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蛋蛋 wrote:我最近被PO文公審被居住新店的人士公然指責我造假作弊嚴重污衊我的人格妨礙我個人的名譽搞得現在身心俱裂吃不下飯 睡不著覺精神受到嚴重的創傷朋友建議我先看身心科取得診斷證明再來看看怎麼處理 哇,被搞成這樣,不知道長瑞叔叔到底是想對您怎樣?
灑yan wrote:建議樓主提告!(恕刪) 說的這麼多,建議樓主趕緊告吧! 別讓人看衰了!對了,給開樓的樓主:為了支持本樓樓主提告,只要樓主你在此訴訟中勝出,我將贊助在台北公館市場前發放:炸雞排100片+珍珠奶茶100杯!望此舉能拋磚引玉,改正社會上一堆"只說不做"的歪風!尤其是LXG版上一堆狂推卻自己不買的殭屍帳號,只能讓人瞧不起!如果是個男人,就該敢說要敢做!千萬不要做一個讓人瞧不起,光說不練的天橋下說書的角兒!
灑yan wrote:建議樓主提告!(恕刪) 插話一下,一直看到你說有位版友涉嫌抄襲,或是未經同意轉貼,不知道你有建議被他抄襲還是未經同意的作者提告嗎?不然一直在這邊貼文裡面看到你一直在提,什麼要蓋章的同意書,那樓主質疑的這個蛋版友,他有嗎?Agent_Justice wrote:說的這麼多,建議樓主(恕刪) 既然是希望不要有只說不做的風氣,應該是只要樓主提告不管輸贏就發吧,我可以排隊嗎?
要發雞排,還這麼多 543.....真是看不下去了!Hey 樓主,請給我個機會來發雞排吧。只要蛋蛋在明天結束之前,主動地拿出誠意向樓主道歉。不限任何方式,只要有誠意,樓主有感受到,就OK。我直接捐相當於雞排+奶茶 100 份的金額給慈善機構-防治網路霸凌的團體機構。直接捐一萬元新台幣,這應該超過 100 分雞排+奶茶。一萬不夠,二萬也行,都好,能夠導正 01 的討論風氣,這錢花得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