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rohero wrote:
所以可能原因之一是....(恕刪)

怎麼壞的我不知道我也不須知道,保固除外條件是白紙黑字。
我引那篇的意思是你不覺得很奇怪樓主刪文。

vincent.ccliao wrote:
我引那篇的意思是你不覺得很奇怪樓主刪文。


所以不少人認為Luxgen這個品牌如善用網路民氣會比啥0800或官網留言來得有效太多!!

那篇的樓主自己也提到發文不久就有總公司來電要解決....

而接下來的刪文應該有其特定意義!

只不過.........也許case by case.....
是納智捷自己沒做好!

vincent.ccliao wrote:
看一下去領四年保固卡給的顧客權益手冊最後一條,再對照原來車主手冊相關條款用詞,新的權益手冊更加嚴格。


公平交易法第 19 條

第 19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而有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之虞者,事業不得為 之︰
一、以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促使他事業對該特定事業斷絕供給、購買或 其他交易之行為。
二、無正當理由,對他事業給予差別待遇之行為。
三、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競爭者之交易相對人與自己交易之行為。
四、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他事業不為價格之競爭、參與結合或聯合之行為。
五、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獲取他事業之產銷機密、交易相對人資料或其他有關技術秘密之行為。
六、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這麼嚴格的權益手冊不知有何看法哩?
You have a problem with authority, Mr. Anderson.
大大您誤會了....

1. 斷的不只有水管.....還有水箱整片有被刮掉的痕跡

2. 我原本有改裝車(LPG)....但在廠長的要求(因為要修抖動問題)....

要我將改裝部分還原....我也真的還原到廠長的要求(也就是新車出廠的狀況)....

如果這樣車廠還不保固....為何那時廠長還遊說我加12000元的延長保固專案....

3. 這次不是只有水箱壞....而是整個引擎都受損...另外將機油露出時也有進水狀況....

本來咬價10多萬...但經過許多人努力....變成1萬多

但重點是並沒有修好啊
...
1. 我牽車回家....是第二天就出問題了......並不是第3天
2. 我拍的照片和我目視結果......並不是石頭由外而內打的.....而是從裡面
破的.....有人告訴我.....以前也發生技師沒鎖緊零件....
造成零件因為震動掉落在被風扇捲入打入水箱造成破裂.....我這次也強
烈懷疑.....因為如果只是石頭打的.....那麼應該會只有一道刮痕....
但是我看到的水箱是整片的刮痕.......
此次中壢場廠長一直說是石頭由後獲下方噴入造成
(我有裝下護版.....).....他說因為是石頭打入....所以非原廠責任.....
3. 就是因為非原廠責任.....加上只要車子有任何加裝或改裝......
廠長說就沒有所謂的4年保固.....所以要自己負責......
本來這次維修費要10多萬的.....但經過許多人幫忙....最後1萬多......
但是後續車子並沒有修好.....這才是我最擔心的...
4.我知道保固內不是什麼都不用錢.....但是如果這個問題是發生在保修
廠.....因為如此我才主張應由車廠負責.....
今天如果是我自己因為碰撞或真的是石頭打入的....我都不會怪車廠....
而依據太多線索....是因為車廠夏季健檢...幫我換了節氣門和進氣歧管
而產生的後續問題.....如果這樣車廠還不用負責....台灣人也太好欺負了
老兄的話強烈讚同
原廠若出保等於承認自己維修保養出包,
也許是基於怕被上面K的心裡所以不敢承認,
這種心態是很要不得的,原廠主管的確需要再教育,
負責維修的技師責任也免不了,維修品質要再加強,
車主把事情鬧開後,這些人應該免不了寫檢討報告,
甚至逃不過被K的命運


換作是我,發生這種事一定氣到去跟原廠翻臉
beebee40 wrote:
公平交易法第 19 ...(恕刪)

添裝其他設備不保固應該每一車廠都這樣吧,只是他認定的範圍,這與公交法無關吧。
車廠又不是說加了他廠的隔熱紙,冷氣就不保固。
其實我們都是車主立場應該都是相同,而且LH之家比較單純,凱大可從10萬壓到1萬多算是熱忱。
但你有沒想過找納廠外要去找改裝廠呢。
你一開始不知道會影響保固嗎。
**我提醒保固條件白紙黑字,主要是車主要知道,如果有問題要進廠,改裝的東西要拆掉,網路上人云亦云的說詞對你沒有幫助。

vincent.ccliao wrote:
添裝其他設備不保固應該每一車廠都這樣吧,只是他認定的範圍,這與公交法無關吧。


小弟個人覺得是這句比較有爭議,搭售行為。

在經銷公司服務廠以外之其他汽車修配廠保養檢修者

今天如果車主自己開汽車修配廠,又有能力依使用手冊進行保養檢修,難道這樣也構成保固排除條件?
You have a problem with authority, Mr. Anderson.
修理費10萬可以變1萬

沒事有那麼善心的話

那之前勘吉只有要一個"不用現金的保證"

怎麼不敢給勒?

是不是引擎室內還有其他東西不見了?

拆瓦斯套件不可能拆到的東西?

而那東西剛好彈進風扇和水箱之間勒?



當菜鳥設計師的實驗品之外

車主們還得兼做菜鳥維修技師的練習車??????



要大家愛台灣,愛用國貨的嚴大老闆,還是比較愛人民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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