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長期以來,在許多消費者心中,根本不知道有「貨物稅」的存在。當許多民眾了解到國外車價低於國內時,便一味地指責國內車廠,「暴利」、「奸商」等情緒性字眼經常脫口而出。這是典型的「看到黑影就開槍」,實在不是理性的行為。在車價形成的過程當中,各項稅賦才是造成車價水漲船高的主因,而比重最大的,是貨物稅。
而貨物稅採用差別稅率的設計,也同樣引導了國內車市的生態。目前的小客車貨物稅稅率,2,000 c.c.以下為25%,2,001 c.c.以上為35%;2007年以後,2,001 c.c.以上的稅率調降為30%。由於這項差別稅率的緣故,造成許多國外以2.4升為主的車款如Honda Accord、Toyota Camry等,引進台灣國產化之後,由於稅賦造成的成本差異,變成了以2.0升做為販賣的主力。這種現象,自然是貨物稅率造成的政策引導效果所致。許多消費者也常常以此指責車廠,認為有「視台灣消費者為二等消費公民」之嫌。這些指責,在我看來都有失偏頗,並不理性。
因此,消費者應該了解車價形成的來龍去脈後,再下定論。這樣,才不會抓錯了「兇手」。
出處:http://feature.u-car.com.tw/59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