPV權益事宜將不再發聲

最後的行動如下:

1>自首大隊
2>集體訴訟

安全性召回改正文中有明白指出,在未改正完成前第三排不可乘坐人員,但很諷刺的是不管車子有沒有改正
我們的MPV第三排都不能坐人.因為未改正前是違法,改正後又無空間可乘坐
在道路安全法中有一條例,對於違法車輛情節嚴重者可吊銷其行照
也許小弟會挑戰此一極限,若真是如此,我想納智捷也創下了汽車業的先例
因為我買了你的MPV車,結果卻是因違法而遭吊銷行照

集體訴訟部份,律師指出以一案件收費為主,因此人數越多,每人所需平均負擔金額就越少
因此集體訴訟部份,以50人為主,費用約2000元

對於上列活動願意參與的車友,請私密給我個人資料包括姓名 聯絡電話及車價
行動1 我必需統計人數好先向警局報備
行動2 則人滿不再受理


可樂剛出動了

頂一下先

多比較 wrote:
支持各位消費者 

要人支持( 國產 )


就請先把 ( 良心企業 )辦好

生產出( 良心商品 )

再用( 良心 )服務消費者


+1


雖然我覺得有些抱怨文看了覺得冷飯熱炒

但客貨車這件事我覺得不折不扣是納智捷的錯
支持樓主在這點上面的努力

至於賣不賣車,其實我是覺得車開得不開心就賣掉是對的
省下的心思、時間會比折舊划算
然而這客貨車牌的事情並不是這麼單純的
因為賣給下一個車主,他還是得面臨客貨車牌的驗車問題
跟車有問題賣給下一個車主,他回去有原廠保固,是完全不同情形的

至於買一台車要貸款多久,要開8年10年這些
我真的覺得,車子是折舊品
買任何一台新車都是要面對他的折舊、保險、保養、維修、油耗、停車,任何車都是不小的支出
買一台法拉利,開個5~8年最少要折花掉5~800萬,每年1百
買一台國產車,開個5~8年最少要折花掉4~80萬,每年10幾萬
如果會造成買的人的壓力或甚至大到影響全家人的生活品質
真的,買車是Portfolio裡的一個大減分項
不然就平常騎機車,有事租車,絕對可以省一大筆,去投資,去買房,去當小孩的教育基金
都會比8年後看著自已的老車、老內裝要開心的多
不然直接買已經沒有什麼再折舊的空間的5年8年車
好好選,還是有很多好的中古車可以給一家人歡樂
以前某個人跟我說過
會因為所擁有的東西有所損害甚或消失而傷心難過、痛苦渡日的話
表示一開始你就不應該擁有這個東西

然而
客貨車的問題,不一樣
我覺得是消費者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買了不合法規的事
這個,就是當初必然知情的納智捷應該要負的責任......
我常說我買過很多車,但買來就不合法規的車
從來沒遇過....

所以樓主,辛苦了......
希望您及所有心有不滿的MPV車主能得到應得的補償.....
到時想賣再賣,也才符合公平正義.....

albertsun wrote:
如果h大也能來讚聲一下
應該很多人會支持
因為他也將SUV換成了MPV
應該也有這問題
不過他現在應該都忙著載牛奶跟測油耗吧
應該沒空吧
樓主
精神上支持你這種奮鬥不懈的精神
每次都這樣,又被點名了。

wangchungte大大誠意感人,幫推。

個人選擇MPV主要原因在於方便我行動略顯不方便的父親,及偶而和父母親及我全家人出門的時候方便隔離哥哥及妹妹。

八月的台北行,在車上實在鬧到不行的情形下,恰好隔壁鄰居願意出高價買我已開了9萬3千公里的SUV。

坐過七人座的朋友應該都知道,第二排獨立座椅坐起來會比房車第二排三人座舒服。

事實上購買MPV至今,一直還沒有安排6人(含)以上的遠程出遊,最多加上丈母娘,真正用到第三排機會真的很少。

我選車真的是實務取向,已沉下去很久的文章<<<平心而論~會去買LUXGEN休旅車的人,應該大多是買不起LEXUS RX系列休旅車,不得已退而求其次的選擇>>>最近原po又推文上來,我就在此回文:確實買不起RX,買SUV相對比RX省上許多。

現在把SUV換成MPV,真的是MPV乘坐性比SUV好。

因此,我不會參加集體訴訟,畢竟我真的不熱衷類似的事情。
不歸路也得停、看、聽 wrote:
雖然我覺得有些抱怨文看了覺得冷飯熱炒

但客貨車這件事我覺得不折不扣是納智捷的錯
支持樓主在這點上面的努力

至於賣不賣車,其實我是覺得車開得不開心就賣掉是對的
省下的心思、時間會比折舊划算
然而這客貨車牌的事情並不是這麼單純的
因為賣給下一個車主,他還是得面臨客貨車牌的驗車問題
跟車有問題賣給下一個車主,他回去有原廠保固,是完全不同情形的

至於買一台車要貸款多久,要開8年10年這些
我真的覺得,車子是折舊品
如果會造成買的人的壓力,甚至影響全家人的生活品質
真的,買車是Portfolio裡的一個大減分項
或者買已經沒有什麼再折舊的空間的5年8年車
好好選,還是有很多好的中古車可以給一家人歡樂
以前某個人跟我說過
會因為所擁有的東西有所損害甚或消失而傷心難過、痛苦渡日的話
表示一開始你就不應該選擇擁有這個東西

但客貨車的問題,不一樣
我覺得是消費者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買了不合法規的事
這個,就是當初必然知情的納智捷應該要負的責任......
我常說我買過很多車,但買來就不合法規的車
從來沒遇過....

所以樓主,辛苦了......
希望您及所有心有不滿的MPV車主能得到應得的補償.....
到時想賣再賣,也才符合公平正義.....
好久未回覆不歸路大的文,藉此問聲好。

據說整個事件的爆發開來在於CEO車款也是客貨車牌,但CEO確確實實沒有載貨空間。

在鄉下不少雜貨店也確實以MPV載貨用。

我個人不喜歡法規這一塊,台灣許多法規訂定真的很奇怪,總讓人覺得訂定的人是否曾在社會走動過。

單純是個人特質,因此幫推W大的文,個人不會參與集體訴訟。

guso7878 wrote:
是消保法的集體訴訟嗎...(恕刪)


實際上刑法或是民事 那一種比較有利
要聽律師分析
加油
幫推一下
讓車商被告出良心來

hcpine76 wrote:
好久未回覆不歸路大的...(恕刪)


別客氣
我們認識的時間長
相聚的時間短
能有這樣的空間可以保持聯絡,很好了
畢竟我的工作還在衝剌期
難得今天排一天比較空的時間,早上打個早球,回來看亞職的Lamigo打中國
結果提早結束,搞得我時間空了出來,進入上網模式

至於客貨車的問題
其實我本來就對納智捷蠻不諒解的
只是我沒有MPV,沒有什麼話語權,
也不想上來像亂碼工讀生一樣隨便發一些情緒性的發言

我只是總是覺得MPV
應該車上本來就有兩個位置的鎖點
那就表示納智本來就知道有這個問題
不思解決,卻就這樣上市
例如我有想過他們可以做一個,可將第三排前後滑動的活動軌道
這樣既可以保持最後的載貨空間
亦可以讓第三排保有乘載的功能
當然,我沒有真的認真研究過第三排,不確定這樣的可行性
而這本來就是廠方的責任

我相信您也一定認同
PS我很希望Luxgen買下興農牛
不過好像嚴老闆對籃球比較有熱情的感覺.....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