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無聊的人 wrote:
你不知道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嗎?
只是能不能立案起訴就不一定了!
雞排當然是要訴訟贏了才有意義!

你得到我了!song945 wrote:
既然是希望不要有只說不做的風氣,
應該是只要樓主提告不管輸贏就發吧,
我可以排隊嗎?
出錢的人不能有別的想法? 因為我就是看衰樓主敗訴這個理由可以嗎?

你若是想自己出錢發雞排+珍奶也可以有你自己的理由啊!

想吃我的雞排與珍奶的話,趕緊推樓主出來告!
跟他說不要在板上扯這麼多一點用也沒有!

又不是小孩子了,以為在板上哭哭就有老師出來處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