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身攻擊,告人比較有可能。納對網路言論提告,成案機率應該不高(我非法律專業,只是淺見)。畢竟就算是幾十年舊聞,也是事實。形容詞損車,很難界定,形容的是否真實?講親身體驗....這更告不了與其花時間考慮提告。不如針對網路上車主的抱怨,逐一解決,摸頭也能解決啊!針對不實言論,提出反駁,並提出真的處理狀況。車賣出去,對於車主,是對廠牌認識的開始,售服好好做,比較實在。車主提出問題,還沒被攻擊車爛,就先被貼上標籤,車主就是來黑的、來亂的,我們不要理他!講真的,準車主哪有信心買車。這裡是論壇,有事請找0800<=眼熟嗎?原廠都把問題解決了,哪輪的到這句話出現在01。小納 行動吧!為自己做點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