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roen c2 wrote:
我不是納智傑的車主,...(恕刪)
哪是因為各車廠在數字論壇養了不少鍵盤名嘴
沒事放出去找碴一下這樣,閒著就幫忙護航
請看這個beebee40很明顯就是一例
查一下他發過的文章含開文總共141篇
全部都是一力攻擊luxgen
抹黑話術、道聽塗說、落井下石... 甚麼都有。 看這個檢索結果心裡再想,這是甚麼深仇大恨嘛
怎麼就能夠這樣日積月累,毫不間斷的找所有辦法進行詆毀?
真不知道是哪家派出來的
luxgen已經對他牌有造成這麼多傷害嘛?
beebee40 wrote:
"為什麼LUXGEN對於政府白紙黑字寫出來的法規,可以視而不見?"
製造廠、進口商或進口人進行汽車召回改正,應按月於每月十五日前以書面方式向專業機構提送前一個月召回改正執行紀錄報告。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對於一個蔑視法律的公司,我們還能有什麼期待?
1. 這一條到底是法律還是行政規範?是強迫式帶有罰則的,還是被動式的資料備查?
2. LUXGEN應該是歷史上的第一次招回吧?
就算LUXGEN養了再多的法務,誰保證第一次遇到的事情就能玩玩美美的做到所有奇奇怪怪的政府規定?
如果不是被舉報了,誰知道是故意違反規定還是單純不知道有這項規定?
綜觀台灣各大企業,視法律如無物的還不是十之八九?(例如違反勞基法濫用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